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方輝

代方輝任江岸區後湖街躍進村黨總支專職副書記,姜福元任躍進村黨總支委員。兩人在2008年春節前參與通過虛增工程款的方式從村集體賬上套現,每人分得贓款5萬元。2011年11月因犯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情節並全額退贓情節,檢察機關決定對兩人不起訴。2013年8月,兩人分別被撤銷黨內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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