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持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委辦發〔2017〕8號)要求,到2017年底,丹東市要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為有效組織實施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總結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經驗,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7年7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7年7月26日
  • 發布單位: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起草說明,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將公平可及、民眾受益作為改革出發點和立足點,突出公立醫院公益性質和主體作用,切實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著力完善管理體制、補償機制、價格機制、人事編制、收入分配、醫療監管等體制機制改革。統籌最佳化醫療資源布局、構建合理就醫秩序、推動社會辦醫、加強人才培養等各項工作,不斷推進我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努力提升廣大民眾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惠民利民原則。強化政府在領導、保障、管理和監督等方面的責任,切實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質,把人民民眾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切實緩解民眾看病負擔。
堅持統籌兼顧,全面深化原則。堅持區域內二級以上城市公立醫院同步推進,公立醫院、基層衛生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協調發展。在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的同時統籌推進醫保經辦管理體制、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分級診療制度和綜合監管制度等綜合改革。
堅持破立結合、協調發展原則。破除公立醫院“以藥補醫”運行模式,建立公立醫院補償新機制。通過醫療、醫保和醫藥“三醫”聯動機制,採取綜合措施,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三)基本目標。
通過綜合改革,初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醫療服務體系能力明顯提升,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更加科學合理,醫療服務收費更能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醫務人員薪酬分配更加合理,城市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醫療總收入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5%以下;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民眾滿意度明顯提升,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強有力的領導體制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工作機制,為深化醫改提供組織保障。
1.調整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醫改領導小組),市醫改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醫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醫改辦),由常務副市長兼任市醫改辦主任,直接領導醫改推進工作,負責醫改決策部署。各縣(市)區同時做出相應調整。(市政府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落實)
2.建立“三醫”聯動工作體制。(1)理順管理體制,打破多頭管理局面,醫改主要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由一個部門全面謀劃醫改工作。(2)成立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由市長擔任主任,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統籌決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大事項,保障改革順利實施。(市政府牽頭,各區政府、相關部門落實)
3.逐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建立高效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積極推進醫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現代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建立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預約和分診管理,不斷最佳化醫療服務流程,改善患者就醫環境和就醫體驗。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完善多方監管機制。強化對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監督,建立定期公示制度,有力促進醫院良性發展。(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二)逐步建立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新機制。
1.破除“以藥補醫”機制。2017年9月底前,公立醫院全面啟動藥品零差率銷售,要以城市公立醫院2016年藥品合理加成收入(中藥飲片除外)為基數,按基數的85%左右確定醫療服務價格調價總量,其餘部分通過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予以補償。(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2.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有升有降、最佳化結構、分批調整”原則,以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為核心,取消藥品加成,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及康復等服務項目價格,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按規定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範圍。同時,探索逐步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部分檢驗價格。(市物價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
3.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各級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經費。落實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院、婦兒醫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強化財政補助與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結果掛鈎關係。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市財政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
(三)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加強對醫療服務的外部制約。
1.加強醫保經辦管理職能。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統一”。大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力度,進一步發揮醫保對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控制作用。(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2.全面推進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完善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型付費方式,積極探索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方式,逐步將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建立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激發醫療機構規範行為、控制成本的內生動力。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引入競爭機制,提高醫保經辦管理服務效率和質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負責)
(四)深化藥品採購供應制度改革。
建立藥品“量價掛鈎、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標採購機制。不斷規範藥品衛生材料檢驗試劑招標採購管理辦法,有效保障藥品供應及時、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採購供應並實行契約管理,全程嚴格監督。在保障質量的前提下鼓勵採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逐步推行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推行“兩票制”,減少藥品流通領域中間環節,提高流通企業集中度,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淨化流通環境。通過整合藥品經營企業倉儲資源和運輸資源,加快發展藥品現代物流,鼓勵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為推進“兩票制”提供基礎條件。建立商業賄賂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出現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取消其供貨資格。(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配合)
(五)深化改革公立醫院管理和運行機制。
1.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探索建立規範化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按照權責明確、管理高效、激勵科學、監管有力的原則,建立高效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積極推進醫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現代化。健全院長選拔任用制度,突出專業化管理能力,推進職業化建設。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和問責制。實行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實施、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並按規定程式執行,落實院務公開,充分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推進醫院民主管理。(市編辦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
2.完善人事管理機制,探索編制改革。在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逐步實施編制總額核定條件下的公立醫院用人編製備案制管理辦法,並實行編制動態調整。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全員聘用,按照國家規定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在崗位設定、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待遇統籌考慮。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按崗聘用和契約管理,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定崗定編不定人,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按照省政府的統一要求,對醫院緊缺人才、高層次人才由醫院採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結果公開。(市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配合)
