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御門天皇

中御門天皇

中御門天皇(なかみかどてんのう,1701年—1737年,在位1709年—1735年),日本第114代天皇,東山天皇的五皇子。中御門天皇在位期間,德川幕府出現一些開明的政策變化,例如解禁洋書的進口,為了江戶時代蘭學的興起和傳播奠定了基礎。不過,幕府對進入中年的中御門天皇還是存有戒心。

1734年,幕府向他獻上一張進口琴,據說是暗諷他應該退位,第二年中御門天皇讓位給長子詔仁親王。兩年後中御門天皇崩御,葬在京都的月輪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御門天皇
  • 外文名:中御門天皇(なかみかどてんのう)
  • 別名:長宮(ますのみや) 慶仁(やすひと)
  • 國籍:日本
  • 民族大和
  • 出生地:京都
  • 出生日期元祿14年12月17日(1702年1月14日)
  • 逝世日期元文2年4月11日(1737年5月10日)
  • 職業:第114代天皇
  • 時代:江戸時代
  • 在位時間:1709年7月27日 - 1735年4月13日
  • 皇居京都御所
  • 陵所:月輪陵
  • 年號:寶永 正德 享保
人物檔案,人生史略,家室成員,在位年號,

人物檔案

中御門天皇:第114代天皇
在位期間:1709年7月27日-1735年4月13日
時代:江戸時代
中御門天皇中御門天皇
首都:京都
居所:京都御所
幼稱:長宮
陵墓:月輪陵
父親:東山天皇
母親:櫛笥賀子
女御:近衛尚子

