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軍隊編制

中國軍隊編制

軍隊是由士兵組成的戰鬥集體,要組編為一個單位,才容易指揮調動,並可以計算兵力。軍隊的編制就是軍隊組編士兵的方式。軍隊編制隨著軍隊的出現而出現、發展而發展,經歷了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各個國家軍隊的編制及同一國家在不同歷史階段的編制有一定區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編制
  • 產生原因:便於指揮調動
  • 用途:計算兵力
  • 外文名:The Army
  • 釋義:軍隊組編士兵的方式
  • 拼音:jun dui bian zhi
內戰時期,主要戰區,編制分級,班編制,排編制,連編制,營編制,團編制,旅編制,師編制,軍編制,集團軍,方面軍,軍銜職務,軍銜分級,警銜分級,海軍編制,空軍編制,陸軍編制,甲類集團軍,乙類集團軍,

內戰時期

中國早期的野戰軍內戰時期指國共內戰時期:中國早期的野戰軍
中國軍隊編制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西北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中原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華東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東北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軍區部隊

主要戰區

東部戰區:與原南京軍區轄區相同,加上軍區內的東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南京,陸軍機關駐福州。領導和指揮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屬武裝力量。
南部戰區:包括原廣州軍區(除湖北省)和原成都軍區的雲、貴兩省及所轄的南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廣州,陸軍機關駐南寧。領導和指揮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雲南、貴州的所屬武裝力量。
西部戰區:由原成都軍區、蘭州軍區合併而成(除雲、貴、陝三省),司令部駐成都,陸軍機關駐蘭州。領導和指揮四川、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和重慶的所屬武裝力量。
新五大戰區新五大戰區
北部戰區:包括原瀋陽軍區(加內蒙古)和原濟南軍區的山東及所轄的北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瀋陽,陸軍機關駐濟南。領導和指揮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和山東的所屬武裝力量。
中部戰區:包括現在的北京軍區和濟南軍區,剔去原屬北京軍區的內蒙古和原屬濟南軍區的山東、加上原屬廣州軍區的湖北和原屬蘭州軍區的陝西,司令部駐北京,陸軍機關駐石家莊。領導和指揮河北、山西、陝西、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的所屬武裝力量。

編制分級

班編制

中國人民解放軍由若干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制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於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

排編制

由若干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制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鬥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

連編制

由若干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營。為基本戰術分隊。
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飛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
中國軍隊編制

營編制

由若干個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團和旅。為高級戰術分隊。一般在團或旅編成內遂行戰鬥任務。直接隸屬於師以上單位的營稱獨立營,多遂行戰鬥勤務、技術勤務和後勤保障任務。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營(摩托化步兵營、機械化步兵營)、坦克營、炮兵營、飛彈營、空降兵營、電子對抗營、工兵營、通信營、雷達營、防化營、汽車營等。戰鬥營通常轄3-5個戰鬥連及戰鬥、勤務保障分隊。設有營部,有的國家軍隊的營設司令部,編有參謀長和參謀。

團編制

由若干個營(或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旅)。直屬於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許可權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誌。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飛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通常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

旅編制

由若干個營(或團)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集團軍(軍)。為戰術兵團。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旅、坦克旅(裝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戰術火箭旅(飛彈旅)、空降旅(傘兵旅)、工兵旅、舟橋旅、海軍陸戰旅、航空兵旅、雷達旅等。

師編制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師由若干個團(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分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師通常隸屬於集團軍或軍。為基本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
中國軍隊編制
亦可獨立作戰。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步兵師(徒步步兵師、摩托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師、山地步兵師、重裝步兵師、輕裝步兵師)、坦克師(裝甲師)、炮兵師、高射炮兵師、防空師、空降師(空降兵師)、航空兵師、空中突擊師、海軍陸戰師(海軍步兵師)等;按戰備程度的不同,有滿員師、簡編師、架子師、動員師等。師是構成戰略戰役軍團的基礎,也是計算戰略戰役力量對比的基本單位,其數量和質量是衡量軍隊作戰實力的主要標誌。

軍編制

由若干個師(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軍區、方面軍。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分隊。為戰役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陸軍軍(步兵軍)、坦克軍、空軍軍、空降軍等。

