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學社浙江省委員會

九三學社浙江省委員會是1955年成立的組織,為開創我社工作的新局面、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作不懈的努力。

機構簡介,工作委員會條例,機關各部,

機構簡介

1955年7月3日,九三學社杭州直屬小組成立,有社員5人,九三學社在浙江正式建立了組織。1957年5月,同時建立了九三學社浙江省工作委員會和杭州分社,當時有社員181人。1984年10月,九三學社浙江省委員會成立。社省委歷任主委為陳立、朱祖祥、闕端麟、馮培恩。2007年5月,召開了九三學社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九三學社浙江省第六屆委員會,姒健敏當選主委。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共有11個省轄市委員會,6個縣級(市、縣、區)委員會,339個基層組織,7683名社員,具有高、中級職稱的社員占98.5%。
歷屆社省委把參政議政作為中心工作來抓。積極參加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協商會、座談會、談心會、情況通報會,為推進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社員有700餘人次。2003-2007年,在省政協大會上,共提供團體提案54件、委員個人提案276件,有10件提案被省政協評為優秀提案和重點提案。有4件提案被收入《把握人民的意願》和《國是建言》兩本書中。《實施環杭州灣區域發展戰略,迎接長江三角洲經濟一體化》的提案被列為2003年省政協大會的一號提案,受到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為我省接軌上海推動長三角地區合作起了積極作用。《關於浙江省民工問題的調查報告》上報社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後,章猛進副省長作了批示,引起了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5年中,共編髮信息815篇,獲國務院及省領導批示8篇,被全國政協採用31篇,社省委獲得社中央信息工作先進單位二等獎4次、三等獎1次,省政協信息工作先進單位二等獎2次,三等獎3次,獲省委統戰部信息工作先進單位二等獎1次。
社省委歷來重視自身建設,堅持每年舉行全省思想政治工作會議,至今已召開了23次,每次會議結合國內外重大事件和社會熱點問題,確定一個主題,開展多形式的時事政治和形勢教育。每年年初舉行組織工作會議,加強對組織發展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的領導。
5年中,有4位同志通過公開選拔和組織推薦走上了副廳級領導崗位,每年都選送中青年骨幹社員到中央和省社會主義學院進行培訓學習。通過組織調整、規範制度等多種途徑,切實加強了基層工作,收到明顯成效。在2005年社中央召開的建社60周年慶祝大會上,我省有6個基層組織榮獲先進基層組織稱號、74名社員被評為優秀社員。
我省社員為科教興國、興省作出了較大貢獻。據不完全統計,2002年至今,我省社員獲國家科學技術獎13人次,獲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7人次,獲浙江省科學技術獎156人次,還有多人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和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 全省社員中有博士生導師60餘人,不少社員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是全省有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在我省科研、教學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為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
社會服務工作在逐步拓寬工作領域。2002年至今,社省委共舉辦科技報告會、科普講座和科技培訓課60餘場次,聽眾達1.6萬多人次。2004年以來,每年都參與省政府舉辦的“山海協作工程”系列活動,受到省委領導的好評,2005年被浙江省政府評為“山海協作工作先進單位”。
積極開展扶貧助教活動,以捐資助學、捐助教學設備等方式,重點加強對麗水黃村鄉九三中心國小、仙渡九三中學和曳嶺九三中學的資助。目前,共有幫扶結對學校5所,資助貧困中小學生86人。社省委積極組織開展國際科學和平周的有關活動,連續5年被社中央評為“國際科學與和平周”活動組織獎。
在社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的領導下,新一屆社省委領導集體正在團結帶領全省各級社組織和廣大社員,為開創我社工作的新局面、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作不懈的努力。