人生史略

中御門天皇,諱慶仁。東山帝第五子也。母新崇賢門院藤原氏,內大臣隆賀之女。
寶永六年(己巳)六月,受禪於假殿。年甫九歲。秋七月,大內成。冬十月,以前關白基熙,為太政大臣。十一月,帝徙御新宮。十二月,基熙辭太政大臣。
七年(庚寅)夏四月,家宣命:“改鑄金幣,與古金並行,停貳朱金。”家宣之未拜閫職也,老中請曰:“故將軍時,國用罄竭。改鑄金幣,淆以他金,故其數倍蓰。而地震城壞,修補立辨,今也國用匱乏,安知明日無災變。請再改鑄,以為之備。“家宣曰:“吾意不然。今拜將軍之儀,此則國之大禮,不可得而省也。苟得給其經費,其他則一切從節儉。萬一有不虞之變,吾將以一身當之。“聞者感泣。尋又議改鑄惡幣。有司曰:”元金雜銀錫居半。今造純金新幣,使大小板重如故。則海內金幣減其半,不如小其形以充原數而以故價行之。民明知其為純金,不敢不行。然後採金於各處礦山,徐補其不足,以復慶長之舊也。若夫寶銀,去其雜色而純之。而新幣之一,可以直寶銀之三四。民明知其為純銀,亦不敢不行。“家宣從之,遂命改鑄金幣。其小鈑及方金形如故而薄小,款文曰:“乾。”五月,老中小笠原長重,罷。初綱吉封柳澤吉保於甲斐,許鹵簿用剃刀。長重諫曰:“二事皆不可。然授城猶可。他日欲奪則奪。至剃刀,雖同姓諸藩,猶有不得用者,奈何許之。“綱吉不聽,由此忤旨。及家宣襲職間部詮房伶人顯擢列侯。長重恥與之為伍,遂稱病辭職,剃髮號峰雲。秋八月,詔贈德川綱重征夷大將軍正一位太政大臣。從家宣之請也。德川綱條,獻禮儀類典五百十卷,附圖三卷。曰:“先臣光圀所撰之書,嘗憑右大臣藤原公規,奏進太上皇,以撰次稱旨。時出秘閣書若干帙,俾增輯焉。綱條不能讚揚成業,笥藏之久。適值贊政餘暇,留心典章,命訪求之。謹以繕寫,呈上。冬十一月,奉幣於神宮,告嗣位。即位於紫宸殿。十二月,以攝政家熙為太政大臣。
正德元年(辛卯)春正月,遣使大谷寺,修僧源空五百年之齋。上皇賜御書額,曰:“華頂山。”揭之山門。大谷敕祭昉於此。三月,家宣聘三宅緝明,室直清。並為儒臣。秋七月,攝政家熙辭太政大臣。八月,家宣令曰:“頃因巡察使上言,詳聞郡國政治得失。良治善政,一無所見。風俗衰頹,四民困窮。予承職未久,且有所思,不敢問其罪。自今已後公田縣吏,郡國領主,大小政事,其宜各自勉勵,令四民安其業。倘不竣舊弊者,具論其罪,蔑有攸赦。“冬十一月,朝鮮使者趙大億等來,賀將軍繼職。先是,家宣命有司,各錄呈事例。新井君美上議十條,其略曰:“天朝天子,稱曰天皇。天子眾子,稱曰親王。蕃國君長,亦皆稱王,若百濟王,任那王是也。唐書曰:『日本初主,皆以尊為號,更以天皇為號。』然則王,是非天朝天子之號。故朝鮮記載日本天皇國王代序,其所謂國王,即我幕主也。“強辨縱橫,人莫能難焉。家宣遂用君美之議,乃令宗義方曰:“兩國信書,一如祖宗故事。其他接待之儀,悉皆改定。”其一曰:“使者至客館,宜下輿入門。我使至客館,宜迎之階下。”使者既至大版,爭辨不從。宗義方老臣平田秀賢進曰:“吾主掌鄰好事者,百餘年。今諸臣拒吾命,以失兩國之好,恐非貴國之利也。諸君果不欲下階者,吾將擁持諸君而下。“使者遂從命。既至江戶,示以改定議。使者不敢違,獨爭賜饗儀。君美論辨折之。止散樂,始用雅樂。已而使者請曰:“貴國復書,犯我國七祖諱。願改之。”君美駁之曰:“臣子為君父諱,禮也。安有使鄰國之君,避國諱者哉?且五世不諱,自古而然。奈何諱七世祖?抑臣子之情,果有所不忍邪?貴國書既犯我國祖考諱,何不先改書,然後請之?“使者屈服,如其言。時人謂:”君美新進,敢變更故事。“謗議喧然。君美遂欲乞骸骨。家宣曰:”我之有君美,猶佛氏所謂一體分身也。紛紜之議,何足以介意。“君美感泣而止。家宣以宗義方朝鮮處置得宜,增封一千五百石。
