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何兵(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何兵,男,1964年生於安徽巢湖。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行政法學研究所所長。先後從事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課程的教學,主要作品有《現代社會的糾紛解決》《和諧社會與糾紛解決機制》(主編)等教材、專著類7部,《行政權力的結構與解構——一個個案解析》《永不鬆懈》《人民陪審員:我的經驗與感悟》等論文類70餘篇。2012年4月,其在微博上爆料稱高齡奶牛靠激素產奶,引起網友普遍關注。

現職務: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研究中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兵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安徽
  • 職業:教師
  • 就職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 研究領域:憲法、行政訴訟法
人物經歷,社會兼職,獲獎情況,研究方向,主講課程,主要貢獻,科研項目,教材與專著,科研成果,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1983-1984年在肥東縣馬集中學任教。
1985-1988年在安徽省肥東縣團委任職。1988年考取律師資格。
1989-1990年在肥東縣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開始了法律職業生涯。
1990年9月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師從劉家興教授研習民事訴訟法,兼習劉教授的四川方言,1993年獲碩士學位。
1993年-1994年在深圳工作,先後在福田實業總公司、沙河高爾夫球會、平安保險總公司任職。
1994年-1998年在山東煙臺大學法律任教,兼黃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1998年考取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行政法專業博士生,從姜明安教授習行政法,兼習姜教授的湖南方言
2001年至今,中國政法大學任教。
2005年2月至5月,應瑞典隆德大學之邀,訪問瑞典、丹麥挪威、芬蘭北歐四國,考察糾紛解決機制。
2006年2月,應紐西蘭維多利亞大學之邀,訪學。
2007年9月,應韓國慶北大學之邀,講學。
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威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社會兼職

  • 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 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委員

獲獎情況

  •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 北京大學法學院十佳教師
  • 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研究方向

憲法、行政訴訟法、憲法等

主講課程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行政法案例研習、國家賠償法。
外語語種: 英語。

主要貢獻

科研項目

1.21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項目,2011-12-10-報告)。
2.薊門決策-食品安全問題與對策(橫向超過15萬不滿30萬,2011-01-05-論文)。
3.薊門決策決策:食品添加劑危機與對策研究(橫向超過4萬不滿15萬,2011-01-10-論文)。
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依法行政(橫向超過4萬不滿15萬,2011-12-09-報告)。
5.支持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子課題二---職業教育法律制度研究(橫向超過15萬不滿30萬,2009-01-08-課題報告)。
6.國際金融危機與我國節約型社會建設(橫向超過15萬不滿30萬,2009-01-17-研究報告)。
7.食品與飲用水安全配套法律制度研究(橫向超過15萬不滿30萬,2009-12-28-研究報告)。
8.行業管理方式及管理制度研究(橫向超過4萬不滿15萬,2009-12-08-研究報告)。
9.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研究(橫向超過4萬不滿15萬,2009-05-08-研究報告)。
10.網路線上法律政策諮詢(橫向超過4萬不滿15萬,2009-11-27-研究報告)。
11.行政法案例研究(校級項目,2009-03-02-課件)。
12人大常委會工作方式研究(省部級重點項目,2009-07-06-研究報告)。
13.完善人大黨委會科學工作方式研究(省部級重點項目,2009-10-09-研究報告)。
14.支持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項目(橫向超過15萬不滿30萬,2008年11月-論文)。
15.汶川地震災後重建法律問題研究(校級項目,2008年8月-論文)。

教材與專著

《現代社會的糾紛解決》(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1 月。
《利害的分配——我們身邊的法律》(專著),上海三聯出版社,2005年6月。
《和諧社會與糾紛解決機制》(主編),法律出版社,2007年2 月。
《行政法案例研習》(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
《行政執法研究》(參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6月。
《行政訴訟法學》(參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
《行政訴訟法學》(參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9月。

