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方案

根據商務部《關於做好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732號)、《貴州省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實施方案》及遵義市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仁懷市四屆一次會議提出“紮實抓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力爭2007年完成70%的建設任務”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仁懷市人民政府
  • 地區:仁懷市
  • 相關檔案:商建發200732號
組織機構,工作步驟,工作目標,工作要求,

組織機構

為紮實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充實仁懷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聯繫經貿工作的市政府辦副主任、市經貿局、市供銷社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及人員有:市農辦、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文體廣電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市城管局、市農發行、市順豐農資有限責任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貿局,由市經貿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步驟

2007年7月1日——7月3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制定並印發工作方案和建設規劃;
2007年8月1日——9月30日為創建階段,其中8月上旬召開市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工作會,安排部署創建工作,8月中旬舉辦“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店主培訓會;
2007年10月1日——10月15日為初步驗收階段,由市經貿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對創建工作進行初步驗收,為2007年10月15日前建設和改造完成並通過初步驗收合格的農家店向遵義市商務局、遵義市財政局提交農家店驗收申請;上級商務、財政部門將於11月完成全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驗收工作。

工作目標

根據遵義市下達我市2007年農家店建設改造100個的目標數,各鄉鎮(辦事處)農家店指標分解為:中樞街道辦事處6個,茅台鎮5個,三合鎮4個,火石崗鄉5個,大壩鎮7個,喜頭鎮3個,學孔鄉5個,高大坪鄉6個,沙灘鄉2個,合馬鎮6個,二合鎮6個,龍井鄉2個,茅壩鎮7個,九倉鎮4個,後山鄉3個,五馬鎮5個,壇廠鎮8個,長崗鎮11個,魯班鎮5個。
對經上級商務、財政部門驗收合格的農家店,對每個農家店補助6000元資金,主要用於農家店貨架、電腦、裝修、牌匾及配送車輛等硬體設施和農家店店長培訓等方面投入。

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特別是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牽頭單位做好“農家店”的建設改造工作,要在資金、管理、信息、服務上給予支持和幫助。
(二)涉及“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的有關部門,應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對“農家店”實行最低標準收費或減免相關費用。
(三)農家店建設及經營必須做到“四結合”、“七統一”:即農家店建設及經營與道路交通建設情況相結合、與購買力狀況相結合、與旅遊資源(鄉村旅遊、紅色旅遊、生態旅遊、工農業園區等特色旅遊)相結合、與“四在農家”和農村遠程教育建設相結合。農家店經營要做到統一店容店貌,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範,統一銷售價格。在貨物採購配送中,日用消費品農家店的統一採購或配送率要達到40%以上,農資農家店農資商品配送率要達到80%以上。承辦企業要樹立為“三農”服務的意識,探索工業產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模式,逐步開展農產品的收購業務,促進雙向流通。要切實利用網路優勢,加強涉農信息的服務工作,承辦企業要逐步完善企業自己的服務網路,通過向農民提供各類技術指導和諮詢,提高科技含量,促進商品的銷售。
(四)農家店的結構要求是以日用消費等生活用品為主,農資農家店不得超過所創建農家店總數的30%。農家店建設標準必須嚴格執行商務部《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範》、《農資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範》的標準。要充分發揮五馬、魯班、中樞、茅台、二合、合馬、沙灘等主幹道和紅色旅遊線路的特殊優勢,精心組織、科學布局、集中優勢,將上述鄉鎮(街道辦事處)打造成“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亮點和精品線。
(五)承辦企業要制定工作計畫和方案報市“萬村千鄉市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嚴格要求鄉級和村級“農家店”在經營活動中嚴格堅持誠實守信、方便民眾的原則,要充分發揮配送中心的作用,確保每個“農家店”貨物的配送。要建立工作進展、工作效率和工作落實情況三項統計制度,指派專人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統計,定期(每月5日前)向上報送相關信息。
(六)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後續監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市經貿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等部門要強化後續項目的監管,探索多種加強監管的途徑和方法。
1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對承辦企業隨時督促整改,對不合格的農家店及時摘牌整頓,實行動態管理;
2、充分利用現有網路,將合格的農家店上網公示,長期接受社會監督;
3、有效利用《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工作檔案,督促承辦企業按時上報進展情況;
4、市經貿局、市財政局要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的執行和資金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進行、資金及時到位,嚴禁任何單位騙取,挪用或截留“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資金;
5、加強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宣傳,充分發揮主要媒體作用,在全市廣泛宣傳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目的和意義,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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