偷雞腿媽媽

偷雞腿媽媽

偷雞腿媽媽是指南京玄武分局梅園警務站的潘順勤警官抓到了這樣一個奇怪的小偷。6月1日,一則“最心酸兒童節禮物——母親偷雞腿給生病的女兒”的新聞,讓36歲的山東人劉燕(化名)成為焦點人物。

2016年6月16日上午9點半,“偷雞腿媽媽”女兒今日出院,剩餘善款將返還公益基金會

如今,母親靠撿垃圾照顧患有嚴重腎病而“長不大”的養女——大雙、小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偷雞腿媽媽
  • 所在地:南京
  • 籍貫:山東人
  • 事件:偷雞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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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南京玄武公安分局梅園新村警務服務站接到轄區一超市報警,稱抓到一名小偷。民警潘順勤趕到現場後,發現小偷是一名女性。對該女子進行搜查後,民警在她身上搜出了被盜的一點雜糧、一個雞腿。而檢查到腰部時,則發現了兩本兒童讀物。”細問之下,這個小偷母親兩個雙胞胎女兒都患有腎病,一個孩子的六一兒童節願望是吃個雞腿,但母親兜里只有5元錢……“為什麼不偷多一點雞腿呢?”潘順勤很疑惑。“我就是為了孩子,不是自己吃。”母親說。

社會捐贈

據“新浪江蘇”微博發布,“公益捐款通道開通後,不到三個小時,1.6萬人次捐款金額已超30萬元。根據醫療專家的評估,30萬元就目前孩子病情來講已暫夠,所以我們暫時關閉捐款通道;如果後續不夠,我們將根據醫院評估繼續開通。”該微博表示,“網友的捐款將全額撥付用於孩子治療及康復、營養費用。”

事件經過

2016年6月2日晚起,有媒體曝出“偷雞腿媽媽”是“慣偷”,輿論出現了所謂的“反轉”。今天,大眾網記者在南京就此獨家對話劉某燕,劉某燕說,她並沒有多次在超市盜竊,這是第一次。事發超市當晚值班的止損員向大眾網記者證實說,之前只是覺得劉某燕的行為有點特別,5月31 日晚是第一次發現她偷東西。
6月3日一早,大眾網記者在南京軍區總醫院見到了劉某燕,聽說被媒體報導是“慣偷”後,劉某燕很委屈。她說,她以前和病友一起去過蘇果超市,因為沒有錢,她都是只逛不買。5月31日晚,她前往超市,想給孩子買點雜糧,身上只帶了5元錢,在超市看到孩子期盼的《三字經》和雞腿後,當時就糊塗地裝進了包里,也不是毫不掩飾,而是很心虛地裝了進去,直到最後被止損員發現。劉某燕承認,就是因為沒錢但又想滿足孩子的願望,才在超市拿了東西。
隨後,大眾網記者又來到事發的珠江路附近的蘇果超市。在二樓收銀台附近,大眾網記者見到了5月31日晚發現劉某燕偷雞腿的值班止損員劉剛(化名)。據他介紹,當晚,他看到劉某燕沒走收銀視窗,背著一個包直接走出了超市門口,才把她叫住。“當時劉某燕說自己家庭困難,我就說,你有困難要相信政府,不能用這種方式。”
警察趕到後,劉剛(化名)才了解到了劉某燕的家庭情況。劉剛說,因為劉某燕以前來過超市,只逛不買,行為有點特別,他和同事曾經注意過她,但並沒有發現她偷過東西,5月31日晚,是第一次發現她東西,“說人家是‘慣偷’不準確,除非有法律依據,我們是沒見過。”
據了解,這家超市了解到劉某燕的家庭情況後,近期將組織愛心捐款。

