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佛山市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佛山市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佛山市高明區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佛山市高明區
  • 所屬部門: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局長:王小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擬訂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區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實施計量、特種設備、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推進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擬訂全區標準化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和引導標準化活動。監督管理全區商品條碼的套用工作。
(六)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本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採取有效措施促進發明創造以及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保護等智慧財產權的套用、保護和管理;協助上級部門依法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調解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專利中介代理機構開展工作。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指導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相關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管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建設。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大力推廣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將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領域技術性、事務性、服務性工作交由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承擔。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快整合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領域政務服務視窗,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提升對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服務水平。指導投訴舉報平台建設,發揮平台功能作用。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和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信用聯合獎懲,加快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著力提升監管公平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4.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力量下沉。
5.大力推進質量提升。促進全面質量管理和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全面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激勵機制,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實現信息便捷開放,加強產業專利導航,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
6.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現任領導

王小江(局長)
陸偉堅(黨組成員、副局長)
葉麗冰(黨組成員、區紀委監委駐區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馮衛勛(副局長)
伍玉梅(副局長)
冼偉明(總工程師)
陳少通(二級主任科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督辦、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績效考核;統籌機關安全保衛、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組織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治教育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培訓和執法證管理;向本系統行政執法、行政管理有關事務提供法律諮詢;負責統籌對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
(三)規劃財務股。負責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收支預決算草案;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控制規範、政府採購、非稅收入、票據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含罰沒物資處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負責執法裝備管理和規範相關工作,指導硬體設施規範化建設。
(四)執法一大隊。擬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管執法的綜合性業務,統籌開展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承擔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
(五)執法二大隊。組織查處我區違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方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和案件,維持市場統一和公平競爭。依法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跨鎮街的大案要案,上級部門交辦轉辦以及其他部門移送的案件。負責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及其它專利糾紛的調解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
(六)執法三大隊。組織查處我區違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方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和案件,維持市場統一和公平競爭。依法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跨鎮街的大案要案,上級部門交辦轉辦以及其他部門移送的案件。負責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及其它專利糾紛的調解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
(七)執法四大隊。組織查處我區違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方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和案件,維持市場統一和公平競爭。依法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跨鎮街的大案要案,上級部門交辦轉辦以及其他部門移送的案件。負責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及其它專利糾紛的調解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
(八)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股。負責規定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和註冊登記工作;實施統一規範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及相關行政審批規則、標準、制度;承擔全區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分析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組織對技術性和政策性強的複雜行政許可或審批事項進行技術性、政策性業務會審;指導全區各類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及相關行政審批工作;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組織實施便利營商的措施、辦法;處理有關便利營商的諮詢。
(九)協調與應急股。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統籌開展抽檢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統籌協調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維護、規範。依法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和風險交流等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信用風險監管股。負責擬訂並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管理和使用。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物登記。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有關市場主體的黨建工作。
(十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股。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並組織實施。對全區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監督許可權範圍內的商品價格和各種收費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案件。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統籌、督促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據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十二)標準化股。擬訂全區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監督標準的制定,負責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協調引導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負責全區商品條碼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
(十三)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管股。擬訂實施網路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落實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廣告監測工作。綜合協調廣告整治工作,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四)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負責擬訂並實施全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負責全區消費維權和社會監督體系建設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區消費環境建設。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交易環境和消費維權政社共治。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指導市場監管的消費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工作。指導消費調解糾紛工作。
(十五)智慧財產權管理股。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擬訂並組織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承擔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並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方面政策措施。
(十六)質量發展股。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規劃和措施。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全區巨觀質量狀況分析調查,負責管理和指導我區產品質量發展工作。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推行質量獎勵制度、產品質量提升制度;組織、協調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
(十七)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全區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擬訂並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配合實施監督抽樣檢驗計畫,監督、協調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產品質量風險監測和風險預警;監督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按許可權依法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管認證中介機構。協調、管理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監督工作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證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
(十八)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全區生產領域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定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實施監督抽樣檢驗計畫。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食品銷售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全區流通領域食品、特殊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特殊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以及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流通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實施監督抽樣檢驗計畫。
(二十)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全區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實施監督抽樣檢驗計畫。
(二十一)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全區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安全形勢。擬訂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監管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藥品零售質量、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化妝品標準的執行。組織實施對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對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配合實施監督抽樣檢驗計畫。
(二十二)機電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組織承擔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負責機電類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調查機電類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監督管理高耗能機電類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機電類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
(二十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股。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調查承壓類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監督管理高耗能承壓類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承壓類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統籌協調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四)計量股。統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負責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工作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五)宣傳調研股。負責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政策研究、綜合分析等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擬訂全局綜合性工作計畫、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
(二十六)人事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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