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97年09月04日
  • 生效日期:1997年09月04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的邀請,羅馬尼亞總統埃米爾·康斯坦丁內斯庫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至十二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同羅馬尼亞總統康斯坦丁內斯庫舉行了富有成果的會談。兩國領導人就加強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問題深入地交換了意見,達成了廣泛共識。會談是在誠摯友好的氣氛中進行的。訪問期間,雙方還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羅馬尼亞政府一九九七年至二000年文化合作計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羅馬尼亞政府獸醫衛生、動物檢疫和動物衛生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和羅馬尼亞水利、森林和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合作協定》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和羅馬尼亞工商會合作協定》等檔案。
雙方對訪問結果感到滿意,一致認為這次訪問將對中羅友好合作關係持續向前發展作出重要的積極貢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之間、兩國人民之間存在著悠久的友誼。雙方對在新的國際形勢以及兩國所發生的變化和改革的背景下,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順利發展表示滿意,一致認為,長期、穩定、全面地繼續發展兩國在各領域的緊密合作是兩國人民的共同願望,符合兩國的根本利益,也有利於亞洲和歐洲的和平與發展。中羅緊密合作關係的基礎是雙方相互尊重國家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內政等公認的國際法基本原則。
雙方同意加強和擴大政治對話,包括高層對話,支持兩國政府、議會、民間組織和機構、地方部門代表之間的接觸,以不斷增進相互了解,促進互利合作。
三、雙方認為,大力拓展經濟貿易合作是雙邊關係的重要目標。為此,雙方將根據兩國的潛力和可能,積極支持兩國公司、企業和貿易界人士之間的直接接觸,促進雙邊貿易關係並開展新的工業及技術項目的合作,促進和支持雙方感興趣的共同投資,鼓勵在第三國市場進行合作及在金融和銀行領域進行合作。雙方積極評價中羅政府經濟貿易合作委員會的工作。雙方將繼續支持兩國在科學研究、技術發展、環境保護、文化、藝術、教育、新聞、旅遊和體育等方面的相互聯繫與合作。
雙方將繼續遵守和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之間簽訂的協定和其他檔案,鼓勵在雙方感興趣的領域商談和簽署新的協定。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重申尊重各自對經濟--社會發展道路的選擇。
中方理解並尊重羅馬尼亞與歐洲--大西洋機制一體化的選擇,讚賞羅馬尼亞繼續奉行發展同包括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合作的政策,並高度評價羅馬尼亞在維護中東歐乃至歐洲和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和貢獻。
五、羅方重申,羅馬尼亞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羅方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維護亞洲和世界和平與安全中的作用和貢獻,高度評價中國奉行的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六、雙方主張在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基礎上,根據各國人民爭取和平、安全、發展、民主和繁榮的願望,與世界各國開展廣泛的合作。雙方表示完全支持加強聯合國在維持地區及世界和平與穩定,促進各國共同發展以及通過談判解決人類面臨的各種問題方面的作用。雙方願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問題加強磋商,在反對國際恐怖主義、有組織犯罪、非法販賣毒品和武器以及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的鬥爭中積極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羅馬尼亞總統
江澤民埃米爾·康斯坦丁內斯庫
(簽字)(簽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