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7號)

第437號國務院令,2005年6月21日發布,自2006年7月1日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7號
  • 發布時間: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 總理 :溫家寶
  • 內容: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頒布單位:國務院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該檔案於2005年6月21日發布。

檔案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437 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補選產生的人選,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總 理  溫家寶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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