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審是指同級別的甲審計機關審計乙審計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審計事項,乙審計機關審計丙審計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審計事項,丙審計機關審計甲審計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審計事項,依此類推。
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雖然對“交叉審”沒有明確規定,但“交叉審”一般都是以上級審計機關的名義,組織下級多個審計機關交叉對下級審計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審計事項開展審計,實行“五統一”,即統一制定審計方案、統一制發審計通知、統一制定性處理口徑、統一審計文書格式、統一匯總審計情況。“交叉審”實際上是“上審下”的一個“變種”,符合審計法關於審計管轄範圍的規定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叉審
- 外文名:Cross exami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