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

這部九章、共六十條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建構了一個涵蓋管理體制、投資貿易、金融稅收、綜合監管、法治環境建設等諸多方面的總體制度框架;同時提煉了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經驗,將半年試點工作以來有關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工商登記制度創新、貿易監管制度創新、金融創新以及政府監管模式創新等方面的改革創新措施予以確認和完善。

《條例草案》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主要內容,涉及金融、海關、檢驗檢疫、稅務等國家事權及中央專屬立法權,這些領域地方立法創製的空間有限;而條例草案第二章、第七章、第八章有較多制度創新的空間,且屬於地方立法的許可權範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
  • 正式實施:2014年8月1日 
背景情況,表決過程,條例分析,

背景情況

該條例的頒布將是上海自貿區2014年最重要的一項工作。自貿區2013年9月底成立以來,在法制調整方面動作頻頻。2013年10月,上海自貿區內停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3部法律的有關規定。2014年1月,32項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在自貿區內獲準調整,涉及兩大類19份法規檔案,分別為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的11份,擴大服務業開放的8份。
而即將審議的《上海自貿區條例(草案)》將從管理體制、投資貿易、金融稅收、綜合監管、法治環境建設等多個方面進行重新的梳理。
全國政協常委、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周漢民2014年6月10日在復旦大學演講時表示,這部新條例將成為上海自貿區的專門性綜合法,其重要性類似於浦東開發開放時專門制定的九項法規,目的在於用法治來保障上海自貿區的基礎和長治久安,讓人們感受到有希望,而希望又不虛無縹渺。

表決過程

2014年4月22日,舉行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十二次會議聽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的說明和審議意見報告。
2014年4月23日,上海市政府官方微信“上海發布”發布訊息,自貿區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社會各界可就如何進一步完善自貿區監管制度,以及如何促進自貿區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等方面問題建言獻策。
社會各界可以重點對以下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1、如何進一步完善自貿試驗區高效便捷的監管制度?
2、如何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充分維護公平競爭,加強投資者權益、智慧財產權、環境和勞工權益等方面的保護?
3、如何提高行政透明度,規範政府行政行為?
4、在自貿區建設中,怎樣擴大公眾參與,引導公眾合理表達利益訴求?
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2014年4月23日至5月8日。
2014年6月17日,舉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上進行第二次審議,在此之後,上海市人大將在7月對其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後從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分析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戴海波在相關說明中表示,《條例(草案)》在管理體制方面建立了綜合執法體制,制定行政權力清單,借鑑國外區域管理經驗,建立區內企業和相關行業組織共同參與治理的機制。
在投資開放方面,《條例(草案)》不僅明確了負面清單的內容和制定程式,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實行備案管理;還實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簡化企業登記程式,建立“一表申報、一口受理”的工作機制;同時,對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簡化備案程式。
《條例(草案)》確認了貿易便利化原則:明確“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區內流轉自由”基本原則,重點體現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提出的通關便利措施和高效監管手段。
關於綜合監管,《條例(草案)》強調政府最佳化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規定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反壟斷審查機制、信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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