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賣場之死

中關村賣場之死

2015年1月27日,北京中關村e世界商城貼出公告稱,由於e世界統一經營業主簽約工作已正式開始,市場決定停止自有鋪位招商及租賃。這一則訊息使IT產業領域又上演了一幕悲情。中關村數碼城時代的終結,是一部中國高科技產業的警世通言,是中國的崛起和中國高科技的崛起是21世紀初期全球最重要的景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關村賣場之死
  • 時間:2015年1月27日
變革,典型案例,案例1,案例2,

變革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隨著中關村電子一條街的建立,這裡成為匯集了創業、騙局、機會、盜版諸多標籤的龐然大物。它是中國市場演變史上的一個特例;繁榮到衰落進程中,作為新技術棲息地的科技園區的中關村已將成為歷史,令人感慨萬千。記者實地探訪中關村,用鏡頭記錄昔日中國最大電子產品零售市場內的滄桑印記。中關村e世界電子商城大樓前的巨幅廣告悄然消失。
從複雜的頂級伺服器,到簡單的手機殼,從最新款的蘋果手機,到老掉牙的3.5英寸軟碟,只要你說得出,中關村賣場就拿得到。在這裡最受詬病的是騙子盛行。拉客、強買強賣,讓消費者聞之色變。近些年中關村電子城的領導下決心整頓,表面上收斂了一些。但是,毒瘤依舊存在。如今,昔日中國最大電子產品零售市場中關村已不再充滿榮光,鼎好、海龍大廈、e世界等著名電子賣場門可羅雀,銷售人員數量遠多於消費者數量,且大多數商戶都沒有生意,店員都在懶散地打著遊戲或是閒聊。
中關村傳統電子賣場正經歷轉型,留給我們一個日漸變幻的面容。從2011年太平洋電腦城關門開始,海龍和鼎好正在賣場與寫字樓之間徘徊,中關村e世界更是正式開始轉型。傳統的賣場模式盛世遠去,而那些來自五湖四海懷揣夢想的草根創業者,他們在中關村電子賣場的沉浮中又該何去何從?
指定購買3600元的華碩筆記本電腦,被推薦另一款,與網上差價相差達1000元,消費者退貨居然遭恐嚇……廣東省消委會歷時半年開展家用電腦消費維權課題調研,昨日公布電腦交易的多個亂象。並首次點名批評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百腦匯電腦城一樓12號Lenovo聯想店等商家。
記者調查發現,“畸形行銷”已經成為電腦交易的普遍現象和常態。律師認為,消費者除了向消費維權部門申請維權外,可聯合對商家提起訴訟;同時,面對多年以來整個電腦交易行業市場秩序的混亂,工商部門應當主動作為,規範市場秩序,避免更多的人蒙受損失。
據廣東省消委會向記者介紹,從5月份廣東省消委會開始組織各地消委會開展家用電腦消費維權課題調研。相關負責人介紹,從歷時半年調研的情況看,家用電腦存在生產、銷售、宣傳、契約、使用、服務等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商品實際信息與廣告宣傳不符、組裝配件以次充好、售後服務差、出現問題時經營者與生產企業相互推諉、違反“三包”規定、維修亂收費等。
其中最讓消費者感到頭痛的是電腦銷售行業普遍存在先收款後“掉包”的消費欺詐現象。據了解,電腦商家一般會以先付款才能提貨為名,把消費者的貨款先收到手,而後以缺貨或者之前型號性能不好為名向消費者推薦另外一款性能和價格都不如之前的電腦。消費者由於缺乏專業知識多數時候都會掉進商家陷阱。
記者了解到,此種現象在電腦交易行業多年以來都是如此,已經成為整個行業的慣用手法。一位從事3C交易的人士昨日告訴記者:“這個行業多年以來一直是這樣‘畸形’。電腦城裡的商家基本上都會為了掙錢去騙消費者,利用的就是消費者不懂行;而大學生群體,又是電腦城裡商家的主要‘獵物’。”
記者了解到,上述畸形行銷現象在電腦城裡最為普遍,在蘇寧、國美、京東等規範渠道則不存在。廣東省消委會對接到的投訴案件的統計顯示,上述現象以發生在廣州石牌橋電腦城的最多。

典型案例

案例1

交款之後的陷阱
2013年10月12日, 消費者徐先生在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百腦匯電腦城一樓12號Lenovo聯想店看中了一台型號為Y410P-IFI的筆記本電腦,店內的銷售人員報了5450元的價格,要求徐先生先付款才能去倉庫提貨。徐先生交了5450元後,銷售人員既沒開發票也沒去倉庫提貨,過了約半個小時卻說這款聯想Y410P-IFI型號的筆記本電腦沒貨。當時已是晚上8時,銷售人員就說現在時間太晚要關門了,然後就給徐先生一台價格3400元的聯想G405 A8筆記本電腦,說店裡的電腦都是三包的,能包退,現在時間太晚了,明天過來更換電腦或是退錢都可以。次日徐先生到該店要求更換電腦時,銷售人員卻以各種理由拒絕。

案例2

推薦背後的陷阱
2013年10月2日,消費者馬某在廣州天河路太平洋一期駿航電腦城C01店廣州騰碩科技有限公司看中了一台價格3600元的華碩筆記本電腦,正要付款時,銷售人員卻說該型號散熱不好,速度也不行,熱情推薦另一個型號的電腦。馬某信以為真,以同樣的價格下單,商家沒給他開發票,只開了一個收據。馬某回家後經在網上查詢價格發現該型號產品市場價只在2500-2899元之間,與自己購買的相差700-1000元,他通過電話與商家協商,可商家不願退貨或換回原來那款筆記本,發票也不肯開。次日,馬某又去店裡溝通,店鋪相關人員竟然恐嚇消費者,態度非常惡劣。馬某隻好報警求助,商家才退還消費者300元,開具發票和退差價600元,並賠償消費者交通費誤工費500元,精神損失費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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