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

原高明海關(正處級)成立於1993年12月18日,隸屬廣州海關。2004年11月23日,新佛山海關組建,原高明海關更名為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正處級),同日正式掛牌,級別、機構不變。

原高明海關(正處級)成立於1993年12月18日,隸屬廣州海關。2004年11月23日,新佛山海關組建,原高明海關更名為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正處級),同日正式掛牌,級別、機構不變。新成立的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管轄的行政區劃範圍與原高明海關相同,下轄珠江碼頭、食出碼頭、高明車檢場、高明客運港四個監管點。內設科室9個,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政工科、風險防控科、關稅統計科、加工貿易監管科、稽查科、珠江碼頭監管科、食出碼頭監管科、緝私科。
主要職能:依照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及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按照“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海關工作16字方針和“政治堅強、業務過硬、值得信賴”的隊伍建設12字要求,按照總署黨組“把好國門,做好服務,防好風險,帶好隊伍”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總署各項部署,以最佳化海關監管和服務為目標,提高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服務促進經濟社會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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