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4號於1999年5月20日公布並開始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4號
  • 發布日期:1999年5月20日
  • 實行日期:1999年5月20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總理朱鎔基於1999年5月20日發布。

檔案全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何厚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於1999年12月20日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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