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指示

五四指示

《五四指示》:是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布的《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簡稱《五四指示》. 該指示決定將減租減息的政策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五四指示》揭開了解放區土地立法的序幕,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指明了方向。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即著名的“五四指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四指示
  • 外文名:the May 4th instructions
  • 發布時間:1946年5月4日
  •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
  • 全稱:《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
由來,發展,重要時間,成效,

由來

隨著國民黨軍事進攻的不斷擴大,國內階級矛盾的上升和解放區民眾運動的發展,作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土地政策的減租減息,已不能適應農民的要求。在反奸清算、減租減息鬥爭中,農民進一步要求消除封建剝削,並且已經突破減租減息的範疇。通過清算,部分地解決了土地問題。有的直接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部分地實現了“耕者有其田”。在民眾運動深入的地方,“農民的行動,遠遠走在了減租減息政策的前邊。”
在這種情況下,為滿足農民對於土地的迫切要求,進一步發動農民,準備進行自衛戰爭,中共中央於1946年5月4日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史稱《五四指示》),指出要“堅決擁護廣大民眾這種直接實行土地改革的行動”,“堅決擁護農民一切正當的主張和正義的行動,批准農民獲得和正在獲得土地”,強調“各地黨委必須明確認識,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我黨目前最基本的歷史任務,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環節。必須以最大的決心和努力,放手發動和領導目前的民眾運動來完成這一歷史任務”。

發展

在此之後,劉少奇任弼時召集前來延安參加全軍整編會議的各解放區負責同志鄧子恢薄一波黎玉等一起進行座談。鄧子恢等提出,各解放區廣大農民在反奸、清算、減租、減息、退租、退息鬥爭中,已開始直接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實現“耕者有其田”。根據討論的結果,由劉少奇、任弼時主持,鄧子恢、薄一波、黎玉等參加,由胡喬木執筆,三易其稿,並經毛澤東修改,形成了中共中央《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草案)。

重要時間

5月4日,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會議,討論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毛澤東在會上講話指出:“解決土地問題的方針,七大講的是減租減息,尋找適當方法實現耕者有其田。當時七大代表多數在延(安)時間太久,各地新的經驗沒有能夠充分反映。現在中央的這個指示,就是民眾所創造的適當方法,為中央所批准的。”毛澤東說:“解決土地問題,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環節,全黨必須認識這一點。”劉少奇在會上說:“土地問題今天實際上是民眾在解決,中央只有一個一九四二年土地政策的決定,已經落在民眾的後面了。”會議討論通過了“五四指示”。指示指出:“各地黨委必須明確認識,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我黨目前最基本的歷史任務,是目前一切工作的基本環節。必須以最大的決心與努力,放手發動與領導民眾來完成這一歷史任務。”指示強調指出:“如果我們能夠在一萬萬數千萬人口的解放區解決了土地問題,就會大大鞏固解放區,並大大推動全國人民走向國家民主化。”

成效

“五四指示”發出後,各解放區根據指示精神,迅速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到1947年2月,各解放區已經有2/3的地區,解決了土地問題,極大地鞏固了解放區和加強了對人民解放戰爭的支援。歷史的發展證明,沒有億萬獲得了土地的農民的支援,解放戰爭要取得勝利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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