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Examination——互動訊問:所謂cross-examination,按照英美法系的審判制度,起訴方和被告方均可要求法院傳喚證人出庭作證,在庭上先由要求傳證人的一方向證人提問,然後再由對方向證人提問,也就是起訴方訊問被告方的證人或被告方訊問起訴方的證人,即雙方交叉訊問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