科研成果

  • 《鄉鎮政權法治化研究——安徽省肥東縣鄉鎮政權的初步調查與研究》載《政府改革多視角探微》,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3月。
  • 刁民其實是政府的好學生,南方都市報,2011-09-11。
  • 孔子在哪裡,南方周未,2011-11-25。
  • 他們走在微博上,南方周未,2011-12-09。
  • 最高法院為什麼越來越大,新京報,2009-03-28。
  • 從審判“躲貓貓”入手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新京報,2009-03-01。
  • 公眾的判斷是滋養法官的泥土,新京報,2009-12-05。
  • 法院不能排斥媒體,新京報,2009-12-05。
  • 違法使用槍械,國家應該賠償,南方都市報,2009-02-17。
  • 請領導們認真作報告,南方都市報,2009-03-14。
  • 為何司法人員總希望他人早死,南方都市報,2009-04-05。
  • 唯有制度改革能救“唐福珍”們,南方都市報,2009-12-07。
  • 給企業貼“臉”值得商榷,南方都市報,2009-01-24。
  • 請打通人大代表的民意渠道,南方都市報,2009-02-04。
  • 什麼都不可靠,我們無處可逃,南方都市報,2009-02-25。
  • 警察亮槍應推定為公民行為,南方都市報,2009-02-19。
  • 治王帥的罪於法無據,南方都市報,2009-04-14。
  • 網路實名制違反法律規定,南方都市報,2009-05-05。
  • 唐太宗的幹部政策,南方都市報,2009-04-19。
  • 不能用權威打壓言論,南方都市報,2009-06-14。
  • 唐朝的柯克們,南方都市報,2009-08-30。
  • 牢頭獄霸的今與昔,南方都市報,2009-03-08。
  • 攤販合法化:保護窮人就是保護社會,北京青年報,2009-02-24。
  • 穿法袍:裝神弄鬼的形式主義,南方都市報,2009-03-16。
  • 保護舉報人關鍵在於能否清除“吳敬中”,南方周末,2009-05-06。
  • 解決糾紛:從動員幹部到動員民眾,人民法院報,2009-09-16。
  • 深圳機場拾金案:拾金而昧,法當何罪?,南方都市報,2009-05-25。
  • 寬容對待小攤販應對就業難,法制日報,2009-03-05。
  • 《貞觀政要》,人民法院報,2009-02-07。
  • 孔子為什麼要殺議政者少正卯,南方都市報,2009-08-09。
  • 《教授家中坐,校長天上來》,《南方都市報》,2008年11月13日。
  • 《免檢於法無據》,《南方都市報》,2008年9月19日。
  • 《抵制是民意的和平表達》,《南方都市報》,2008年4月19日。
  • 《百年中國司法路》,《南方都市報》,2008年7月13日。
  • 《重溫英雄主義》,《南方都市報》,2008年6月29日。
  • 《人民司法如何貼近人民?》,《南方都市報》,2008年4月15日。
  • 《縣委書記要封中央政法委的喉》,《南方都市報》,2008年1月10日。
  • 《陝西政府機關要整什麼風》,《南方都市報》,2008年7月4日。
  • 《蝙蝠為何在陽光下翩翩起舞》,《南方都市報》,2008年4月10日。
  • 《必須卸掉城管的武裝》,《南方都市報》,2008年1月10日。
  • 《法律要解放千百萬勞苦攤販》,《南方都市報》,2008年1月18日。
  • 《勞動契約法,熱淚盈眶地讀,滿腹心酸地用》,《南方都市報》,2008年1月24日。
  • 《司法改革應落實人民性(上)》,《南方日報》,2008年11月6日。
  • 《司法改革應落實人民性(下)》,《南方日報》,2008年11月20日。
  • 《司法民主化是個偽命題嗎?》,《經濟觀察報》,2008年8月25日。
  • 《教師放任而學生不放縱》,《學習博覽》,2008年02期。
  • 《人民司法理念為何一度丟失》,《同舟共進》月刊,2008年第7期。
  • 《我的朋友賀衛方》,《法學家茶座》第19輯,2008年1月。
  • 《美國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對機制》,《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
  • 《城管追逐與攤販抵抗:攤販管理中的利益衝突與法律調整》,《中國法學》,2008年第5期。
  • 孔夫子如何對待范跑跑》,《南方都市報》,2008-06-19。

獲獎記錄

1998年被評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十佳教師。
2002年被評為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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