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縣有關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岡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無
  • 所在地:佛岡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經濟運行與協作股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按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九)擬定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國際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受理審核上報“三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變更,組織和參與各種經貿、展銷活動。
(十一)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三)負責全縣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四)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縣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五)組織協調全縣煤炭、電力、油品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書、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老乾服務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起草本縣有關規劃性檔案;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
(二)經濟運行與協作股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商貿經濟信息平台的信息收集、運作和分析工作。
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外經貿合作;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進出口貿易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三)電力資源股
編制和實施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依法審核煤、油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承辦縣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工業與質量技術股
執行國家、省和市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升級和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措施;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業和通用機械、民用船舶、汽車(及零部件)等裝備工業以及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承擔執行和研究擬訂各行業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各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引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各行業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應對措施;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執行省、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產業轉移工業園區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落實政策措施;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縣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協調解決重點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統籌和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的創建及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目標考核評價工作;協助國家和省開展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流通企業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參與工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工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五)商貿流通股
組織實施對外貿易經濟和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社區商業發展;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生產和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落實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物流行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加強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協調;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協調菸草專賣管理。
(六)發展服務與信息化股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動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和縣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協調相關部門和協會、商會以及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促進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各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請和管理。
(七)外資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有關外商投資及加工貿易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我縣發展外商投資、加工貿易和技術貿易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限額以內國家規定不需綜合平衡管理的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投資總額1500萬美元以下項目)登記備案與契約、章程的審批;負責審批或轉報國家規定限額的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及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及意見反饋,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屬縣管理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或轉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的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審核;負責指導縣內外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工作;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我縣外商投資企業和來料加工企業粵港澳自貨自運直通廠車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吸收外資、加工貿易業務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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