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聯盟的政府管制研究

《供應鏈聯盟的政府管制研究》是黃岱所寫的政治經濟學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供應鏈聯盟的政府管制研究
  • 學位授予時間:2006
  • 作者:黃岱
  • 導師:王冰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武漢大學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關鍵字
企業管理 供應鏈 信息不對稱 政府管制
館藏號
F274
館藏目錄
2009\F274\77

中文摘要

政府管制是由行政管制機構強制執行的置於市場中的一般規則或特殊行為,通過直接干預市場配置機制或間接改變消費者和廠商需求與供給數量而起作用。 1953年,貝恩等人從市場結構一市場行為一市場績效來分析一些特殊因素如進入壁壘對企業的行為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形成了產業經濟學的一套研究體系,這套體系對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供應鏈聯盟的政府管制問題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0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由於“縱向一體化”的弊端不斷顯現,使現代商業組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企業內向配置的核心業務與外向配置的非核心業務緊密相聯,形成一個供應關係網路即供應(網)鏈。企業的運作與管理亦由傳統“控制導向”轉為現代的“關係導向”,形成一種全新的組織形式——供應鏈聯盟。 發展供應鏈聯盟能使整個供應鏈的交易成本顯著下降,實現利潤的增加,是因為供應鏈聯盟強調的是企業之間的密切合作、信息共享、風險共擔、利益共獲,同時因為有現代信息技術作為其支持,使得其在這些方面成為可能。因此提高供應鏈聯盟成員對不確定環境的認知能力,抑制成員之間的機會主義行為,減少交易主體因有限理性而產生的交易費用,能使得企業在當今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獲取競爭的優勢。 但是,由於信息不對稱的原因,供應鏈聯盟在構建和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存在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此,作者認為,對供應鏈聯盟成員間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進行適當的政府管制是必要的。本文正是圍繞這一理論觀點展開分析論述的。 第一、二章是關於政府管制的理論部分。第一章以時間為線索對政府管制理論的發展進行綜述。本章認為政府管制理論經過“初步形成階段”(哈佛學派)、 “進一步發展階段”(芝加哥學派和新奧地利學派)和“新發展階段”(新SCP範式的政府管制理論、後SCP流派的政府管制理論),隨著可競爭市場理論、博弈論和交易費用理論等新理論、新方法的引入,徹底改變了只從技術角度考察企業和只從壟斷競爭角度考察市場的傳統觀念,開始深入到企業內部,從企業(公司)內部產權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變化來分析企業行為的變異及其對市場運作績效的影響,為企業市場行為的政府管制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論視角。 第二章主要分析信息不對稱的政府管制。在本章中分析信息不對稱會造成市場失敗,這種市場失敗主要表現在逆向選擇行為和道德風險行為上。雖然市場機制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市場失敗的自動緩解作用,但是這種自動緩解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作者認為政府管制在解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市場失敗上相對於市場機制具有的優勢:更能節約交易成本、能使信息披露更加真實、減少信息成本和使市場交易更易達成。等等。在本章的最後部分,論文還簡要闡述了政府管制失敗的主要原因和防範對策。 第三、四章是關於供應鏈聯盟的理論分析部分。第三章分析供應鏈聯盟對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市場失敗的緩解作用。在這章中,主要介紹供應鏈與供應鏈聯盟的聯繫和區別,指出供應鏈聯盟是在競爭、合作的市場環境下,由供應鏈上一些相互獨立的實體為實現某種共同的市場目標(如縮短提前期、快速回響市場機遇)而結成的聯盟,每個夥伴企業在各自的優勢領域(如設計、製造或分銷等)為聯盟貢獻自己的核心能力,相互聯合起來實現優勢互補,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的一種新型的準市場組織形式。 