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自焚

人體自焚就是人體沒有同外部火源接觸,內部發生燃燒化為灰燼,而灰燼周圍一切可燃物體保持原樣的一種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體自焚
  • 外文名:fire himself
  • 可能性:較低
  • 原因:無法知曉
案例,原因探討,綜述,物質反應說,靜電引燃說,磷質燃粒子說,燭芯效應說,

案例

1966年12月5日,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波特城,一位煤氣工人上午9時來到班特萊醫生家查表。他以為老醫生尚未起床,就徑直走向地下室去查表。一進地下室發現地上有一堆灰燼。他抬頭一看,看到灰燼上方的天花板有一個燒穿了的大窟窿。他大吃一驚,趕忙奔上去找那位老醫生,卻在衛生間看到燒穿窟窿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人腿,老人的身體已化為灰燼。 整個現場沒有絲毫髮生火災的跡象.
人體自焚人體自焚
1673年,義大利的一名男子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而草墊床及周圍物品去安然無恙。迄今,全世界有記載的人體自焚現象已達220多例,自焚的男女年齡最小的4個月,最大的114歲。這些事例大都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甚至走路、開車、跳舞、洗澡時,簡直使人猝不及防。
1938年9月20日,英國利物浦市的一個舞廳里,人們伴隨著舒緩優美的樂曲翩翩起舞。突然,一位女郎發出"啊"的慘叫聲,只見她身上騰出一股火焰,頓時整個身體變成了一團火球。在眾目睽睽之下,女子痛苦地掙扎了幾下,便活活被燒死了。這突如其來的慘景使舞客們驚恐萬狀,不知所措。經過調查,女郎本身及周圍無任何可導致火災的因素。前來驗屍的法醫對此目瞪口呆,他說:"在我漫長的驗屍生涯中,還從沒遇到過這種莫明其妙的事!"
1951年7月1日傍晚,家住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椅子上,第二天清晨,她兒子發現母親及椅子不知去向。地面上卻有幾個燒變形的發卡、幾小塊焙乾的椎骨和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蓋骨,一隻完好的左腳。不可思議的是離屍骨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之外的一塊亞麻布都完整無損,實在令人費解。按常理,只有經過攝氏1200度的高溫,才能將人燒成灰燼,而通常引起火災只需要攝氏600度,但房屋並未因此而起火。
1990年8月,比利時布魯塞爾市,一對青年情侶在馬路上散步,27歲的雷斯懷不自禁地緊緊將未婚妻蒙那米擁抱在懷裡,豈知兩人身上開始冒煙,當他們雙唇開始接吻時,背上起火,火焰一直竄到15英尺,不一會兒,兩人在馬路旁變成了一堆焦灰。在同一月份,法國巴黎聖瑪麗大學女生馬斯,上完體育課後去浴室洗澡。她全身淋滿水有說有笑地和同學們聊天,水很涼,但她卻抱怨水太熱,恰在這時她體內突然冒出濃煙,緊接著整個人在水中變成一團火球,幾分鐘後除了地上的一堆骨灰外,馬斯杳無蹤影。
根據現有的200多案例,發生“自焚”的人男女比例大約相等;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身體有胖有瘦,有的案例甚至發生在走路、開車、划船、跳舞的過程之中。

原因探討

綜述

那么“人體自焚”起於何因?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在西方,有的認為是虛假報導,有人認為是人體內有過量的脂肪引起的。這種解釋顯然站不住腳,因為發生自焚的人有胖有瘦。有些人認為,人體自焚是由於某種天然的“電流體”造成體內可燃物質燃燒。所謂天然“電流體”究竟何所指?還有人認為是由於體內磷質過多,發生自燃,此說沒有根據。更有趣的是有人認為這是由於喝了過量的酒,酒精發生自燃的現象。此人還做了個可笑的試驗:把酒精注射到一塊新鮮的肉里,然而卻不見發生“自焚”現象。還有一種解釋是"球形閃電"作惡等等。

物質反應說

英國化學家菲絲普教授在調查人體自然事件中發現遇難者多為25~30歲婦女,而且往往都是穿厚衣服的人。他認為可能由於人體汗氣、分泌物、尿等濕氣與衣服的化學物質產生化學反應,由於某種作用發生磨擦而生火,引起人體燃燒。但這種說法不能完全解釋自燃慘劇,因為從發生自焚的時間看,一年四季都可發生,有的當時並未出汗,有的穿著很少,甚至在裸身淋浴時也可發生,所以這種觀點不能令人信服。

靜電引燃說

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理工學院的畢奇教授則認為,少數靜電壓特別高的帶電人,在一事實上條件下,可能發生人體噴火生電現象,造成人體自燃。譬如當時俄亥俄州一家機電工廠常不明不白地發生一些小火災,經過警言調查和分析,沒有發現縱火跡象。畢奇教授認為該火災很可能是人體靜電生火的人無意造成的。為了證實這個觀點,他對該廠職工進行靜電測試,發現一名女工身上的靜電是3萬伏特,電阻為50萬歐姆,當她接觸易燃品時,就像火種一樣使其燃燒,畢奇教授建議將這位女工調離其崗位後,工廠果然平安無事了。但這種理論也沒獲得科學界的公認,因為人體靜電放電有時是可以引起火災或電器引爆,但已知的任何一種靜電放電形式都不可使人體自燃

