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0號)

第490號國務院令2007年4月2日發布,自2007年7月1日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0號
  • 發布時間:2007年4月2日
  • 執行時間:2007年7月1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該檔案於2007年4月2日發布。

檔案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0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於2007年7月1日就職。
總 理  溫家寶
二○○七年四月二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