京都御所京都御所
二年(壬辰)春三月,家宣置吏於草津,駿府,品川三所,檢往來諸士行李。且定驛亭人馬錢,旅宿錢之數。秋八月,攝政家熙罷,以左大臣輔實代之。
九月,停鑄新幣。荻原重秀罷勘定奉行。元祿中,國用窮匱,重秀建議造惡幣,時人憎嫉焉。而重秀益變易舊法,奸蠹日甚。及家宣襲職,國用益窮,重秀乃自奮擔當,諸經費皆立辨。老中大悅,累增食邑至三千七百石。新井君美獨不悅,屢白其奸,最後抗疏曰:“彼奸惡無比。今不黜,患必及國家。臣不勝憤激。彼而不黜,臣必極諫以死。“家宣遂黜重秀,削三千石。時人相慶。重秀憂憤,不食而死。家宣疾,自知不起,召君美曰:“我若有不可諱,傳國於幼子鍋松乎?將授尾州乎?抑使尾州攝事乎?三者孰可?”君美曰:“古有朝委裘者。今嗣君雖幼,為國儲貳。誰敢貳者。假令尾公而攝事,甲邸從駕之徒,皆懷危疑。而嗣君有小不豫,人心搖動,是啟亂階也。今使嗣君紹統而輔以三家,何憂之有。“家宣意決。冬十月,疾病。召三家及老中曰:“吾將傳國於幼兒鍋松,卿等善輔之。”德川吉通對曰:“祖宗之建三家,正為今日。吉通等同心協力,以奉嗣君。祖宗之業,必不至墬矣。“因顧老中曰:”卿等慎勿忘今日之命。“一座聳動。家宣又召有司曰:”事未經裁決者,悉白之。“乃親聽之。皆判決焉。群臣獲罪屏居者,皆賜寬赦。左右近臣,皆賜謁,為永訣。老人有流涕者,則張目叱曰:”生必有死,何其泣之為。“三日而薨,年五十一。鍋松嗣,年甫四歲。召諸侯伯,傳遺命曰:”吾以不肖,纘東照宮之緒,夙夜勉勵,思所以恢弘祖業。不幸享世日淺,宿志不遂,遺憾曷己。抑歷觀往古,主幼國危,槩由大臣爭權,樹黨相軋。夫同舟濟海,胡越同心。況在今世,生長太平,孰不浴東照公之恩澤。汝群臣百僚,其宜戮力協心以濟患難。若背恩忘義,以踐覆轍,非徒國家之憂,實天下萬民之不幸也。天下貴賤,一體此意。十一月,葬家宣於增上寺。敕贈正一位太政大臣。謚曰文昭院。十二月,詔以鍋松為權大納言,敘正二位。上皇敕改名家繼,親染宸翰賜之。林信篤建言曰:“年號用正字,古人以為不祥。宜奏請改元。”間部詮房問之新井君美。君美曰:“此明儒妄說,非君子之言也。正字果邪,一歲之首為正月,是以不祥之月為歲首也,豈有是理乎。
三年(癸巳)夏四月,詔以家繼,任征夷大將軍,遷內大臣。每將軍襲職,大國諸侯,各饗老中及班頭,設散樂,大約三歲而畢。於是,諸侯請享老中。辭曰:“先將軍襲職四年,諸侯享禮才畢,今奈河復行此禮。姑停之,待重有慶事可也。”諸侯皆大悅。五月,定婦女服制。先是,江戶風俗奢靡。婦人衣服,創意製造,日新月盛,華麗亦極矣。老中欲矯其弊,使間部詮房白夫人藤原氏,所生勝田氏,曰:“老中議禁奢侈。而奢侈之弊,實在婦人服飾。今欲禁之。令不行於後宮,則無以令府下。請留意焉。”二氏曰:“諾。”於是議決。遂下令曰:“凡衣服之制,禁用奇巧過制。過制者抵罪。”
