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下屬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司
  • 隸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國家機關
  • 地址:北京
機構設定,處級機構,

機構設定

(一)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國家財政性投資(包括預算內投資、國債投資和各類專項建設基金,下同)的規模和投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固定資產貸款的使用方向;參與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
(二)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投資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行業發展建設規劃,參與規劃國家重大項目布局;研究提出綜合性行業投資政策,提出國家財政性投資配置意見。
(四)編制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指導性計畫;提出年度國家財政性投資分行業、分部門、分地區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安排重大項目的國家財政性投資。
(五)負責組織核定和調整國家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的概算;委託諮詢評估評審機構對國家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進行評估、評審;參與提出企業債券的發行總量和資金投向;組織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六)會同有關方面編制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項目發展建設規劃;審核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安排國家對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的補助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房地產投資調控政策,編制全國經濟適用房建設指導計畫。
(七)負責國務院各部門、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包括民主黨派)、中直系統、高檢、高法機關建設和事業發展項目的審核和投資安排;安排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建設投資;會同有關方面審核和安排需綜合平衡預算內投資的特殊事項。
(八)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級機構

綜合計畫處,項目信息處,地方投資處,公共事業處,城市設施處,制度法規處,農林水處,交能處,工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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