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交社保

代繳深圳社保是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的一種代理方式。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勞務服務公司或人力資源公司等,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範圍內,為其個人或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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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是指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經辦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方),根據協定,接受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個人的委託(以下簡稱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為委託方代管勞動者個人檔案、代辦勞動人事、社會保險等勞動保障事務的行為。”所以說“代繳社保”是未來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個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這個行業在中國也逐漸走向成熟。

社保代理的對象

(一)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外省駐當地機構及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三)流動就業人員;
(四)外企及華僑、台港澳企業常駐當地代表機構或分支機構及其雇員;
(五)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勞動者及其他在職流動人員;
(六)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代理優勢

深圳社保代理對企業的幫助:
簡單地講,社保代理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複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回響的速度與效率;
3.規範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範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4.降低成本、舒緩資金壓力,克服企業很多的規模經濟弱點。深圳市社保所有費用在國內一線城市是全國最低,福利待遇全國最好的;在國內由於勞工權利意識的高漲、就業安全體系和勞動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間接費用及外圍成本不斷地爬升,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外包則可以降低企業風險,擺脫雜務干擾,最終引導企業專心經營核心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優勢。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6.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滿意度。
對流動就業人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勞動者及其他在職流動人員來說,可以通過社保代理機構進行社會保險參保,這樣就可以享受國家的社會保障。
這就體現了國家倡導的“人人參保”的相關政策

服務概述

代繳深圳社保是社保代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是指深圳社保代理機構為需要提供社保代繳服務的企業或自由職業者代辦及繳納社會保險的一項服務。 社保代繳是人事代理眾多服務項目之一,社保代理作為一種中介服務,隨著各地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到位,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並成為一種產業。

行業現狀

隨著社會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保在人門日常生活中顯得尤為重要,越來越多的人把社保當自己養老的保障,由於各地政策的影響,導致許多人無法正常繳納社保,為此,社保代理這個行業如雨後春筍般的發展起來;整個行業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服務參差不齊,整個行業發展有待提高。

社會評價

社會各界對代繳深圳社保服務看法不一,多數人認為代繳社保是在促進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解決了一些無法繳納社保的實際困難,也增加了政府社保收益總數,值得推廣和支持。反對者認為,代繳社保可能會存在騙取社保津貼的漏洞,以後可能還會有其他政策性的漏洞

服務對象

1、外資企業和異地企業駐本地分支機構; 2、各商業連鎖加盟企業駐常經營網點; 3、大型商場超市及其經營商戶; 4、不設人事管理崗位的中小企業; 5、無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 6、自由職業及流動行業相關人員; 7、需將異地社保關係轉入本地的人員; 8、人員社保掛靠享受待遇; 9、其他需要辦理人事代理的人員;10、社保操作更加具體化,更加明細化。

深圳社保種類

深圳社會保險主要包括五種:
1、養老保險:即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在養老期間發給生活費,以及生活方面給以照顧。
2、醫療保險:即勞動者在患病期間在醫療、護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3、失業保險:即勞動者在失業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的給付以及轉業培訓、生產自救及 職業介紹等保障措施。
4、工傷保險:即勞動者因工負傷,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工資收入補償,也是對因工負傷勞動者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顧措施。
5、生育保險:女職工在生育期間保障,以及家屬可以享受的待遇。
住房公積金:社保代繳服務通常也會包含住房公積金的代繳服務。

深圳社保比例

深戶:

深圳市本地居民具有兩種繳費方式:1、由單位代繳代扣;2、由居民本人去視窗繳納。其區別在於:第二種由於是自己繳納,故 沒有工傷、失業等險種。
其扣費比例和扣費基數為:(截至2015年6月)
深戶基本醫療一檔 (綜合醫療 ) 最低繳費基數 單位承擔比例 個人承擔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 2030 14.00%8%
基本醫療保險 3131 6.00% 2.0%
地方補充醫療 3131 0.20%   0
生育保險 2030 1.00%  0
工傷保險 2030 0.48%  0
失業保險 2030 1.80% 1.0%

非深戶:

非深圳市戶口的外來務工人員或常住居民,其繳費方式有三種:1、一檔,即綜合醫療保險;1、二檔,即住院醫療保險;3、三檔,即農民工醫療保險5險或4險。
其扣費比例和扣費基數為:(截至2015年6月)
一檔:
非深戶基本醫療一檔 (綜合醫療) 最低繳費基數 單位承擔比例 個人承擔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 2030 13.00%8.0%
基本醫療保險 3131 6.00%2.0%
地方補充醫療 31310.20%0.0%
生育保險 20301.00%0.0%
工傷保險 20300.48% 0.0%
失業保險 20301.80% 1.0%
二檔:
基本醫療二檔 (住院醫療) 最低繳費基數 單位承擔比例 個人承擔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 203013.00%8.0%
基本醫療保險 52180.50%0.2%
地方補充醫療 5218 0.10%   0
生育保險20301.00%  0
工傷保險20300.48%   0
失業保險20301.80%1.0%
三檔
農民工3檔 (2015年3月加入生育險,其比例等同廣東省比例;另外未滿18歲的不扣生育險)
基本醫療三檔 (農民工醫療) 最低繳費基數 單位承擔比例 個人承擔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 2030 13.00%8.0%
基本醫療保險 5218 0.40%0.1%
地方補充醫療 5218 0.05% 0.0%
工傷保險 2030 0.48%   0
失業保險 20301.80% 1.0%
生育 20301.00%0.0%

社保特徵

保障性:保障勞動者在其失去勞動能力之後的基本生活。
法定性: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保險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單位,雙方都必須按照規定參加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不能自願。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失業時獲得生活保障。
互濟性:社會保險費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負擔,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機構要用互助互濟的辦法統一調劑基金,支付保險金和提供服務,實行收入再分配,使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生活得到保障。
福利性: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費,解決最大的社會保障問題,屬於社會福利性質。
普遍性:社會保險覆蓋所有社會勞動者

深圳市社保繳費基數

基數標準

根據本市社保繳費的有關規定,深圳市社保五險繳費基數,除醫療保險外,其餘四險的基數不得低於本市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即:2015年3月1日起的2030元;醫療保險的基數為上一年度本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即:5218元

基數改變時間

最低工資標準的變更時間為:每年的2~3月份;
社會平均工資的變更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
社保年度劃分:當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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