傳播分析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媒體關於“南京母親為女兒偷雞腿被抓”的新聞報導約1090篇,報導的主要網站為:齊魯晚報、央廣網、法制網、現代快報等網路媒體。
(1)報導母親偷雞腿給患病女兒過節被抓的新聞占34%
6月2日,“齊魯晚報”發文《最心酸兒童節禮物!山東一母親去超市偷雞腿給女兒》,文稱:為了送女兒一本《三字經》、一個雞腿,劉金燕戰戰兢兢做了一回“賊”。她被當場逮住了,民警卻幫她付了錢。這可能是這個六一兒童節最讓人感傷的一個故事了。劉金燕是山東德州平原縣坊子鄉付莊村人,一對8歲雙胞胎女兒的媽媽。不幸的是,兩個女兒大雙、小雙都患有腎病綜合徵,6年來她四處求醫,欠下不少債,丈夫承受不了經濟壓力離她而去。平常,她帶著兩個女兒在距離南京約100公里的盱眙,以收破爛為生,每月掙千把塊錢。
(2)報導母女獲得社會捐助的新聞占27%
6月4日,“央廣網”發文《“偷雞腿”被關注母女獲捐數十萬 女兒入院治療》,文稱:這兩天,一則“最心酸的兒童節禮物,她偷了個雞腿給生病的女兒”的新聞在朋友圈廣泛流傳,後經媒體曝光後,引發社會的愛心奔涌,一夜之間,當事母女倆得到了數十萬元的捐款。
(3)反思社會救助機制的新聞占19%
6月6日,“法制網”發文《“偷雞腿媽媽”事件如何不再上演》,文稱:在“偷雞腿媽媽”事件中,更應思考如何完善社會保障救濟體系。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水平相對較低,僅以維持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為標準,而且不同地方由於各自財政收入和經濟實力,提供的保障標準也各不相同。對於低收入困難人群,國家應當統籌經費,提高保障標準。同時,地方政府部門應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籌的醫保異地結算系統、社保的跨省轉移制度,使公民能有效地享受基本社會保障。
(4)報導“偷雞腿媽媽”不是慣偷的新聞占16%
6月4日,“現代快報”發文《警方介入 證實偷雞腿媽媽不是慣偷》,文稱:兒童節前一天,一位媽媽為生病女兒偷雞腿讓眾多市民、網友感到心酸。此事經現代快報等媒體報導後,有眾多愛心人士伸出援手。然而,有媒體曝出,孩子媽媽是“慣偷”,不止一次去該超市偷拿東西。昨天,警方介入此事並對涉事超市進行了調查,超市反映這是第一次發現劉女士偷拿東西。
(5)其他新聞占4%
6月5日,“法制日報”發文《媒體評偷雞腿媽媽:感動不能犧牲價值判斷》,文稱:偷雞腿媽媽的故事很感人,她的經歷也值得同情,但是我們演繹的時候,不能因為同情就喪失了基本的立場和是非觀,目的正確不代表手段正確,感動不代表就要犧牲基本的價值判斷,特別是不能誤導公眾、美化錯誤,不能為違法行為找亮點。

事件處置

一位讓辦案民警感慨“有史以來最讓我感動的小偷”,一對雙胞胎女兒患嚴重腎病的一位單親媽媽,因為缺乏足夠的錢給孩子買一份兒童節禮物,無奈之下,鋌而走險到超市“拿”了幾樣東西:一點雜糧、一塊雞腿、兩本兒童書,總價值90.4元。當被問起“為什麼不偷多一點雞腿?” 這位“最不貪心”的小偷如是回答:“我就是為了孩子,不是自己吃”……因案值太低,根本夠不上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民警為其買單,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後予以放行。

