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祿制度

俸祿制度

戰國時各國任用官吏時給予官吏薪俸的制度。到戰國中期,隨著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國君對各級官吏的報酬,一般已不採用分封土地的辦法,而是以一定數量的糧食作為俸祿,有時賞給部分錢幣或黃金。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祿的多少。這種官僚俸祿制度,便於國君用利害關係控制各種官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俸祿制度
  • 起源時期:戰國
  • 俸祿準則秩石制品級
  • 作用:便於國君控制各種官吏。
簡介,發展,

簡介

就不同歷史時段的特徵而言,官吏劃分等級發給俸祿的準則,大體經歷了秩石制品級制兩大階段。秩石制起源於戰國時期的秦國,秦漢成為定製,一直延續到魏晉南北朝,前後推行約千年。戰國素有“百石之官”、“千石之吏”;西漢成帝時,從中二千石至比百石,共在18個秩別;若加上高於中二千石的丞相太尉和低於比百石的斗食佐吏,西漢秩石大約有20個等級;東漢初年,從三公到佐史,共有17個秩別。總之,秦漢時期,官吏以秩石分等次成為“定製”,在官吏中共約有18個左右的秩階。三國時曹魏官分九品,但與秩石並行,官品與秩石的雙軌制,歷兩晉南朝不改。

發展

秦漢時官吏以秩石分等次和魏晉南朝時秩石、官品雙制並軌,與職官體制相對穩定和重大變革有關。
官品制”發端於曹魏,至北魏太和末年頒布《後職員令》,官分九品,品別正從,行“一代之別制”,即按九品18等,拋棄秩石制而以官品定俸祿。此制,歷北齊至隋、唐統一,推行於全國,一直沿襲至清末。
自隋唐至清末的千餘年間,基本上實行以官品品級發給俸祿的“品級制”。品級制的實施,以北宋頒布《嘉祐祿令》為界,又可區分為前後兩期。
北魏孝文帝在位之時(471-499),北魏統治集團在政治、經濟等方面採取了規模較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孝文帝改革”。其中,在整頓吏治方面,太和八年(484),始頒行俸祿制度。在北魏前期諸官無俸,貪污賄賂公行。俸祿制度頒發後,規定百官在俸祿之外貪贓滿絹一匹者,即處死刑。俸祿制度的施行有效地減輕了貪污賄賂之風,並為以後的各朝代所採取。
明朝官員品級和俸祿(以萬曆年間為準)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
太師 太傅 太保 宗人令 左右宗正 左右都督 左右宗人
從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都督儉事 正留守 都指揮使 襲封衍行公
從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 都指揮同知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太子賓客 侍郎 副都御使 通政使 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 詹事 府尹 按察使 副留守
都指揮僉事使 指揮事
從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都轉運鹽使 留守司指揮同知 宣慰使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苑馬寺少卿 知府 衛指揮僉事宣慰司同知 提督四夷館少卿
從四品(月俸二十石)
國子監祭酒 布政司參議 鹽運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撫司宣撫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春坊大學士 翰林院學士 庶子 通政司參議 大理寺丞
尚寶寺卿 光祿寺少卿 六部郎中 欽天監正 太醫院使
京府治中 宗人府經歷 上林院監正 按察使僉事 府同知
王府長史 儀衛 正千戶 宣撫使同知
從五品(月俸十四石)
侍讀侍講學士 諭德 洗馬 尚寶少卿 鴻臚少卿
部員外郎 五府經歷 知州鹽運司副使 鹽課提舉 衛鎮撫
副千戶 儀衛 副招討 宣撫司副使 安撫使安撫
正六品(月俸十石)
大理寺正 詹事 丞 中允 侍讀
侍講 司業 太常寺丞 尚寶司丞 太僕寺丞
行太僕寺丞 主事 太醫院判 都督院經歷 京縣知縣
通判 上林苑監欽天監五官正 兵馬指揮
留守司經歷 都司經歷 斷事 百戶 典仗正
神樂觀提點 長官司副詔討 宣撫儉事 安撫同知 善世正
從六品(月俸八石)
贊善 司直郎 修撰 光祿寺丞 光祿寺署正
鴻臚寺丞 大理寺副 京府推官 布政司經歷 布政司理問
鹽運同判官同知 鹽課司提舉 市舶司提舉 河梁副提舉
安撫司副使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
都給事中 監察御使編修 大理寺評事 行人司正 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通政司經歷 太常寺傅士 大常寺典簿 兵馬副指揮
營膳司所正 京縣丞 府推官 知縣 按察司經歷
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斷事 審理 安撫司儉事 蠻夷長官
從七品(月俸七石)
翰林院檢討 左右給事中 中書舍人 行人司副 光祿寺典簿
光祿寺署丞 詹事府主薄 詹事府主簿 京府經歷 靈台郎
祠祭署奉祀 州判官 鹽課司副提舉 布政司都事 副理問
鹽運司經歷 衛經歷 宣慰經歷 招討司經歷 蠻夷副長官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斗)
國子監丞 五經博士 行人 部照磨 通政司佑事
主簿 保章正 御醫 協律郎 典牧所提領
營繕司所副 衛知事 府經歷 縣丞 煎鹽司提舉
按察司知事 宣慰都事 王府典簿正 王府典寶正 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醫正 王府典膳正 講經 大通關寶鈔,龍江司提舉
至靈元府崇真宮靈官
從八品(月俸六石)
清紀郎翰林院典籍 國子監助教 國子監典簿 國子監博士
光祿彔事 光祿監事 鴻臚寺主簿 京府知事 運司知事
挈壼正 祠祭署祀丞 布政司照磨 王府典膳副 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寶副 王府良醫副 宣慰司經歷 神樂觀知觀 崇真宮副靈官
左右覺義 左右玄義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
校書 侍書 國子監學正 部檢校 鴻臚寺署丞
五官監候 五官司歷 營繕所丞 府知事 龍江寶鈔副提舉
縣主簿 長史司主簿 長史司典儀正 長史司典樂 牧監正
茶馬大使 贊禮郎 奉鑾知事 宣撫知事 安撫知事
顏料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鞍轡局大使寶源局大使 織染所大使
承運庫大使 寶鈔廣惠大使 廣積庫大使 贓罰庫大使 京府織染局大使
十字型檔大使 典牧所大使 會同館大使 文思院大使 雜造局大使
從九品(月俸五石)
待詔 司諫 通事舍人 正字 詹事府彔事
司務 學彔 典籍 鳴贊 序班
司晨 漏刻博士司牧局大使 牧監副 圉長
大醫院吏目 提舉司吏目 鹽課司吏目 州所吏目 副教授
染造大使 織染局大使 府倉大使 司庫司大使 司獄副使
巡檢副使 茶馬副使 教坊司韶舞 司樂 按察司檢校
府照磨 宣撫司照磨 典儀 副教授 草場大使
軍儲大使 御馬大使 都督府大使 門倉大使 軍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 會同館副使 文思院副使 伴讀 顏料局副使
承運庫副使 寶鈔廣惠副使 廣積庫副使 贓罰庫副使 十字型檔副使
廣盈庫大使 太倉銀庫大使 大仆寺大使 京府庫大使 都稅大使
宣課大使 柴炭司大使 京府織染局副使 皮作局副使 鞍轡局副使
寶源局副使 織染所副使 正術 正科 都綱
都紀 太常寺同樂 都司、運司府學、京衛、宣撫、宣慰司學教授
司牲司大使 雜造局副使 節慎庫大使 營膳所丞
涵義
引申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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