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基金循環

保險基金的循環是保險基金在收付過程中各形式依次自身運動的過程。假定保險期間等於資金循環一次所用的時間,在期初,生產者用貨幣資金的一部分繳納保險費購買保險,由此形成保險基金,處於責任準備形態,在保險期間內,無論在生產過程的哪一個環節或時點上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都要用保險基金補償其損失; 生產過程結束時,資金循環走到終點,保險基金亦支付完畢。隨著下一次資金循環的開始,保險基金亦重新運動。作為一個連續過程,保險基金自收集保費始,經過責任準備階段,至逐漸轉化為賠款支付出去止,完成一次循環。

保險基金的循環有以下特徵: ①以風險損失的必然性為依據; ②以保障社會資金循環運動的連續性和繼起性為目的; ③其循環過程經過保險費、責任準備金和賠款三種形態。由保險費向責任準備金轉化具有確定性; 由責任準備金向賠款的轉化則因保險事故發生的隨機性而具有不確定性; ④責任準備金分為三個部分: 未決賠款準備金、未了責任準備金和總準備金。前兩種準備金在本次循環中逐漸轉化為賠款,即被注入社會資金運動,而脫離保險基金的運動。只有總準備金通常要轉入下期保險基金,以備用於補償巨災損失。因此,除一小部分總準備金外,在兩次保險基金循環之間,基金的運動有一個間斷。此外,在保險基金的循環運動中,還包含著投資基金的循環。部分暫時閒置的責任準備金以投資形式被注入社會再生產過程,在生產過程結束時,以貨幣形態收回,並得到一個投資收益。在實際生產中,任一時點上,既有保險基金的注入,即保險費的收取和保險投資的收回;又有保險基金的流動,即保險賠款的給付和保險投資的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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