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小組(美國《獨立宣言》起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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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宣言》五人小組(Committee of Five) 獨立宣言起草者。包括麻薩諸塞州約翰·亞當斯賓夕法尼亞州班傑明·富蘭克林維吉尼亞州托馬斯·傑斐遜紐約州的羅伯特·李文斯頓康乃狄克州羅傑·謝爾曼
1776年6月,麻薩諸塞州的約翰·亞當斯、賓夕法尼亞州的班傑明·富蘭克林、維吉尼亞州的托馬斯·傑斐遜、紐約州的羅伯特·李文斯頓、康乃狄克州的羅傑·謝爾曼聚集起草合宜之文告以宣示獨立之決心。五人小組決議,宣言由托馬斯·傑斐遜獨立起草後對富蘭克林亞當斯展示,富蘭克林一人即至少修訂了其中48處。傑斐遜後據此謄錄了一份修訂版,由五人小組於1776年6月28日上呈大陸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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