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錢引

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北宋初年,即公元10世紀末葉,發行於成都;隨即發展成為兩宋川蜀地區通用的法定貨幣。交子是鐵錢不便於流通與交換的產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子錢引
  • 外文名:iaozi-qianyin
  • 類別:錢幣
  • 時間:宋代
jiaozi-qianyin
交子、錢引
成都在五代末年,後蜀始發行鐵錢,與銅錢兼行。宋統一後,劃川界為鐵錢地分,只流通鐵錢。川蜀在唐末五代時期,割據自守,戰禍較少,社會經濟未受嚴重破壞。入宋以後,和川外藩籬消除,貿易更加繁榮,但交換媒介反而只用鐵錢。鐵錢與銅錢輕重大小相等,幣值卻相差十倍或十數倍。宋太宗淳化二年 (991),趙安易使蜀,見“市羅一匹,為錢二萬”。以當時鐵錢重量計,兩萬文重一百三十斤。可見商品交換極為不便。早在唐代後期,由於商業貿易興盛,貨幣流通量增大,市場上已感到移轉銅錢的困難,於是社會信用制度逐漸發展在城市之間有所謂“飛錢”和“便換”,其性質和作用頗類似近代的匯票;在一些大城市之內有所謂“櫃坊”“寄附鋪”,經營銅錢暫存業務。宋初,政府還特置“便錢務”,掌管京師與外地的便換。這些社會信用制度為解決川蜀鐵錢與交換的矛盾提供了信用基礎和手段,從而產生了交子。“初,蜀人以鐵錢重,私為券謂之交子,以便貿易”;“會子交子之法,蓋有取於唐之飛錢”。這些說法都是符合實際的。
最初的交子是一種初具貨幣流通職能的活期存款單,由商人私營的“交子鋪”發行。宋真宗景德時,張詠知益州,見交子市場“弊百出,獄訟滋多”,乃加以整頓,“使富民十六戶主之”這十多戶豪民互相“連保”,發行交子。他們“同用一色紙印造,印文用屋木人物,鋪戶押字,各自隱密題號,朱墨間錯,以為私記”。交子的面值,按收入現錢貫數,臨時書填。交子兌現時,每貫扣下三十文,作為利錢。交子戶除每年向官府承當“夏秋倉盤量人夫及修縻棗堰丁夫物料”義務外,別無負擔,因而獲利甚豐,“收買蓄積,廣置邸店、屋宇、園田、寶貨”。這時交子的發行無定時定額,不免多發空券,膨脹貶值。真宗大中祥符末,因無法兌現及詐偽問題,“爭訟數起”,“以至聚眾爭鬧”,於是轉運使薛田請官置交子務,收歸官營。知益州寇則力主廢止交子,並徑將交子鋪封閉。可是封閉之後,“市肆經營買賣寥索”,“貿易非便”。到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薛田代寇知益州,重申前請,宋廷從之,於是設定“益州交子務”。次年二月起首書放交子。從此,交子成為宋朝川峽四路的法定貨幣,與鐵錢相權而行。
[交子]
交子務建置前後,薛田為官營交子制定了若干措施,交子之法遂大體完備:①規定交子務委益州同判,專一提轄,由州保差京朝官一員任監官(後增一員);下設掌典,貼書、印匠、雕匠、鑄匠、雜役各若干人,廩給各有差②制定兌界,以二年為一界界滿,以後界新交子易上界交子;每貫克下三十文入官,稱為“紙墨費”(實際就是民營時的利錢)。③制定界額和本錢,界以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緡為額,備本錢(即今之準備金)三十六萬緡④交子的面值定為一貫至十貫,共十種(寶元二年,改為只書放五貫和十貫兩種;熙寧元年,又改為書放五百文和一貫兩種)。交子式樣,“一依自來百姓出給者闊狹大小”,上用益州銅印及字大料例、年限、背印、青面、紅團等六印。偽造者,“許人陳告,支小錢五百貫;犯人決訖,配銅錢界”。熙寧間,立偽造罪賞如“官印文書法”,並置抄紙場,“官自抄紙”。崇寧時,禁私造交子紙,造者,“罪以徒配”。