集團軍

由若干個軍(或師)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軍區或方面軍、集團軍群。設有領導指揮機關,並直轄一定數量的戰鬥、勤務保障旅(團)、營。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戰役作戰任務,亦可獨立擔負作戰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有的稱野戰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防空集團軍、戰略火箭集團軍等。集團軍通常在戰時編設。一個國家的軍隊平時是否編設集團軍,主要取決於軍隊規模、領導指揮體制、作戰方式和地理環境、歷史傳統等因素。平時編設集團軍的國家,集團軍一般為部隊的最高編制單位,戰時則可為方面軍(集團軍群)編成的基礎。集團軍通常編制不固定,規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據集團軍的性質、戰役使命、所擔負的任務、戰區的地理環境和敵方軍隊的編制等條件而定。

方面軍

由若干個集團軍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於統帥部或戰區。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為諸軍種、兵種合成的戰略戰役軍團。通常在戰時組建,其編成主要視作戰方向的戰略地位、戰場容量、敵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況及作戰企圖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獨立地進行一個戰役方向的作戰,還可與其他方面軍共同進行數個戰役方向或一個戰略性戰役方向的作戰。有的國家的方面軍還可用於完成陸戰區一個戰略方向或數個戰略性戰役方向任務。建立方面軍的目的在於對重要方向上作戰的部隊實施統一指揮,使之協調一致,共同完成作戰任務。有些國家將與方面軍性質、任務、編成相類似的軍隊組織稱集團軍群。

軍銜職務

軍銜分級:軍官的職務等級區別為正、副大軍區級,正、副軍級,正師級,副師(正旅)級,正團(副旅)級, 正、副營級,正、副連級和排級。中央軍委主席不授軍銜,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授上將,之下各級軍官以職務等級為依據授予軍銜。
中國軍隊編制

軍銜分級

正大軍區
上將
中將
副大軍區
中將
少將
正軍
少將
中將
副軍
少將
大校
正師
大校
少將
副師(正旅)
上校
大校
正團(副旅)
上校
中校
副團
中校
少校
正營
少校
中校
副營
上尉
少校
正連
上尉
中尉
副連
中尉
少尉
少尉
中尉
前一個為主要軍銜,後一個為次要軍銜。

警銜分級

警銜肩章第一等:總警監、副總警監(2級)
第1級:總警監,授予正部級警官(公安部部長、正部級的副部長);警銜肩章
中國軍隊編制
第2級:副總警監,授予副部級警官(公安部副部長、政治部主任、紀檢書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部級的廳局長);
第二等:警監(3級)
第3級:一級警監,正廳級(公安部部長助理、廳長);
第4級:二級警監,正廳級、副廳級;
第5級:三級警監,副廳級、正處級;
第三等:警督(3級)
第6級:一級警督,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
第7級:二級警督,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
第8級:三級警督,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科員;
第四等:警司(3級)
第9級:一級警司,正科級、副科級、科員、辦事員;
第10級:二級警司,副科級、科員、辦事員;
第11級:三級警司,科員、辦事員;
第五等:警員(2級)
第12級:一級警員,辦事員;
第13級:二級警員,辦事員。

