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官制

五代十國官制大體沿襲唐制,朝廷以三省六部為主幹;地方官制也是州、縣兩級,州設刺史,縣設縣令,重要城市設府。變化較突出的是樞密院地位提高。唐代宗時設內樞密使,本由宦官擔任,掌傳遞詔旨密奏。唐末改由士人充任。至後唐時,樞密院長官樞密使可參議軍國大政的決策了。後周規定樞密院專管全國軍事,不管民政。這種情況進一步發展,就形成了宋代中書、樞密對掌文武二柄的職官體制。五代十國的各個政權是唐末藩鎮割據勢力的延續,他們依靠武力維持統治,因此對於麾下的幕僚給予重用,對於許多重要職務作為臨時差遣委派幕僚去做,這樣就使舊有的一套正式官職近於虛設。這時期的官制雖然基本沿用唐制,但各朝又有不少變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代十國官制
  • 外文名:The Five Dynasties and ten states system
  • 時期五代十國
  • 包括:三司、省、台、寺、監等機構
  • 特點:襲唐制
內容簡介,機構類型,

內容簡介

五代十國(公元907—979年)是連結唐、宋兩大王朝的五個小朝廷和十個割據政權。五代指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除後唐建都洛陽外,其餘都建都開封。十國指吳、南唐、吳越、閩、南漢、楚、南平、前蜀、後蜀、北漢。除北漢在北方,其餘九國都在南方。

機構類型

五代設官,大體沿用唐制。三師三公為加官。行政官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在唐代,特別是高宗以後,凡為宰相者,必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為職銜,不是正式官稱,直到五代後晉才正式升為正品,從而正式確立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首腦的宰相體制。三省六部、御史台、諸卿監的設定變化不大,惟不如唐朝之全。唐後期宦官權力很大,五代宦官勢力有所削弱。後梁不用宦官掌樞密,改樞密院為崇政院,設院使,任士人,備皇帝顧問。後唐恢復樞密院,設院使、副使。後唐莊宗時候,用武臣為樞密使,從此,文事任中書,武事任樞密。樞密使分宰相事權,有“樞相”之稱。五代以“使”名官的現象相當普遍,據《五代會要》所記,有30多種。重要的是三司使。唐代管理財政的使職很多,順宗、憲宗時候,曾一度將戶部、度支、鹽鐵轉運三使合為一個部門,稱“三司”。凡任三司使者,同時任相,稱“計相”。後梁設建昌院掌財政,置判建昌院,或建昌宮使。後改租庸使。後唐時候恢復三司使,財政大權仍歸於三司。三司使作計相,與中書、樞密並重。地方重要的是節度使。節度使都有親兵,稱“牙兵”。牙兵由都押衙(或牙)、押衙統領。在朝代的更迭中,節度使起重要作用。地方仍分州、縣兩級。州設刺史,縣設縣令。重要的城市設府。軍事要地設大都督府。此外,還有一些地方設軍,成為一級行政機構。
五代軍隊分寄於方鎮,京師惟用禁軍。後梁建國,朱溫以其牙兵改組為侍衛馬步軍,定為六軍。六軍名號多有變更。統六軍者稱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又有廳子都(都,是軍事單位),為親軍一支,負責帳前宿衛,由都將、都頭統領。後唐亦設侍衛親軍,為中央禁軍之一種,由侍衛親軍馬步都指揮使總領,其下分置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分領馬軍、步軍。後晉廢除六軍諸衛制度,禁軍完全納入侍衛親軍系統,由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侍衛馬步軍都虞候統率。後周時禁軍又分為殿前司和侍衛司兩個系統。殿前司統殿前諸班。殿前諸班是由現有禁軍中選拔出的精銳組成,同時又招募國內勇士,加以充實。設殿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等官。侍衛司有侍衛親軍馬軍、侍衛親軍步軍,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史、都虞候分掌。總領禁軍及統率出征各軍的最高指揮官是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即以此職策動兵變,黃袍加身,取代後周,建立了宋朝。
十國官制也效仿唐朝。各國一般都設有省、台、寺、監等機構,官名有平章事、尚書、侍郎、樞密使、翰林學士、御史、郎官等。有的還設有丞相,有的不稱丞相,而稱參知政事、參相府事。地方州、縣仍設刺史、縣令,上面也有節度使等。
總之,五代十國大多由方鎮起家。當時有一句話可以概括這種情況:“天子,兵強馬壯者當為之”(《舊五代史·安重榮傳》)。新朝皇帝及其官僚骨幹,往往就是昔日最有兵權的節度使和他們的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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