論文還在深入分析供應鏈聯盟的產生原因、類型、特徵、運行模式及優勢的基礎上,闡述供應鏈聯盟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市場失敗的緩解作用及這種緩解作用的有限性。 第四章是承上啟下的一章。它既是對前三章的總結,又為論文後五章奠定基本分析框架。第四章從供應鏈聯盟的風險模型入手,分析供應鏈聯盟的信息不對稱風險的主要表現,指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是供應鏈聯盟信息不對稱風險的兩大表現形式。 本章認為對供應鏈聯盟的逆向選擇(信息傳遞、信息甄別(搜尋)以及信息中介的信息搜尋專業化機制)和道德風險(有效的市場競爭、供應鏈聯盟成員間利益協調激勵機制)的市場具有自動緩解機制,但是其局限性也是顯而易見的,主要原因為:信息傳遞過程中存在信息扭曲的現象、信息甄別也無法保證信息的完全真實性、牛鞭效應的存在、聯盟內部協調激勵機制的不完善,等。 因此,作者認為在供應鏈聯盟的構建和管理中,理論依據應該是由交易成本、產權制度及契約完善和保障所構成的三維標準。也就是說,交易成本的高低、企業產權是否明晰、契約選擇的理性化及契約的制度保障是構建供應鏈聯盟的經濟性前提,這就要求政府和企業必須進行深層次的制度創新,政府必須有對供應鏈聯盟成員間的信息不對稱風險進行政府管制。 第五章到至第八章是在第四章基礎上的展開延伸論述部分,也是論文的主幹部分。第五章主要分析供應鏈聯盟成員間的逆向選擇問題,指出合理的信號傳遞、信息甄別機制是供應鏈聯盟成功的基礎。本章在借鑑信息經濟學中信息傳遞和信息甄別模型的基礎上,深入細緻地分析了信息傳遞失靈和信息甄別失準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供應鏈聯盟成員間的核心企業選擇合適合作夥伴的主要條件、基本步驟。 第六章詳細論述供應鏈聯盟成員間逆向選擇的政府管制。這些主要措施有:政府強制性賦予信息優勢者(潛在合作企業)說明的義務;政府或其他機構直接向信息劣勢者(核心企業)提供信息;政府對虛假信息的直接禁止、直接提供正確信息和建立識假機制;政府引導建立企業信用制度;對信息中介的政府管制;對聯盟核心企業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市場行為進行政府管制。 第七章詳盡闡述供應鏈聯盟成員間的道德風險問題,指出強化聯盟內部的激勵機制是供應鏈聯盟成功的核心。本章從委託代理理論為出發點,指出供應鏈聯盟成員間不但存在單邊的委託代理關係,還存在諸多複雜的雙邊甚至的多邊的委託代理關係,因此在聯盟內部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是聯盟成功的關鍵。循著這一理論思路,作者進一步認為聯盟防範道德風險的激勵機制的主要內容就在於如何實現聯盟成員間的參與約束和激勵相容約束。 在第七章的最後一節,論文還就聯盟內部的激勵機制的實施的基本條件、內容及局限性進行了分析,指出雖然信息共享的激勵機制、利益協調的激勵機制和相互信任的激勵機制是激勵機制的三個不斷由低到高的不同階段,但是由於聯盟成員間的侵占行為、壟斷問題和關係租金的存在,聯盟內部利益分配矛盾是不可調和的。政府管制是防範供應鏈聯盟成員間道德風險行為的必然選擇。 第八章全面研究供應鏈聯盟成員間道德風險的政府管制。主要包括對聯盟內部關係租金的政府管制和對聯盟內部壟斷問題、成員侵占行為的政府管制兩個方面。 對關係租金的政府管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制定供應鏈聯盟發展計畫。政府雖不直接干預聯盟的組建,但可通過發展計畫,巨觀間接引導聯盟的發展,發揮政府在制度環境變遷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技術信息網建設。聯盟是不同經濟主體之間的行為,信息交流是建立聯盟的必要條件;發展企業技術聯盟的法律保障。發展聯盟同樣離不開法律,即只有建立和完善相應的聯盟法,才能使企業聯盟成立和發展得到法律保障;為聯盟構建良好的社會環境。建立良好的社會環境,除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為建立聯盟提供諮詢服務。引導社會信用制度的建立。守信可以大大地節約聯盟內部各成員企業的交易成本,從而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 對聯盟內部成員侵占行為的政府管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對超高定價的政府管制、對價格歧視的政府管制和對搭售的政府管制。 第九章是對與供應鏈聯盟有關的政府管制失敗的簡要分析。在本章的最後對完善我國與供應鏈聯盟有關的政府管制提出了原則性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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