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

為了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稅務總局、財政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
涉及內容,修訂過程,

涉及內容

“國家施行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意見稿中明確,今後,稅務部門將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公民等納稅人編制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
目前,我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都擁有稅務登記代碼,主要由區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組成,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代碼為其居民身份證號碼。對於自然人,稅務代碼制度卻沒有實現全覆蓋。
對於自然人的納稅人識別號,這份意見稿明確:“自然人納稅人或者其扣繳義務人應當自首次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屆滿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稅務機關登錄其納稅人識別號”。
事實上,在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在談及個人所得稅改革時已經提出,依託個人身份證件號碼,編制納稅人識別號,以此為基礎,按照“一戶式”儲存的要求,建立完整、準確的納稅人檔案,對納稅人的收入和與其納稅事項有關的各種信息進行歸集和整理,並實施動態管理。
全程參與徵求意見稿修訂與討論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說,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建立,有助於夯實體現納稅人誠信體系,用納稅人識別號串聯起各方面的信息,從而實現“信息管稅”,也能為未來房地稅法制定、個人所得稅法的完善打下堅實的基礎。

修訂過程

徵求意見稿頒布於1992年,歷經1995年的一次小修和2001年的一次大修。本次修訂啟動於2008年,也是一次大修,修改條款比原條款還多,意見稿也將會根據徵求意見情況,提交全國人大完成修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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