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羅馬尼亞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羅馬尼亞聯合聲明是由羅馬尼亞在2003年08月20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3年08月20日
  • 生效日期:2003年08月20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北京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邀請,羅馬尼亞總統揚·伊利埃斯庫於二○○三年八月十九至二十六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兩國元首就加強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問題進行了富有成果的會談,達成了廣泛共識。雙方宣布兩國將發展全面友好合作關係。
二、雙方一致認為,中羅傳統友好關係是兩國人民的寶貴財富,也是進一步深化雙邊關係的基礎。中羅友好既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和根本利益,也有利於促進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發展。雙方願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內政原則基礎上,並在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框架內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條件,進一步擴大兩國在政治、經貿、文教、科技、旅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將中羅關係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中方高度評價羅馬尼亞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所取得的顯著成就,對羅融入歐洲一體化進程的努力表示支持,尊重羅與歐洲-大西洋一體化的選擇,讚賞羅在維護地區及世界和平與穩定方面所發揮的積極作用。
四、羅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羅方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立場,不與台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和進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質的往來,不支持台灣加入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
五、為促進雙邊合作,定期通報兩國各自情況,並就共同感興趣的國際問題及時交換意見,雙方願加強兩國元首、政府及立法機構領導人之間的政治接觸。
雙方鼓勵地方和民間機構開展直接合作,促進雙邊關係的全面發展。
六、雙方強調,經貿合作是兩國總體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形勢下充分挖掘中羅經貿合作潛力,有利於加深兩國合作,建立長期穩定的經貿合作夥伴關係。
雙方對近年來兩國經貿關係發展的積極勢頭表示滿意,願共同努力,積極為兩國企業和公司間的互利合作創造有利條件,並鼓勵各自企業家在對方國家開展貿易、投資等多種形式的合作。
為此,雙方有關部門將採取相應措施,推動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加強經貿往來,促進相互投資並積極探討在金融、旅遊等其他共同感興趣的領域擴大合作的可能性。
七、雙方支持中羅公民擴大交往,以加深相互了解,鞏固中羅友好關係。雙方強調,依法尊重並保障在各自境內逗留的對方公民的一切合法權益。雙方有關部門應為兩國公民正常往來進行建設性合作。
八、雙方就共同關心的當前重大地區、國際問題交換了看法。
雙方表示,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世界上具有廣泛代表性和權威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支持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各國共同發展、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解決人類所共同面臨的問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主張加強聯合國安理會權威。
九、雙方認為,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應該體現時代變化、發展和進步的要求。聯合國憲章的所有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應成為建立新秩序的基礎。
十、雙方認為,謀求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人民的共同願望,但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越來越對主權國家的安全以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
雙方堅決譴責和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主張各國應履行根據國際法承擔的義務,加強國際合作,有效打擊恐怖主義活動。雙方願在國際舞台上就打擊恐怖主義、有組織犯罪、非法販賣毒品和武器加強磋商與合作。
雙方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決定繼續加強在國際領域的合作,為促進國際和平與穩定作出努力與貢獻。
十一、羅馬尼亞總統伊利埃斯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對羅馬尼亞進行國事訪問,胡錦濤主席感謝邀請,並表示將在雙方方便的時候訪問羅馬尼亞。
中華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
主席總統
胡錦濤揚·伊利埃斯庫
(簽字)(簽字)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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