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名女子找到媒體,稱自己的老公竟然“依法重婚”。女子名阿蓮(化名),是通川區某鎮村民。阿蓮告訴媒體,1995年7月18日,她和阿林(化名)辦理了結婚登記,1996年生下兒子。夫妻婚後感情很好,先後一起在福建、達州等地務工。但從2011年開始,丈夫開始對她日漸冷淡,並於2011年9月向通川區人民法院起訴...
關於重婚案件的管轄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出的《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管轄範圍的通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曾將重婚案件列為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的刑事案件,規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近幾年來,各地不斷發現有些重婚案...
2021年8月,鄭隆向公安機關反映妻子的重婚行為。後鄭隆與黃靜雙雙被提起公訴,一審均被判犯重婚罪,其中鄭隆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2024年10月,經再審,認為“2014年婚姻”沒有形成新的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且登記證件被依法撤銷,鄭隆“2021年婚姻”登記行為未侵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認定鄭隆行為不構成重婚...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第四十五條【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犯罪】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六條 有配偶的當事人重婚,其配偶不控告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向檢察機關檢舉。第二十七條 單位或者組織為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出具虛假證件和虛假證明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予以沒收,並建議該單位或者組織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予以登記的...
重婚 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再行結婚的稱為重婚者,與明知有配偶者結婚的稱為相婚者。戀愛關係中可能存在開放關係和多角戀。開放關係指一對穩定的伴侶彼此達成共識,允許自己或對方有與第三方的性關係。多角戀指在一段關係中有三位或三位...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在民事上應負的責任包括:一是停止侵害。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當事人解除重婚、同居關係,停止繼續侵害合法配偶權益;二是損害賠償。重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針對我國事實婚姻的狀況,一律承認事實婚姻法律效力會使男女兩性的結合脫離了國家的指導和監督,助長了包辦買賣婚姻、早婚、童婚及重婚的發生,影響了優生優育,降低了人口素質;影響了法律對婦女、兒童權益的有效保護,使我國《婚姻法》有關結婚登記制度的規定變成了一紙空文,會影響國家的法治進程。不承認其效力不但使...
為了預防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全國範圍內一直在推進婚姻登記聯網。2015年8月21日上午從民政部門獲悉,全國聯網試點——北京、上海、陝西三地的婚姻登記信息已率先實現了共享。這意味著,陝籍、滬籍人士在北京就能辦結婚登記手續。此外,北京2005年以前結婚的、散落在各區縣檔案館的300萬條紙質婚登信息,已全部實現了...
第三十七條 有配偶而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與不滿14周歲的少女非法同居;收買被拐騙、綁架的婦女並與其同居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 未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從事婚姻中介服務活動,或者婚姻中介服務機構從事涉外婚姻介紹、買賣婚姻活動的,由縣(市、區)以上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同公安、...
第三十二條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對結婚、復婚的當事人宣布其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結婚證,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三條 對夫妻一方重婚,其配偶不控告...
賴小民犯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應數罪併罰。雖然賴小民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遂作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的裁定,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
結婚自主權是公民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權利。從主體上講,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男女、離婚或喪偶的男女均享有結婚自主權,復婚與再婚自由是結婚自主權的重要內容。但結婚自主權不包括重婚自主權。從內容上講,結婚自主權的主要含義是指結婚必須由男女雙方自主決定。一方...
第三十二條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對結婚、復婚的當事人宣布其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結婚證,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三條 對夫妻一方重婚,其配偶不控告...
我國婚姻法關於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制度的確立以及刑法關於重婚罪的規定,已對婚姻狀況由當事人本人負責形成了制度上的保障,而婚姻登記工作的網路化建設也將為改革提供技術上的支撐。因此,《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結婚、離婚需由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的做法,結婚改由當事人作無配偶及與對方沒有禁止結婚...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第十五條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八百二十一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第八百二十一條 之一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準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當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的三種無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指一個人在同一段時間內,不得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法律禁止重婚,是禁止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既包括禁止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法律上的重婚,也包括禁止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上的重婚。4、雙方不具有法律禁止結婚...
第三十三條 拒絕、阻礙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及婚姻登記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第三十四條 有配偶的當事人重婚,其配偶不控告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向檢察機關檢舉。第三十五條 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為申請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復婚...
但是,對婚姻法的宣傳還不夠廣泛、深入,有些地方干涉婚姻自由,包辦、買賣婚姻和借訂婚勒索財物,拐賣、殘害婦女,重婚,破壞他人家庭等違法行為,以及辦婚事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還不斷發生。必須針對這種情況,在全國城鄉持久地深入宣傳婚姻法,造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即社會道德風尚力量,以保證婚姻法的貫徹實施。為此,特...
2001年4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修改後的《婚姻法》。新《婚姻法》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增設了無效婚姻制度,完善了夫妻財產制,設立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加大了對破壞婚姻家庭行為的制裁力度,從法律的角度維護了現階段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
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國的法律均對無效婚姻作了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取決於各國法律中的具體規定。法律中常見的婚姻無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當事人的結婚合意,違反禁止近親結婚的規定,不具備結婚的法定方式,未達法定婚齡,重婚等。我國於2001年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至於行為人原來有無配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結婚的,也應以本罪論處。如果現役軍人與有配偶的現役軍人同居或結婚,而雙方配偶均不是軍人的,應以一般的重婚罪論處。(二)行為內容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