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配套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配套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配套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編寫組。本書對主體法條文以及密切聯繫的條文進行綜合適用解釋,注釋法條中的重點、難點,幫助讀者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配套規定
  • 作者:《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編寫組 
  • ISBN:9787509318997 
  •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作 者: 《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編寫組 編
叢 書 名: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出 版 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ISBN:9787509318997 出版時間:2010-05-01版 次:1頁 數:189裝 幀:平裝開 本: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民法

內容簡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圖書專業出版機構
法律、行政法規的權威出版機構
1.以法釋法
將與主體法條文聯繫緊密、能直接對主體法條文有注釋說明作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條文置於土體法條文之下,標明效力層級,從最權威的角度對土體法條文進行解讀
2.請示答覆
收錄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對於具體問題的請示答覆這些請示答覆是對具體法律適用的問題或具體案件的處理所作出的答覆,反映了對某一具體問題或個案的處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3.條文注釋
4.案例指引
緊扣法律條文,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過相關案例,可以進一步領會和把握法律條文的適用,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本法適用範圍與擔保方式]
第三條 [擔保基本原則]
第四條 [反擔保]
第五條 [擔保契約無效及其法律後果]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保證的定義]
第七條 [保證人資格]
第八條 [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限制]
第九條 [公益法人作為保證人的禁止]
第十條 [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第十一條 [強令提供擔保的禁止]
第十二條 [共同保證]
第二節 保證契約和保證方式
第十三條 [保證契約的形式]
第十四條 [最高額保證契約]
第十五條 [保證契約的內容]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
第十七條 [一般保證及先訴抗辯權]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的推定]
第二十條 [保證人的抗辯權]
第三節 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範圍]
第二十二條 [債權讓與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第二十三條 [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第二十四條 [債的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
第二十七條 (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
第二十八條 [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競合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分支機構訂立的無效保證契約的處理]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的追償權]
第三十二條 [保證人追償權的預先行使]
第三章 抵押
第一節 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條 [抵押相關概念]
第三十四條 [抵押財產的範圍]
第三十五條 [超額抵押妁禁止]
第三十六條 [房屋與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三十七條 [不得抵押的財產]
第二節 抵押契約和抵押物登記
第三十八條 [抵押契約的形式]
第三十九條 [抵押契約的內容]
第四十條 [流押的禁止]
第四十一條 [抵押物登記)
第四十二條 [抵押物登記機關]
第四十三條 [抵押物的自願登記]
第四十四條 [抵押物登記應提交的檔案]
第四十五條 [抵押登記資料的公開]
第三節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四十七條 [抵押權對抵押物孳息的效力]
第四十八條 [抵押不破租賃]
第四十九條 [對抵押物的處分]
第五十條 [抵押權轉移的從屬性)
第五十一條 [抵押權受侵害的救濟]
第五十二條 [抵押權消滅的從屬性]
第四節 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十三條 [抵押權實現的條 件和方式]
第五十四條 [抵押權實現的清償次序]
第五十五條 [房地產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十六條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上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十七條 [抵押人的追償權]
第五十八條 [抵押物滅失的法律後果]
第五節 最高額抵押
第五十九條 [最高額抵押的定義]
第六十條 [最高額抵押的適用範圍)
第六十一條 [最高額抵押的主債權轉讓的禁止]
第六十二條 [最高額抵押的法律適用]
第四章 質押
第一節 動產質押
第六十三條 [動產質押的定義]
第六十四條 [質押契約的形式及生效時間]
第六十五條 [質押契約的內容]
第六十六條 [流質契約的禁止]
第六十七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六十八條 [質物孳息的收取]
第六十九條 [質物的保管]
第七十條 [質權人的物上代位權]
第七十一條 [質權人返還質物的義務及質權的實現]
第七十二條 [質押人的追償權]
第七十三條 [質物滅失的法律後果]
第七十四條 [質權消滅的從屬性]
第二節 權利質押
第七十五條 [權利質押的範圍]
第七十六條 [權利憑證上質權的設定及生效]
第七十七條 [兌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處理]
第七十八條 [股權質權的設定與生效]
第七十九條 [智慧財產權中財產權質權的設定]
第八十條 [智慧財產權中財產權質權的效力]
第八十一條 [權利質押的法律適用]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條 [留置的定義]
第八十三條 [留置擔保的範圍]
第八十四條 [留置的適用範圍]
第八十五條 [留置物的價值]
第八十六條 [留置物的保管]
第八十七條 [留置權的實現]
第八十八條 [留置權的消滅]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則
配套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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