四年(甲午)春三月,流勝田氏傅媼江島於信濃。初家繼幼穉,閨闈之禁稍弛。江島美而淫,頗有失行。吏莫敢詰之。勝田氏使江島詣增上寺,歸路過木挽街戲場,召戲子輩狎飲。後宮小吏在座,江島叱曰:“汝等安得與我同席!”小吏怒曰:“戲子且同席,何乃叱我。“還悉發其奸,連累數十人,府下為之洶洶,遂有此命。夏五月,改金銀諸幣,復慶長純質。令西海諸侯曰:“蕃舶之出沒邊海,敢近海岸者,斬其人,火其舶。我舟私近蕃舶者,必追捕之。”初綱吉時,務柔遠人,法令寬縱。清商或凌虐我賤民,抗者抵罪。由是外商稍稍專橫。其後銅價騰踴,互市不行。長崎民或不能餬口,往往私販海上。清商亦或登岸侵略,土人拒之則執兵器劫之。長崎吏訴之江戶。新井君美聞之,憤然曰:“我國尚武,萬國所知。今受侮至此,奈國體何!”遂建議嚴防備。因有此命。秋八月,貝原篤信,歿,年八十五。字子誠,筑前人。仕黑田氏,以博覽篤學,名重海內。出好陸王說,後信朱熹。救世之心實苦。其所著書百餘種,多書以國字,語極懇切。
五年(乙未)春二月,減清及荷蘭商船歲額。清舶三十艘,荷蘭舶二艘為限。給船牌曰:“汝等不欲守此法,宜速引去,勿再來。秋七月,禁訟獄者行賄賂於吏。八月,麾下士生島幽軒,自慶其壽八十,集府下耆老於其宅。會者志賀瑞翁,小林勘齋,左治宗見等凡七人。瑞翁百六十七,勘齋百三十六,宗見百七歲。其餘四人,皆九十以上雲。瑞翁,生於天文十八年,沒於享保中,壽一百八十。時以為人瑞。冬十二月晦,江戶郭內火。諸侯第多毀。
享保元年(丙申)春正月,火未滅。著禮服者,被防火裘者,交錯於路。及午時,始熸。三月,勝田氏與間部詮房擁家繼游內園。家繼有所感冒,遂成疾。夏四月,薨,年八歲。五月,葬於增上寺,敕贈正一位太政大臣,謚有章院。先是,家繼約婚於吉子內親王,遣使納幣。未成婚而薨。親王尋剃髮,號淨琳院。夫人藤原氏德川吉宗,入襲本宗。吉宗固辭。德川綱條起執其手,延之上座,遂為儲嗣,時年三十三。吉宗,紀伊大納言光貞第三子也。翌日,吉宗命壞四腳門。或諫曰:“古云:『三年不改父之道。』門未可毀也。”吉宗曰:“知父祖不義而不改,是為不孝。一時遲緩,則一時之不孝。一日懈怠,則一日之恥辱。何憚而不改。秋八月,詔以吉宗為權大納言。尋拜征夷大將軍,遷內大臣。冬十一月,以攝政輔實復任關白
二年(丁酉)春正月,江戶火。郭內諸邸皆延燒。
三年(戊戌)春二月,蠻船來築海。筑前,長門,小倉等諸藩,為兵備。
冬閏十月,禁乾字幣。十一月,吉宗好推步學,是月始建測午表於吹上苑。是歲,吉宗奏修山陵。初綱吉修陵廟,不知其所在者多矣。至是,更據圖檢之。或甃石,或作欄,數年竣工。
四年(己亥)春三月,修後白河帝五百年忌齋。縱民拜御真。秋九月,吉宗命制日本國全圖。至八年而成。
五年(庚子)春二月,吉宗命高瀨忠敦,撰『明律釋義』。忠敦,紀伊人。吉宗在國時,擢為儒官。忠敦感知遇,益講習經史,博究群書。嘗大岡忠相問聽獄之要,察情之務。忠敦笑曰:“監官檢核,在其智識敏通,秀徹上下耳。條製法令,煩攅清重,不可拘泥古今之規格。“忠相大嘆賞焉。白川城主松平基知,橫斂暴賦,委政奸臣。部下民庶,不聊其生,相聚作亂,至數萬人。乃薄城愬曰:“願賜郡奉行杉浦德,使我輩得喰其肉。“基知慰喻切至,罰德及黨與。民乃散。冬十月,德川宗堯,獻『大日本史』於幕府。是歲,吉宗檢群臣勤務滿十年者,褒賞有差。
