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區分局

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區分局成立於1980年8月,原名為九江市公安局郊區分局,1984年更名為九江市公安局廬山區分局。2016年更名為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區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區分局
  • 地址:九江市濂溪區前進東路188號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

機構簡介

濂溪區位於江西省北部,長江中下游南岸,屬九江市主城區,素有“京九重鎮、鄱湖明珠”之稱,設5鎮2鄉2街道,總面積548平方公里,區內人口24萬。濂溪區東臨我國最大淡水湖鄱陽湖,北襟黃金水道長江相望鄂皖,西接昌九工業走廊,南依旅遊勝地廬山,因環抱匡廬奇秀而得名,古屬荊楚地域,史稱“吳頭楚尾,形勝之區”。1980年設為九江市郊區,1984年正式定名為廬山區。2016年因成立廬山市,廬山區更名為濂溪區。
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區分局成立於1980年8月,位於九江市濂溪區前進東路188號,原名為九江市公安局郊區分局,1984年更名為九江市公安局廬山區分局。2016年更名為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區分局。分局現內設機構33個(其中派出所15個),現有民警301人。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部署全區公安工作並指導、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市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負責全區公安法制建設、案件審批、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四、組織指揮全區公安偵查工作,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災害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打擊、防範暴力恐怖活動和邪教活動;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組織指揮全區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的有關事務;
六、組織實施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等工作;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八、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九、組織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區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組織全區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技技術工作, 規劃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三、分析全區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和執行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實施全區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表彰獎勵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四、組織實施全區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許可權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違紀案件;
十五、制定全區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標準;組織、管理和分配全區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
十六、承辦區政府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市公安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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