海軍編制

中國海軍是一個多兵種組成的武裝集團,擁有水面艦艇、潛艇、航空兵、岸防兵和海軍陸戰隊共五大兵種。中國海軍
中國軍隊編制
水面艦艇兵力包括驅逐艦、護衛艦(艇)、飛彈艇、魚雷艇、獵潛艦(艇)、布雷艦、掃雷艦(艇)、登入艦(艇)和各種勤務艦船,可擔負消滅敵艦船,破壞敵岸上目標,輸送登入兵在敵岸登入,以及偵察、巡邏、警戒、布雷、救生等任務。護衛艦(艇)、飛彈(魚雷)艇、驅逐艦一直是海軍水面艦艇發展的重點。海軍的第一支護衛艦部隊於1949年11月建;魚雷艇部隊是在1950年成立的快艇(魚雷艇)學校基礎上建立的;第一支驅逐艦部隊於1954年3月組建。目前,海軍水面艦艇中,飛彈驅逐艦噸位最大、綜合作戰能力最強。
潛艇兵力包括常規動力潛艇、攻擊型核潛艇和飛彈核潛艇等,可擔負消滅敵人的運輸艦船和大、中型戰鬥艦艇,摧毀敵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標等任務,還可以進行偵察、反潛、布雷、巡邏和運送人員、物資等。1954年海軍成立第一支潛艇部隊。1976年底,海軍252潛艇率先跨出第一島鏈進入太平洋進行遠航訓練;嗣後256等潛艇穿越第二島鏈。1958年冬,中國核潛艇連續水下航行訓練90天,打破了美國核潛艇的長航紀錄。
中國現在擁有全亞洲最大的潛艇部隊,大約有100多艘。
目前中國海軍三大艦隊主要裝備及作戰實力狀況:
北海艦隊
北海艦隊的海上防區為:連雲港以北的黃海海域和渤海灣。
東海艦隊
東海艦隊的海上防區為:台灣海峽南端(廣東省南澳島至台灣省貓鼻頭連線)以北、連雲港以南的東海和黃海海域。
該區域恰好涵蓋台灣海峽,所以在軍事上遏制台獨,戰時從海上封鎖或進攻台灣、金門、澎湖等應該是東海艦隊的主要作戰目標。
護衛艦是東海艦隊的主力艦種,擁有我國現役的自行設計的各個型號,品種最為齊全。就常規潛艇而言,東海艦隊是三大艦隊中潛艇實力最強的艦隊。
南海艦隊
南海艦隊的海上防區為:廣東省南澳島以南直達曾母暗沙的廣闊南中國海水域,地理上包括北部灣以及東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島等中國的島嶼和海洋領土。
南海艦隊是三大艦隊中防禦海區面積最大的艦隊。
南海艦隊擁有多艘潛艇,同時擁有遠洋綜合補給船:南運953(南倉號),遠洋打撈救生船:南救506(橫沙島號),以及072型“玉康級”和072II型“玉亭級”大型坦克登入艦。

空軍編制

中國空軍於1949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經過半個世紀的建設,人民空軍已經發展成為一支由航空兵、地空飛彈中國空軍 兵、高射炮兵、雷達兵、空降兵、電子對抗、氣象等多兵種合成,由殲擊機、強擊機、轟炸機、運輸機等多機種組成的現代化的高技術軍種。主要任務是擔負國土防空,支援陸、海軍作戰,對敵後方實施空襲,進行空運和航空偵察。
中國軍隊編制
中國空軍現役兵力為42萬人,包括戰略部隊和22萬的防空兵在內,空軍分為7個空軍戰區,分屬7個軍區,7 個空軍戰區分別編成空軍師、地對空飛彈部隊、高炮旅和雷達團。
北京軍區空軍
空10軍
瀋陽軍區空軍
空1軍
大連基地(原空3軍)
南京軍區空軍
濟南軍區空軍
空8軍
上海基地(原空4軍)
蘭州軍區空軍
空7軍
武漢基地(空15軍)
成都軍區空軍
昆明基地
廣州軍區空軍
空9軍
西安基地(原空11軍)
中國空軍包括航空兵(裝備轟炸機,攻擊機,殲擊機,偵察機和運輸機等),地對空飛彈部隊,高炮部隊和無線電技術部隊。共有40-45個航空師,15-17個防空師。空軍共有3000餘架作戰飛機(500-600架可攜帶核武器,250架直升機),500-600座地對空中程飛彈發射裝置,1500-2000門高炮。
二OO三年空軍編制體制調整,重心就是實行軍區空軍與航空兵師的垂直領導體制,並將空軍軍、空軍基地降格為師級的空軍指揮所。經過編制體制調整,人民空軍現有長春、大連、大同、西安、烏魯木齊、和田、昆明、拉薩、武漢、南寧、上海、福州、漳州十三個空軍指揮所。航空兵第一、二、三、六、七、九、十二、十四、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二、四十四師,共十九個殲擊機師;航空兵第五、十一、二十八師,共三個強擊機師;航空兵第十、第三十六兩個轟炸機師;航空兵第四、十三、三十四三個運輸機師;航空兵第八(轟炸機與加油機)、十五(強擊機與殲擊機)兩個混編師。另有若干獨立航空兵團,其中包括航測團、試飛團、偵察機團、偵察干擾團、預警機大隊等。
每個軍區空軍,都已有了三代機團,而且呈東偏重、東西南北中的網狀布局。轟炸機師則呈以中原為中心的倒三角布局,強擊機師布防的目標就明確了,沿東部海岸線由北到南一線布防。