事件評論

最心酸的小偷
到超市偷東西,只偷了一個雞腿、兩本兒童故事書,一點兒雜糧,所有東西價值90.4元。在把嫌疑人帶回派出所後,潘順勤警官發朋友圈稱,“這是我抓過的最讓人心酸的小偷!”
社會評論
客觀地說,此次“因貧偷竊”事件,本質上折射了因社會救助體系的缺陷而肇致的“因病致貧”問題,這與是不是“多偷了三五次”並沒有什麼太大瓜葛。“倉廩實而知禮節”,新中國成立後曾有過一段物資極其匱乏的時期,農村里很多父母都會“順帶”點各種應季的食物回家,甚至有人說“那幾年,全隊的女人都在偷;那幾年,所有的母親都是賊;那幾年,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然而,正是這些來路不明的“不潔”食物,才保全了許多幼小的生命。試問,這種大規模的“慣偷”現象,需要接受道德拷問或者法律審判嗎?
之所以有人忙於給“偷雞腿媽媽”貼上“慣偷”標籤,一方面是經常接受“反轉”新聞“教育”的結果,一有風吹草動的“逆轉”跡象,出於被騙的痛恨當然忍不住就想馬上“反戈一擊”。另一方面,更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僵化機械的法律觀念的體現。簡而言之,就是很多人雖然被“偷雞腿媽媽”的母愛所感動,但依然認為無論怎樣,偷東西都是違法的,道德情感不能“侵蝕”法律,“有法不依”的結果會導致“無法可依”,嚴重破壞法制建設。
“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美國總統林肯曾如是界定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對此,習近平主席進一步做了闡釋發揮:“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治的源頭是德治”。換而言之,法律固然不能被道德情感所左右,但法律本身就源自道德,執行之時豈能不酌情顧及公眾的道德審判與認知?
以“為愛偷雞腿”事件為例,這種為了保障個人“生存權”的無傷害性質的違法行為,只要基於“普遍的道德原則”就不難判斷是非,法律怎能不對這種“特殊違法”予以酌情豁免?中世紀哲學家阿奎那曾提出了一個著名的論點,即饑寒交迫者在無計緩解的情形下,眼前有什麼辦法就用什麼辦法,拿別人一塊多餘的麵包,或者拿別人富餘的一件衣衫,不能算是偷盜,此時“秘密或者公開地拿用他人財物是合法的”。要想避免這種“非常情況”,富人必須切實履行濟貧的社會責任,如果將自己的財富用於驕奢淫逸的生活,反倒是犯下了偷盜的罪,因為他們扣留或者揮霍了原本應該用來幫助窮人的錢財。
現實中,義大利最高法院今年曾作出過判決,窮人偷少許食品不構成犯罪。“因為迫不得已偷食物是為了滿足急需的必要營養”,並且提醒公眾,“在一個文明國家裡,哪怕最壞的人也不該挨餓”。在“為愛偷雞腿”事件中,辦案民警的自發“善舉”,不正是這種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嗎?
面對沉痛的心酸母愛,讓我們把槍口抬高一厘米,不要被道德或法律的潔癖所綁架,盡力避免下一個“偷雞腿媽媽”的出現。
“偷雞腿媽媽”現狀
一年前,劉金燕在南京一家超市偷了一隻雞腿,作為給生病女兒的兒童節禮物,成為全國關注的“偷雞腿媽媽”,引發很多討論。事情發生幾天后,人們為劉金燕母女捐款30萬元。
如今,劉金燕靠撿垃圾照顧患有嚴重腎病而“長不大”的養女——大雙、小雙。
記者在江蘇淮安盱眙一家廢品場採訪了劉金燕,她表示不想再提去年的事情。劉金燕這樣描述自己現在的生活:“早上6點,剛天亮我就起來了,來這廢品廠里做一些廢品分類的活,一天有50塊錢。這裡冬天冷,夏天熱,下雨漏,家裡蚊子特別多,我們點一個蚊香不行,就點兩個、三個。”
記者詢問去年籌的30萬醫療費現在還剩多少,劉金燕說:“還剩了十多萬,估計還能用一年吧。基金會籌的30萬是專款專用,孩子住院花錢只要有醫藥單子,基金會都給報銷。”
但是劉金燕兩個養女的身體狀況還是令人擔憂。她說:“我曾經問過醫生,醫生說,不能說(大雙)一點也不長吧,但是也長不到哪去了。小雙還行,但是她身高還是比其他孩子矮一些。她現在上三年級了,9歲了,她的身高只跟幼稚園的差不多高,才一米零幾。”
現在,大雙剛開始學鋼琴,學了有一個多月了。當記者問到,一個月收入1500塊錢,就得拿300學鋼琴,值嗎?劉金燕回答說:“還行吧,她也喜歡學,喜歡學就先讓她學著吧,一星期上一節課,因為畢竟她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樣嘛,讓她自己有點特長。”
劉金燕說,最難熬的還是女兒們生病的時候,但面對社會上“把這倆孩子一撇,你自己就好過得多了”的說法,劉金燕表示:“畢竟是我一手養大的,就跟我親生的孩子一樣。我不能舍下她們不管,我要真舍下不管了,她只能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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