磷質燃粒子說

還有人認為人體自燃是這些人的體內磷質積累過多的結果,即屬一種分子的化學分解現象。人體內如果磷質過多,體內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過量等,在某種條件下通過化學分解或化合作用而引起自燃。但這種理論亦系假說,尚未得到證實。況且,人體磷質過多的標準是什麼?自燃磷的臨界值是多少?燃粒子的結構及啟動方式、電流體的觸發途徑如何?等等,這一系列理論關鍵問題,還沒有人拿出試驗結果作出科學解釋。
近年來,有人指出:“人體自焚”是自然界中的球狀閃電引起的,所以不是自燃,而是他燃。持這種觀點的人解釋道:球狀閃電像一個大火球,在空中飄飄忽忽,忽高忽低的移動,常使夜間行路的人大驚失色。球狀閃電能穿過門、窗的縫隙、升堂入室、鑽進人家,它有時發生爆炸,毀壞建築物,造成人畜傷亡。它在行經的沿途,遇到任何障礙物時無堅不摧,卻又不燒壞周圍的可燃之物。通常,一個球狀閃電爆炸時釋放出的能量,約相當於10公斤TNT炸藥爆炸時放出的能量。而且當球狀閃電消失後,一般會留下燒焦、硫磺或臭氧的氣味。
300年來,人們對人體自燃現象作了種種探索和研究,但迄今為止仍然是一個令人費解的"世界之謎"。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相信總有一天人們會揭開這一層面紗。

燭芯效應說

火災專家的觀點:人體可以象蠟燭一樣燃燒
曾經調查過數千宗離奇火災的德賴斯代爾博士,不相信人體能夠自發燃燒。他的觀點是:在某種罕見的情況下,人身上的衣服著火後,脂肪滲入衣服內成為燃料,人體便會象蠟燭一樣燃燒很長一段時間,直到把人體內的脂肪和其他人體組織燒盡;由於火焰不很大,所以周圍的東西便不會燒毀。
這種解釋符合燃燒科學中燭芯效應的機理,因此得到眾多火災專家的認同,但問題在於——骨頭是如何燒成灰燼的。
德賴斯代爾自己做實驗,把動物的骨頭放進高溫烤爐中,12小時後動物仍未成灰。再看看殯儀館的焚毀爐,屍體在1000 C的高溫中焚燒超過半小時,骨頭依然沒有成灰;燒剩的骨頭經碎骨機粉碎後才成為通常所說的骨灰。怎樣的燃燒可以把骨頭燒成灰呢?
燭芯效應的另一個問題是大多數自焚的人都穿著衣服,但他們卻沒有象蠟燭般燃燒。二次大戰時,許多自殺的德軍高級軍官屍體被盟軍下令用汽油焚燒,但卻無法完全燒毀,於是把屍體埋葬。沒多久,蘇軍到達後又把完整的屍體挖出來,軍官的身份依然可以辨認。
用燭芯效應解釋人體自燃,很明顯還無法令人信服。人體自燃之迷,成了當今科學無法解釋的超自然現象,很多人都認為只能從超自然學家的觀點中尋求答案。
樹林兇殺毀屍案,為解釋人體自燃帶來重大進展
1997年秋天,在美國俄勒崗一個小鎮附近的樹林裡,有人發現一具正在燃燒的年輕女性屍體,便立刻走上公路截停警車報警。一位副警長為了收集證據,及時拍下了現場屍體的照片,這是第一次拍到屍體正在燃燒,有火焰的照片。
似乎又是一宗人體自燃案例,但警方的調查已證實,這是一宗兇殺案件。目擊者稱:早晨7時就看見有人把什麼東西扔進路邊的樹林點火燃燒,當時沒有在意,直到中午12時多走近事發地點時才發現那是一具屍體。而另一個目擊者見到死者在案發前不久搭上了一輛駛往出事地點的順風車。
加州刑事偵察學院的德漢教授,是國際知名的縱火案專家,他認為俄勒崗樹林案件對解釋人體自燃很有幫助。該案獨特之處是屍體被發現時仍在燃燒,並且已經燒了5個多小時。照片顯示了的火焰高度(非常難得的記錄)不超過半公尺,而周圍燒毀的面積卻很小,正是燭芯效應的情形。
徳漢教授前往現場做深入調查,發現死者躺在很厚的一層枯葉上,從燃燒痕跡判定,屍體是在細小的範圍猛烈燃燒了很長時間。而且,不但衣服能形成燭芯效應,地面厚厚的樹葉也形成燭芯效應,令屍體不斷燃燒。
兇手很快被抓獲,是一名嚴重精神病患者,德漢無法問得兇手是怎樣令屍體燒成了灰燼的。
這時,法國的一個同行聯繫德漢,說他們正在調查一宗案件,看似人體自燃,其實是謀殺案。兩名兇手被捕後交代:他們在一民居里殺死戶主,並試圖把房子燒掉毀滅證據,便倒了一些香水在死者衣服上,點燃後離去。結果,警方在現場見到的是:死者屍體被燒為灰燼,但房子卻完好。
法國的火災調查專家們的推測:死者衣服被點燃後,香水(易燃液體)很快燒完,火勢沒有蔓延到整個屋子,但熱力把死者身上的脂肪燒著了,脂肪滲入衣服形成燭芯效應,慢慢地長時間燃燒,把整個屍體燒為灰燼。由於脂肪的火焰很小,周圍都沒有燒焦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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