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1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97年7月1日簽發的命令。

第221號令是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的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1號)
  • 簽發日期:1997年7月1日
  • 發文字號:國令第221號
  • 發文機關:國務院
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21
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已經1997年5月7日國務院第56次常務會議通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略)
總 理 李鵬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附屬檔案請點擊參考連結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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