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人之道

依人之道是中國康有為的人道主義倫理原則,“以人為十”、以“去苦求樂”為人之本性和“人道”的根本要求,他認為個人不以天為主,而以人為主”(《康先生口說》)。強調“人為萬物之靈”“以參贊大地”(《禮運社》)。肯定人在宇宙自然中的地位和價值。又認為“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樂,免苦而已,無他道矣”,而“人道去。依人以為道。依人之道,苦樂而已”(《大同書》 )。

指出所謂“人道”,是依據於人“求樂見苦”的本性,在接受外界刺激並作出反應時,應遵循“適宜者受之,不適宜者拒之”的原則,“依人之道”,即以人“求樂免苦”的本性為道。由此出發,批判理學與佛學的禁慾主義修養論,主張“天生人必有情慾,聖人只有順之而不絕之”(《禮運注》),應合理地滿足人對“美飲食”、“美宮室”、“美衣服”等物質欲求、以及對“學問圖書”、“公事大政”、“妙畫”、“古器”等精神欲求,主張禮義政教、倫理法制之規定“實本平人情”,“順人事之自然”,目的不過是“為人增益其樂”、“養人而山”,並得出結論:人類“日益思為求樂免苦之計,是為進化”(《大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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