自天聖元年至熙寧元年(1023~1068)四十多年間,交子的發行和流通正常。宋仁宗趙禎朝,雖曾兩次借支六十萬緡以給秦州,但為數不大,未引起貶值。據蘇轍言,熙寧七年蜀茶禁榷以前,交子“一貫有賣一貫一百者”,可見幣值穩定。熙寧間,因西北用度浩繁,宋廷曾企圖在河東與陝西推行交子。雖旋行旋罷,但四川交子以入陝及其他支用之故,前界未滿,而後界給用已多,熙寧五年,改為交子每界行用四年,兩界並行。宋哲宗紹聖以後,給用數額越來越大,以致“界率增造”,“每歲書放亦無定數”。到宋徽宗趙佶時,交子便惡性膨脹,崇寧間,曾強制推行交子於長江以北諸路,並改稱為“錢引”。大觀元年(1107),四川的也改為錢引,並改稱交子務為錢引務。史稱“大觀中,不蓄本錢,而增造無藝。至引一緡,當錢十數。”宋廷不得已,下詔停止收易舊引,恢復天聖界額並置本錢,引值才漸趨復舊。但一入南宋,又膨脹了。由於建炎以來,以錢引供糴本、給軍需,“增引日多,莫能禁止”。《通考·錢幣考》載:紹興七年,通行三界,發行數達三千七百八十餘萬貫。末年,增至四千一百四十七萬餘貫,而所有鐵錢僅及七十萬貫。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兩界發行凡五千三百餘萬緡,通三界書放則更多。到嘉定初年(1208),每緡值鐵錢不到四百錢,有的地方僅值一百錢。在這種情況下,四川守臣不得不拋售金銀、空名官告、度牒等,“稱提”收兌。經嘉定元年、三年兩次稱提之後,引值方回復如故。宋理宗趙昀時,交子與錢引發行滿九十九界,又改發三料川引。寶四年(1256),宋廷作了一番整頓,改錢引為四川會子,直至宋亡,未再更改。南宋後期,錢引的兌界曾一再延展。宋寧宗慶元五年(1199),改兩年一界為三年一界。淳九年(1249),改為十年一界,寶四年起,依東南會子例,“更不例限,永遠行使”。兌界的這一改變,就貨幣形態而言,是更加完善了。
又有淮交,在金朝統治下的北方,市面上流通的貨幣依舊是宋錢。而鼓鑄宋錢的幾個大鑄錢監都在南方,所以宋錢不斷北流。這對南宋的財政經濟自然是一個嚴重問題,因此宋廷不能不設法制止。於是把兩淮劃為鐵錢路分,象四川那樣,流通鐵錢和交子。《宋史·食貨志》載,紹興末,臣僚言:“淮楚屯兵月費五十萬,見緡居其半。南北貿易緡錢之入敵境者,不知其幾。”於是沿邊皆用鐵錢矣。乾道初(1165),詔兩淮、京西悉用鐵錢;荊門隸湖北,以地接襄(今湖北襄陽)峴(峴山),亦用鐵錢。兩淮既用鐵錢,因而發行交子以代會子,故“銅錢禁用於淮而易以鐵錢;會子既用於淮而易以交子”這樣做引起兩淮市場的混亂,以致“商賈不行,淮民以困”。宋廷無法,只得“詔銅錢並會子依舊過江行用”。於是兩淮銅錢、鐵錢、會子、交子同時並用,成為南宋貨幣最混亂的地區。
兩淮交子是乾道二年(1166)下詔正式發行的。面值分二百、三百、五百文、一貫四種。發行額為三百萬貫。宋光宗紹熙三年(1192)規定,每貫準鐵錢七百七十,三年為一界。但後來不斷膨脹,“其數日增,價亦日損,稱提無術,但屢與展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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