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新書院

作新書院,位於湖南靖州(今苗族侗族自治縣)。宋嘉定八年(1215),知州黃棨“預代他司錢五十萬為博易”,取其“子錢”作經費,並撥“邊州錢十萬以助”,建書院於州學西,取《尚書》作新之義,故名。

作新書院 位於湖南靖州(今苗族侗族自治縣)。宋嘉定八年(1215),知州黃棨“預代他司錢五十萬為博易”,取其“子錢”作經費,並撥“邊州錢十萬以助”,建書院於州學西,取《尚書》作新之義,故名。有屋6楹,後為虛亭,“講肄、游息各稱其所,門廡庖湢悉隸於學”,選士人及“鄉洞子弟”30人肄業其中,“聘學識謹重者與之處,研磨訓說,俾孝親之”。黃亦“升堂自講,發明五行五常之義”。鐘興撰記,以“良知良能”學說警士。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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