六年(辛丑)春正月,禁發銃捕鳥為業者。二月,命荻生茂卿,訓點『六諭衍義』。夏六月,廢伊豆下田奉行,更置浦賀奉行。秋七月,吉宗獻『皇清經解』,『康熙字典』,及宋元諸儒經書注箋於御府。八月,置投書匣於評定所。及京師,大阪廳門前。世謂之訴狀箱。九月,法皇幸修學院及林丘寺觀楓。冬十二月,吉宗禁衣服器玩用金銀,及制新樣。
七年(壬寅)春正月,輔實辭關白,以左大臣綱平代之。二月,吉宗命室直清,譯『六諭衍義』刊之,以散民間。又作字帖教孩兒。夏四月,吉宗修家繼七年忌齋。朝廷依例,將遣天使修萬部法會。吉宗辭之,自修千部會。後以為常。秋七月,吉宗命莊內,白川,宇津宮諸藩,修日光山廟。冬十月,吉宗獵於戶田,聞村醫教童子以歷世揭示。賜金及『六諭衍義大意』一帙,遍令童子學習焉。
八年(癸卯)春三月,法皇慶皇姊元瑤大尼壽九十,院中開宴。醫師岸本惟明,年百二十,侍宴獻詩。法皇嘆賞其老而壯,賜之名畫。
九年(甲辰)春二月,大阪火。民多焚死。法皇將幸修學院觀杜鵑花。及聞災,憫然而止。秋七月,徙柳澤吉里於郡山,以甲府隸幕府。始置甲府城番。九月,吉宗召山田正朝講經。正朝,醫員正芳之子,時年十二,人呼為神童。冬十二月,清施翼亭攜『元亭療馬集』來獻。吉宗賜金三枚酬之。
十年(乙巳)夏四月,詔以吉宗長子家重為權大納言,敘從二位。五月,新井君美,歿,年六十九。君美,常陸人,生而岐嶷聰慧。三歲寫字,六歲誦書。既長,器資宏偉,才負經綸。其學洽聞多識,通曉和漢古今典故。所述作之書,世稱其有用。善以國字紀事,是以雖日用簡牘,皆足以傳矣。其著書,並未脫藁者,一百六十餘種,今尚存於其家雲。秋七月,永野忠恆發狂,俄拔刀擊毛利師就於城中。師就拔刀防之,監察戶田,長田等就之。師就逃去。吉宗奏收忠恆封邑。冬十二月,吉宗禁元祿幣,更造新幣,以復慶長舊制。是歲,諸國竹華實而枯。
十一年(丙午)春三月,吉宗狩於小金原。夏六月,關白綱平罷。以左大臣家久代之。秋七月,清舶來獻方物。及遼東蔘實百種,『采蔘記略』一帙。冬十月,吉宗命建部賢弘,中根元圭,校『歷算全書』。
十二年(丁未)秋七月,柬埔塞使偓雅世牢,來長崎獻方物,乞互市。吉宗給船牌,斥方物。八月,吉宗修小御所。冬十二月,禁神祀佛會作新樣。
十三年(戊申)春正月,荻生茂卿,歿,年六十三。茂卿,性豪邁,博學洽聞。自負文才,睥睨一世。初服朱子說,及中年,尚護宋儒。後挺然立一家言。痛駁性理,並攻伊藤仁齋。又效明李於鱗,修古文辭。先儒所作,一切排之,為不免侏儷鴃舌。其所著書,字傍不施訓譯。韓人賞之曰:“貴邦書冊,行傍皆有譯音。惟物氏文集無譯音。”即此一事,可知其為豪傑也。二月,江戶火。發金賑遭災者。命使市街蓄救火夫,以伊呂波字為號。先是,市厘多板屋草舍,火易延燒。故命以瓦更之,貸其資財。夏四月,吉宗謁日光廟。遂之足利學校,檢其藏書。秋九月,江戶大水。漂沒兩國橋。新大橋及民舍。冬十二月,吉宗命有司,建甲斐節婦阿粟碑。阿粟幼孤,村長憐其貧,與資妝嫁村人安平。未幾,安平罹惡疾。粟躬耕以養舅父。是秋,大雨風。河水暴溢。人相呼曰:“大水將至。”時安平體潰爛不能起,謂粟曰:“我幸溺死,汝宜速去。汝之不我醜,而扶持之勤,銘心不忘!“粟泣曰:”相伴數年,臨難棄之。妾不忍也!“言未畢,門外洶洶,曰:”水聲近矣。後者死。“粟扶舅出門,托之人。舅曰:“同去。”粟曰:“大人步遲,請先去。妾與良人追及。”乃入侍夫側,誓天曰:“妾與夫同死!”遂溺。有司具狀告之。有此命。