3.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我市經濟發展、財政狀況、服務質量、公益目標完成情況、成本控制、績效考核結果等,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照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在現有水平基礎上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
4.建立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制定公立醫院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突出功能定位、職責履行、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和預算管理、成本控制和社會滿意度等考核指標,並定期組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並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鈎,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公立醫院負責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健全以技術能力、服務質量、崗位工作量、行為規範、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為考核要素,合理拉開分配差距,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同工同酬,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充分調動和激發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
5.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落實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規範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加強預約和分診管理,不斷最佳化醫療服務流程,改善患者就醫環境和就醫體驗。深入開展優質護理服務。最佳化執業環境,尊重醫務人員勞動,維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健全調解機制,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醫療執業保險,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各公立醫院落實)
6.完善多方監管機制。一是強化全行業監管。落實市衛生計生委對所有醫療機構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建立屬地化、全行業統一監管體制。二是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加強監管。充分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和監督作用,強化對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認真履行人大、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監管職能,發揮其監督作用,形成監管合力。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加強醫院信息公開,建立定期公示制度,重點公開財務情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價格和醫療費用等信息。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相關信息每年向社會公布。四是充分發揮醫療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監督和職業道德建設,引導醫療機構嚴格自律、依法經營。(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六)加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1.最佳化配置公立醫院資源,落實社會辦醫政策。按照《丹東市區域衛生規劃(2015-2020年)》和《丹東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2015-2020年)》,重點解決公立醫院床位數配置超標問題,堅持“控制總量,調整存量,提高質量”的原則,鼓勵支持社會資本以合作、參股、入股、收購、兼併、託管、改制等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的改革。建立社會辦醫保障政策及措施,簡化審批程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上規模、有特色的非營利性醫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於1.5張床位數為社會資本舉辦醫院預留空間。到2020年,社會辦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占比達到30%以上。(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改委配合)
2.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32號)精神,探索建立健康養老、養生保健、“治未病”方面的特色機構,全力打造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切實提升基層衛生機構中醫服務能力,加強中醫藥人員配備,加大中醫人才引進與培養,推廣中醫適宜技術。(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區衛生計生局落實)
(七)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堅持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原則,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分級診療就醫新模式。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模式,組建以家庭醫生為核心、專科醫師提供技術支持的簽約服務團隊,大力推行家庭醫師簽約服務制度,不斷完善簽約服務的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機制。通過完善醫療聯合體建設,探索分級診療實施路徑和具體辦法,建立以三級綜合醫院為核心,二級醫療機構為支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服務網底的雙向分級診療新路徑,以常見慢性病種作為分級診療的突破點,建立運行順暢的雙向轉診新機制。同時實行差別化的醫保報銷政策,讓醫保報銷比例大幅向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傾斜,引導百姓就醫流向,努力實現“小病在基層、大病進醫院”,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配合)
(八)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
完善基層醫療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基層電子病歷系統、數字影像系統、臨床檢驗系統等管理模組建設,推進二級以上醫院基於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推廣省開發的“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套用,啟動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實現各級醫療機構信息互通共享。並以此為基礎開展遠程會診、醫療協同等系統實施,為分級診療業務的開展奠定信息化基礎,為新醫改要求下的衛生管理決策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加快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2017年底實現健康卡在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套用,實現新農合參合人員全覆蓋。開展居民健康服務入口網站建設,為居民提供及時、全面、動態的健康管理服務模式同時,鼓勵居民參與,提高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意識。(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經信委、丹東銀行配合)
三、實施步驟
(一)謀劃準備階段(2017年1月—9月)。
組織對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分類、分批進行藥品差價數據測算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工作。研究制定醫保支付方式,藥品、耗材採購、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具體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9月—2020年底)。
2017年9月底前,正式啟動藥品零差價銷售,執行新的醫保支付政策。貫徹落實《丹東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年)》和《丹東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2016-2020年)》。開展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 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落實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組織實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分級診療制度,探索分級診療新模式,構建更加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
同時,繼續開展藥品、耗材採購制度的改革,逐步推進法人治理結構和編制管理改革等工作,對公立醫院實施精細化管理,明確政府辦醫主體,完善對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醫改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組織領導,根據實施方案和年度重點改革任務,研究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年度目標和時間進度,同時按照責任分工,加強對綜合改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細化改革任務,落實牽頭部門和進度安排,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切實抓好組織實施,保證改革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按時完成。
(二)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聯動機制。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建立各成員單位聯動、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大宣傳力度。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台、電視、報紙雜誌、網路等高效便捷的宣傳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和引導工作。要充分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增強全社會對改革的信心,爭取廣大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營造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信息公開。各公立醫院要開展對政策法規、招標信息、採購信息、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信息、處方點評內容等信息公示、公開工作,要在單位網站設立專門的信息公開版塊,並通過院內公告欄、電子顯示屏、電子查詢系統等載體廣泛開展宣傳,加強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26日

政策解讀

