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法

付法,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fù fǎ,譯為謂交付法司論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法
  • 拼音:fù fǎ
  • 注音:ㄈㄨˋ ㄈㄚˇ
  • 釋義:謂交付法司論罪
fù fǎ
ㄈㄨˋ ㄈㄚˇ
付法
1. 謂交付法司論罪。 唐 張鷟 《朝野僉載》卷三:“ 襄州 胡延慶 得一龜,以丹漆書其腹曰‘天子萬萬年’以進之。鳳閣侍郎 李昭德 以刀刮之並盡,奏請付法。 則天 曰:‘此非噁心也。’舍而勿問。”《太平廣記》卷三○九引 唐 穀神子 《博異記·張遵言》:“前者夜叉 牛叔良 等七人,為追 張遵言 不到,盡以付法。”
2. 指傳授佛法。《五燈會元·西天祖師·四祖優波毱多尊者》:“[尊者]復謂曰: 如來 以大法眼藏次第傳授,以至於我,今復付汝。聽吾偈言:心自本來心,本心非有法;有法有本心,非心非本法。付法已,乃踴身虛空,呈十八變,卻複本座,跏趺而逝。” 呂澄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他( 弘忍 )也要效法老師的作風,保持以前單傳的方式,而 惠能 恰巧也是那樣純樸,所以說他單獨付法給 惠能 ,這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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