十四年(已酉)夏四月,安南獻象。天皇觀之。象自拜跪,人皆異之。
磔天一坊改行,斬修驗南嶽等三十餘人。初改行偽將軍吉宗遺胤,稱德川天一坊,宿品川驛,結黨與圖非望。為町奉行伊奈氏所告,遂伏誅。
十五年(庚戌)春正月,吉宗刊『普救類方』,頒布之諸國。吉宗嘗憐僻地人民不得醫療,命醫員林良適,丹羽正伯等,譯『諸方緊要』作一書,至是成。夏六月,京師火。延燒三千餘戶。吉宗發金谷以賑之。冬十一月,天皇患麻疹。吉宗命清人沉爕庵,校『唐律疏義』。
十六年(辛亥)春正月,吉宗造武第於江戶田安門內,是為田安家祖。宗武,吉宗之二子也。頻年登稔。是歲,谷價益低。京師斛米銀二十六錢。
十七年(壬子)夏四月,吉宗設曲水宴,使侍臣賦詩。諸道蝗。西海,山陰,山陽最甚。吉宗乃移關東粟,以賑其民。谷價頓騰,斛米銀二百錢。筑前孝子正助,家貧能事親,敬長恤孤,皆非人所及。一夜有盜,擔一包米去。正助蹤之,則村人也。明日,借一包米於人,負至其家。曰:“子昨宵負歸之米,是我公租。請換此包。”其人罵曰:“吾不盜矣。”正助曰:“且莫大聲。”四鄰聞之,驚集,檢其家,出所竊之包,縛盜而去。是歲,西海蝗,無地不被焉。獨政助之田,不見一蝗,熟如常歲。鄉人嘆以為孝德所感。
十八年(癸巳)春正月,以關白家久為太政大臣。西南四道大飢。餓莩十六萬九千餘人。吉宗每日給男米二合,女一合,以賑救之。先是,琉球貢甘薯於薩摩,長崎人亦獲之外舶,以種各處。是歉也,賴以免飢者甚多。小笠原貞任至自小笠原島。貞任曾祖貞賴,為深志城主。文祿二年,朝鮮歸途,回曆南海,獲一島,命以其氏。爾後,每歲航以收其利。寬永中,停之。至是,貞任再往,取方物而歸。夏六月,諸國大疫。冬十二月,關白家久辭太政大臣。是歲,沉爕庵,沉南苹等歸清。南苹,吾興人,善畫,最長花鳥。寓長崎三年,象胥神代繡江從師之。南苹寫蘭一葉授之。繡江學之一兩日,以示南苹。南苹舍而不顧。或告繡江曰:“子欲得南苹先生法,須學一葉三十日。”繡江乃如其言。南蘋果喜而傳其法。
二十年(乙卯)春三月,帝讓位於皇太子。受天台秘印於尊佑入道親王,又問真言秘密於大僧正孝宥。
元文二年(丁巳)四月,崩,壽三十七。五月,葬泉涌寺,稱中御門院。

家室成員

女御:近衛尚子
第一皇子:昭仁親王櫻町天皇
典侍:清水谷石子
第二皇子:公遵法親王
第四皇女:理秀女王
第六皇女:尊乘女王
第八皇女:周宮
典侍:園常子
第三皇子:忠與法親王
掌侍:久世夏子
第二皇女:三宮
第三皇女:五宮
第五皇女:成子內親王
第七皇女:永皎女王
第五皇子:信宮
掌侍:五條寬子
第六皇子:遵仁法親王
妃:小森賴季之女
第一皇女:聖珊女王
四皇子:慈仁法親王
養子:睿仁法親王(有栖川宮職仁親王王子)、公啟法親王(閒院宮直仁親王王子)

在位年號

享寶
天皇陵地
中御門天皇陵地——月輪陵中御門天皇陵地——月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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