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挖角協定

“互不挖角協定”,就是公司之間暗中做好約定,不雇用對方的員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互不挖角協定
  • 含義:公司之間暗中做好約定,
  • 不雇用:對方的員工
  • 理解為:人才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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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基本解釋

“互不挖角協定”,就是公司之間暗中做好約定,不雇用對方的員工。

深層理解

科技公司的競爭中,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人才競爭。優秀人才是公司的發展的基石,為此,公司會以各種方式來留住他們。不過,公司挽留人才的手段並不總是光明正大。於是暗中協定。
“互不挖角協定”限制了員工轉職的自由,壓低了員工的薪水,是美國法務部追究的違法行為。但這並不能阻止科技公司的高管們通過口頭協定、郵件交流的方式,對“互不挖角”的潛規則進行確認、追問,甚至以專利打擊進行威脅。

著名事例

Palm與蘋果

2007年8月的一天,時任Palm CEO的愛德華·考利甘(Edward Colligan)接到了蘋果CEO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打來的一個電話。當時,蘋果剛剛發布第一代iPhone,可謂風光無限。賈伯斯的意思直截了當:他希望Palm不要再挖角蘋果員工了。
這位蘋果創始人甚至提議,兩家公司應當簽署一份協定,以避免這種尷尬再度發生。如果Palm拒簽協定,那么蘋果將以侵犯專利權為由起訴Palm。
考利甘對於賈伯斯的霸道行為頗為不滿。他給賈伯斯發了一封Email,指出這種“互不挖角協定”是非法的。此外,如果蘋果挑起專利戰爭,那么Palm也將動用手中的專利展開反擊。這樣一來,兩家公司除了養肥了一群律師外,將一無所獲。
賈伯斯很快回復了一封措辭更加嚴厲的郵件。他的意思是:
1、這件事並不僅僅是幾個蘋果員工跳槽到Palm那么簡單。蘋果為了招聘這些人,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
2、至於“養肥了一群律師”,眾所周知,蘋果與Palm的資金實力不在一個層次上。
3、至於Palm手中的那點兒專利,那是明基從西門子手中淘來的雞肋貨色,然後又轉手賣給了Palm。蘋果根本不care。
賈伯斯在郵件中特別指出:為了阻止挖角,蘋果什麼都敢做。
這件事如何了局,我們不得而知。Palm已於2010年被惠普收購,而賈伯斯也在2011年去世。然而,科技巨頭之間的“互不挖角協定”卻遠未曲終人散。事實上,早在2006年,賈伯斯已經為這類事情與時任谷歌CEO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展開交涉。他在一封Email中寫道:
“埃里克,我聽說谷歌新成立的手機軟體部門(註:也就是後來的Android部門)正在從蘋果iPod部門瘋狂挖人。如果這是真的,你能否叫停這種做法?”
谷歌顯然要比Palm更“識大體”。1個小時後,施密特得到人力部門的報告,稱那個試圖挖角蘋果的傢伙已經被停職了。但施密特對這件事忐忑不安,他在一封Email中說:“這件事最好不要在紙面上進行,以免被人抓住把柄,告上法庭。我有點兒拿不準。”
無獨有偶,英特爾CEO保羅·歐德寧(Paul Otellini)也曾表示,他希望“互不挖角協定”只停留在口頭上,不要寫在紙面上,更不要鬧得世人皆知。
不過,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等幾家公司之間達成“君子之約”,很快就在科技圈內傳開,並引發了一些人的不滿。本周,五名科技界人士將上述幾家公司告上法庭,稱其“密謀削弱競爭”,以壓低員工工資。在法庭的要求下,幾家巨頭之間的約定才被公之於眾。
事實上,早在2010年,美國法務部已經對這幾家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並最終達成決議:蘋果谷歌皮克斯、英特爾、AdobeIntuit等六家公司不得簽訂任何妨礙競爭的協定,尤其是那些阻礙“無預約電話”(cold calling,指獵頭不經過預約,直接與挖角目標聯繫)的協定。

利弊分析

對科技公司而言,“互不挖角協定”有很多益處。頂尖人才數量有限,是每家公司竭力招攬的對象。在矽谷,谷歌、蘋果等公司員工的平均年收入約為10萬美元,明顯高於美國平均水平。如果某家公司為了挖人,不惜開出遠超行業標準的年薪,不僅會引起連鎖反應,導致各家公司忙於挖角,團隊動盪不安,也會導致整個行業的人力成本水漲船高。因此,簽署一份“休戰協定”很有必要。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谷歌、英特爾等公司高管明知此舉有違法律,也要冒險為之。
但從雇員角度來看,不允許別人“挖角”,顯然不利於自身的長遠發展。如果其他公司無法提供工作機會,那么雇員將被捆綁在一家公司里,無論是工資待遇,還是發展機會,都會受到極大限制。此外,如果人才不能相對自由地流動,那么他們的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將不再多元化,新的想法將很難湧現,時間一長,矽谷的創新文化和生態系統將遭到破壞。
美國法務部的看法則是:“科技行業迫切需要擁有卓越技能的人才。而科技公司招募這類人才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藉助‘無預約電話’,直接從其他公司挖角。只有這種競爭形式不受限制,人們才能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機會。”不過,考慮到美國司法實踐的紛繁複雜,儘管美國政府和矽穀人對於“互不挖角協定”存在頗多不滿,在可預見的未來,矽谷巨頭的“君子之約”仍將存活在陰影中,成為科技圈“不能說的秘密”之一。
“互不挖角協定”涉及企業的關係“互不挖角協定”涉及企業的關係

最新報導

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等四家全球知名的科技巨頭近日向原告方即多達6.4萬餘名公司雇員提出和解協定,欲以4.15億美元的代價“了結”一項針對上述幾家公司長達數年、聲勢浩大的集體訴訟。
各大公司之間達成非書面協定、互不招聘對方員工的行為早前就曾被美國法務部指控涉嫌共同謀劃妨礙貿易自由。早在2010年9月,美國法務部與蘋果、谷歌、英特爾、Adobe、Intuit、皮克斯等科技公司就曾簽署過協定,禁止他們繼續簽署互不挖角協定。然而,類似的協定在各大公司之間並未完全“銷聲匿跡”。
在2014年3月,美國媒體還曾曝光過能證明蘋果、谷歌兩家公司之間達成互不挖角的秘密郵件,這些在公司高層間往來的電子郵件中顯示,蘋果和谷歌這兩大死對頭同許多其他矽谷企業一樣也都簽訂了互不僱傭對方員工的秘密協定。
這些郵件還顯示:這些科技公司的高層對各公司間這一“不算秘密的的秘密”心知肚明,他們認為這一人才招聘政策可以避免公司間的惡性競爭,有利於公司的發展,因此一直以來都教育旗下人力部門負責人在招聘時應避免僱傭競爭對手公司的員工。
據悉,所謂的互不挖角協定獲得了蘋果、谷歌、戴爾、IBM、eBay、微軟、康斯卡特、WPP等多家大公司的認可,而這些公司旗下員工總數已經超過了100萬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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