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靡論

侈靡論是肯定侈靡即擴大生活消費在一定條件下對社會經濟有積極作用的消費觀念。戰國荀卿指出,滿足人們的消費欲望有利於生產的發展。《管子·侈靡》提出“莫善於侈靡”,認為侈靡是使民效力於上的前提,“飲食”、“侈樂”是“民之所願”,“足其所欲”,“贍其所願”,統治者才能“用之”。富人侈靡而財散,其財力便難以膨脹到與國君分庭抗禮的程度,並使窮人得到謀生的機會。“富者靡之,貧者為之”,使窮人“動肢而得食”,有利封建統治的鞏固。《管子》強調崇儉是一般情況都可適用的原則,但侈靡在特定時期如社會經濟不振時可以發揮特殊的作用。

《管子·乘馬數》提出在水旱凶荒之年,人民無本事可作,國家可進行宮室台榭的修建,以擴大貧民就業的機會,為擴大消費以刺激生產,還主張有積蓄的富人長喪重葬,甚至不惜在煮蛋前將雞蛋加以雕繪,在燒柴前將木柴加以雕刻。擴大消費將增加對商品的需求,因此,侈靡的消費觀對商品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管子》“莫善於侈靡”的思想為後代思想家繼承發展。北宋范仲淹在知杭州任上將“宴遊”作為救荒的一項重要措施予以運用。明中葉,陸楫提出“奢能致富”的觀點。陸楫看到商品經濟的發展必然帶來社會消費水平的提高,並認為這一歷史趨勢“雖聖王復起”(《蒹葭堂雜著摘抄》) 也不能阻止。他認為節儉僅對個人家庭有利而於社會則有害,肯定尚奢對社會有積極作用,但認為可以尚奢的只是那些富商大賈、豪家巨族,不包括上層統治者和下層貧民。陸楫的這一思想為近代地主階級改革派的集大成者魏源直接繼承。魏源贊同在統治者上層和下層貧民中提倡節儉,於一般富民則鼓勵其尚奢。他將儉劃分為“利他之儉”和“利己之儉”,指出頑固保守派宣揚的“吝嗇於一己”的守財奴式的儉於社會有害無益,認為富人尚奢即把財富用於消費為“均財”,為富人與貧民之間的“通工易事”(《默觚下·治篇十四》),將刺激生產的發展,從而解決一部分人的生計問題。從魏源《默觚》中列舉的通工易事的內容看,都與手工業、商業有關,對這些商品的購買與消費的增加,必然促進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及資本主義萌芽的較快生長。但無論魏源、陸楫,及上溯至《管子》作者,談論消費的作用均局限於生活消費對生產的刺激作用一面,而沒有提出生產本身的消費問題。在封建制度下,地主階級的消費並不全部依賴於市場,其中一部分消費資料從農民那裡榨取後便直接用於消費,這部分物資消費的增減,並不和市場、手工業發生關係,不能增加通工易事。而生活方面的尚奢,不僅使社會風氣敗壞,也會使富人們因維持侈靡的生活而加重對貧民的剝削,從而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資產階級革命派代表人物章太炎1907年在《讀 <管子> 書後》一文中,借評價 《管子·侈靡》篇發揮 《管子》“莫善於侈靡”的觀點,認為“侈靡”並不一定是壞事,它是不同時代人們的消費水平,只要能“適其時之所尚,而無匱其地力人力之所生”,這種消費就是合理的,也就“無所謂侈靡”。章太炎還認為“侈靡愈甚”,又可促進生產的發展和商務的興盛。隨著文明的進步,中國和西方國家都要愈加侈靡,而侈靡促進工藝和商務,即資本主義近代工商業的發展,是其歷史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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