工作委員會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社省委工作委員會是在常委會領導下,組織社員和所聯繫的民眾進行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二條 工作委員會應遵循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組織委員及有關社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學習社章、社史和統戰理論,增強參政黨意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獻計出力。
第三條 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社會服務、理論研究是工作委員會的主要工作任務。
第四條 工作委員會應圍繞社省委的中心工作,調動廣大社員的積極性,發揮人才和智力優勢,組織實施有關工作任務,並就國家的經濟發展、文化教育、科學技術、醫藥衛生、民主和法制、和諧社會、祖國統一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組織開展社會服務和社史研究活動。
第二章 組 織
第五條 社省委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工作委員會的設定和調整。
第六條 各工作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由社省委主委會議提出,常委會議研究任命。根據工作實際,主任、副主任、委員必要時可以屆中調整,通過組織程式任免。
第七條 為了便於開展工作,各工作委員會成員主要由在杭省直屬基層組織推薦的熱心社務工作、有一定參政議政能力和組織活動能力的社員組成,為了便於省市工作的互動,更好地發揮作用,部分工作委員會在工作和活動中可以邀請市委會的相關社員參加。
第八條 工作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列席社省委的一些重要會議。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工作委員會應從實際出發制定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應圍繞社省委的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終做好工作總結。
第十條 社省委每年召開一次各工作委員會正副主任聯席會議,總結交流經驗,研究探討問題,推動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工作委員會的各項活動應充分發揚民主,組織調動委員和廣大社員的工作積極性,對成員中提出來的各種不同意見,進行研究分析,最後形成本工作委員會的意見,上報社省委。
第十二條 以工作委員會名義形成的正式書面檔案,須經工作委員會集體討論並上報社省委研究審定後簽發。
第十三條 工作委員會由社省委機關對應的職能部門聯繫,並指定機關專職幹部擔任聯絡員,為開展各項活動做好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 工作委員會的活動經費應作出年度預算,根據工作需要,由社省委主委會議研究確定。
第十五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於九三學社浙江省常務委員會。

機關各部

辦公室
1、主要職能:
負責社省委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印鑑及檔案的處理工作;負責全委會、常委會、主委會等會議有關檔案的準備、記錄及有關報告的起草;負責社省委的年度工作總結、有關會議紀要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經費的預決算、日常經費的開支、使用管理;負責社省委各類會議和活動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區域網路的維護及設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使用調度、物品購置、辦公設備的維修工作及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外地來訪同志的接待及信訪事宜的處理。
組織部
1、 主要職能:
指導、協調全省組織發展計畫,做好新社員的審批、備案、呈報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所屬各級組織的換屆及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推薦工作;負責社員的培訓、機關幹部帶職學習的管理;負責全省社員社籍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社省委機關工作人員的人事、工資及日常考勤工作;了解掌握全省社員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實職及“特約人員”等情況;負責省直屬基層組織工作,指導各市基層組織的工作。
宣傳部
1、 主要職能:
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務,提出社省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負責所屬各級組織宣傳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宣傳報導社內先進人物和事跡,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負責社省委中心學習組、機關學習組的計畫制定和執行;負責《浙江九三》的編輯出版工作;負責社省委各類會議和活動攝影、錄像和錄音工作;建立社省委網站(網頁),搞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有“三胞”關係社員的聯絡工作;做好社省委“文瀾藝苑”活動的組織聯絡工作。
科教部
1、主要職能:
組織全省各級組織和社員開展科教服務、支邊扶貧、科技興農、辦學、醫療服務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省社組織智力支邊和科技扶貧工作的開展;加強對社省委所屬學校及有關直屬單位的領導和管理;指導和推動“九廣合作”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了解全省各級社組織興辦的科技、醫療、學校等科教服務機構和經濟實體的情況,加強對經濟實體的領導,推動業務開展;加強與省科技廳、教育廳、衛生廳三個對口部門的聯繫;做好對社省委捐資扶助的三所希望學校的支援工作。
調研室
1、主要職能:
做好社省委參政議政工作參謀,提出參政議政工作計畫和思路;協調並推動全省各級組織和廣大社員開展參政議政工作;完成社中央和社省委布置的調研任務,負責落實調研課題招標工作和政協會議參政議政材料;組織省政協委員參觀考察活動,加強與擔任政府實職的社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人員的工作聯繫;協助做好提案辦理和提案答覆的回覆工作;加強與社中央、社的其它省市和政府相關部門在參政議政工作方面的聯繫;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編髮及反饋工作;組織“議政日”活動和專題座談會;負責社省委提案委員會聯絡工作;負責社省委各類會議有關參政議政材料撰寫和組織工作;配合機關各部室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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