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司法局

根據《鄂爾多斯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5〕4號)精神,設立伊金霍洛旗司法局,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增加擬訂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及應急指揮、協調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旗法律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各行業、基層法制宣傳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全旗律師、公證工作。
(四)管理和指導全旗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參與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和考核工作。
(五)管理和指導全旗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法律援助監督和管理。
(六)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七)負責全旗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工作。
(八)組織和協調處理全旗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對全旗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指導監督。
(九)指導全旗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司法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政治工作辦公室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按照許可權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考核協管幹部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宣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司法行政系統的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政治理論和業務培訓工作;承擔全旗司法行政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警銜管理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二)行政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保密和信訪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編制機關的經費預算、決算、基層投資及裝備計畫;管理監督局機關經費和國有資產。
(三)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旗普法和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法制宣傳工作;指導全旗法律法規及專項法制宣傳工作和全旗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和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旗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四)法律服務管理股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旗律師、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擬訂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旗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旗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社區矯正執法大隊
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社區矯正對象。
(六)基層工作管理股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信息監控指揮中心
負責擬訂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指導全旗司法行政信息技術網路研究、建設、組織推廣套用工作;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報警、信息、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

人員編制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司法專項編制為3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司法專項編制為12名;基層司法助理員司法專項編制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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