經市醫改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並報市政府批准,近日,市政府印發了《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的制約作用日益凸顯,利益格局調整更加複雜,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明顯增強,任務更為艱巨。同時,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以及疾病譜變化、生態環境和生活方式變化、醫藥技術創新等,都對深化醫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和挑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持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遼委辦發〔2017〕8號),省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開全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遼衛發〔2017〕57號),要求在鞏固前期改革成果、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念、凝聚共識,推動醫改由打好基礎轉向提升質量,由形成框架轉向制度建設,由單項突破轉向系統集成和綜合推進,為保障人民健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添新動力。省政府明確要求到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並於7月底前出台實施方案。為了落實好國家及省委、省政府關於醫改工作的要求,加強醫改工作組織領導,強化頂層設計,明晰實施路徑,凝聚改革共識,協調各項改革政策,落實各項醫改舉措,有效組織實施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總結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訂了《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起草把握的基本原則
1.全面對接和貫徹落實國家及省的有關要求。在深入研究領會各方面醫改經驗的內在邏輯和政策組合的基礎上,協調相關部門,將符合丹東實際、能夠儘快落實的改革典型經驗轉化為《實施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同時,將近年來縣級公立醫院醫改實踐中的做法和經驗固化為政策要求。
2.突出問題導向,針對我市醫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方案。《實施方案》中對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最佳化醫療資源布局、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等醫改薄弱環節和醫改難點問題做出了制度設計和具體安排。
3.注重政策銜接和改革的連續性。既注重對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以及國家醫改總體部署的貫徹落實,同時對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在醫療衛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的具體要求和措施,確保了改革政策的連續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為未來5年全市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的總體遵循。
三、《實施方案》提出八個方面重點工作任務
(一)建立強有力的領導體制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工作機制,為深化醫改提供組織保障。1.調整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主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常務副市長兼任醫改辦主任,直接領導醫改推進工作,負責醫改決策部署。2.建立“三醫”聯動工作體制。理順管理體制,打破多頭管理局面,醫改主要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由一個部門全面謀劃醫改工作。3.逐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建立高效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積極推進醫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現代化。4.建立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機制。5.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預約和分診管理。6.完善多方監管機制。強化全行業監管,強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加強監管,強化對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強化社會監督,加強行業自律、監督和職業道德建設,引導醫療機構依法經營、嚴格自律。
(二)逐步建立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新機制。1.破除“以藥補醫”機制。2.調整醫療服務價格。3.落實政府投入責任。
(三)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加強對醫療服務的外部制約。1.加強醫保經辦管理職能。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統一”。2.全面推進支付方式改革。
(四)深化藥品採購供應制度改革。建立藥品“量價掛鈎、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標採購機制。推行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兩票制”,減少藥品流通領域中間環節,淨化流通環境。
(五)深化改革公立醫院管理和運行機制。1.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2.完善人事管理機制,探索編制改革。3.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4.建立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機制。5.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6.完善多方監管機制。
(六)加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1.最佳化配置公立醫院資源,落實社會辦醫政策。2.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七)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堅持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原則,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分級診療就醫新模式。大力推行家庭醫師簽約服務制度,不斷完善簽約服務的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機制。
(八)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推進二級以上醫院基於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推廣省開發的“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套用,啟動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實現各級醫療機構信息互通共享。並以此為基礎開展遠程會診、醫療協同等系統實施,為分級診療業務的開展奠定信息化基礎,為新醫改要求下的衛生管理決策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四、如何貫徹落實好《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的出台為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級政府及各公立醫院要在醫改工作謀劃上進一步主動作為,勇於擔當,準確把握政策核心要義,摸清底數,拿出符合要求又切合實際的實施路徑。在推進落實上要堅持實事就是,堅決杜絕浮誇虛假成分,重視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在改革方法上,要逐級深化醫改核心思想,明確實施路徑,如實客觀地提出問題和困難,逐步通過綜合改革加以解決。對改革實踐中取得的符合實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鼓勵先試先行。

起草說明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委起草了《丹東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1.政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和《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持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委辦發〔2017〕8號)。
2.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要求和外地成功經驗。省醫改辦下發的《遼寧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中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協調推進管理體制、醫療價格、人事薪酬、藥品流通、醫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另外方案中我們也借鑑了福建三明、我省本溪、錦州等試點城市的成功經驗。
二、起草過程
我委高度重視《方案》的起草工作,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工作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省醫改工作培訓、多次到福建三明學習、請省醫改辦和其他試點城市領導進行專題講座等形式認真學習,經過基礎調研、反覆論證,仔細推敲,形成徵求意見稿後又徵求了所有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各單位本著穩步推進,力求實效的原則,共同研究、充分交換意見,對方案中的涉及政府投入責任、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原來略有分歧的內容形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定稿,並分別向分管市長和常務市長進行了專題匯報。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共分“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改革的目標是通過綜合改革,初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醫療服務體系能力明顯提升,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更加科學合理,醫療服務收費更能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醫務人員薪酬分配更加合理,城市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醫療總收入增長幅度和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明顯下降,民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方案》以重點改革任務為核心內容,包括以下八項重點工作任務:(一)建立強有力的領導體制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工作機制,為深化醫改提供組織保障。(二)逐步建立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新機制。(三)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加強對醫療服務的外部制約。(四)深化藥品採購供應制度改革。(五)深化改革公立醫院管理和運行機制。(六)加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七)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八)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每一項重點工作任務都明確了責任部門,《方案》下發後我們將依據責任分工制定改革的時間進度表。
同時《方案》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聯動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加強信息公開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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