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關係四原則

中日關係四原則是1982年6月,我國根據中日兩國關係的發展狀況,根據中日兩國政府聲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精神提出的把“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作為發展中日關係的原則。日本方面對此表示贊同。

1983年11月,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訪問日本,日本首相中曾根提出在中日關係三原則基礎上,增加“相互信賴”一項。對此中國方面表示贊同。這樣,“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相互信賴”為發展中日兩國關係的四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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