陸軍編制

中國陸軍中國人民解放軍隊歷史上第一次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合成集團軍始於公元1985年。1984年,鄧小平分析和判斷中國陸軍當時國際戰略格局和周邊態勢的發展趨勢(註:當時中越衝突尚未停止),提出了世界的主流是“和平與發展”,世界大戰打不起來,軍隊建設指導思想要實行戰略性轉變,軍隊要為經濟建設讓路,“軍隊要忍耐”,宣布中國軍隊將“百萬大裁軍”,允許並鼓勵軍隊各級部隊都可以經商,在士兵中大力開展“兩用人才”培訓,軍事工業大規模關停並轉軍轉民,直至1998年起才禁止軍隊經商並逐年加大軍費開支。實行這一轉變的同時,組建了其陸軍集團軍。經過多年來的發展,一些較為先進的武器裝備成批量地在部佇列裝,現在中國陸軍集團軍已初步形成了地面突擊力量、火力打擊力量、作戰保障力量和後勤技術保障力量四個部分,有數十個專業兵種,涵蓋一百多種專業。中國陸軍集團軍的地面突擊力量是由裝甲兵、機械化步兵和摩托化步兵共同組成的,已基本結束了“鐵腳板”時代。其中裝甲兵列裝了可以在行進中進行射擊的新型主戰坦克。
中國軍隊編制

甲類集團軍

第1集團軍(南京軍區,軍部:杭州),轄第1兩棲機械化師(轄第1團)、第3、7步兵師 ,第79機械化師(原屬第27軍),第10裝甲師、導炮旅、電子對抗分隊。
第13集團軍(成都軍區,擅長山地作戰),有陸航團,第38、39步兵師 ,149師,第有37摩步師(另說還有 145師), 裝甲旅,炮兵旅。
第21集團軍(蘭州軍區),有直升機團,轄有61步兵師(轄第183團),62步兵師,63機械化師,第12坦克師,第19炮兵旅。
第27集團軍(北京軍區,軍部:石家莊)轄:該軍所有師已改編為旅,現轄第79、80、81步兵旅,炮兵旅,工兵團,防化團。
第38集團軍(北京軍區,軍部:保定,全軍三大重裝集團軍之一)編制為五個師(坦克師、機械化師、摩步師、步兵師、炮兵師),三旅(飛彈旅、高炮旅、工兵旅)和直升機大隊(已改制為直升機團),以及防化團、工兵團、通訊團、電子對抗分隊等保障部隊,編員8.6萬人,屬重裝集團軍,是全軍戰備值班部隊中配備在主要方向的快速快速反應部隊,2-7晝夜可抵達中國任何地方。各師有:112師(轄334團,335團,336團,24坦克團),113師(摩步師),坦克6師(坦克322輛),114(摩步師)、第151師(摩步師)、獨立炮兵旅、工兵團、通訊團。
第39集團軍(瀋陽軍區,軍部:營口。全軍三大重裝集團軍之一), 屬滿編軍,武器配備優良,下轄四個師,即115摩步師(下轄343團),116混成師,117 機械化師和第3坦克師(坦克322輛),以及裝備"小羚羊"的陸軍航空兵大隊(團)、特種兵大隊、防空旅 、工兵團、防化團等技術兵種,全軍現有7萬5千人。64軍撤編後190師併入39軍。
第54集團軍(濟南軍區,軍部:新鄉,全軍三大重裝集團軍之一),全軍實行四個師的編制,屬於全軍戰略預備部隊。屬下的127師(轄第379團)和162師裝備的都是我軍一流的機械化裝備,130師是混成師(據說已改編為第160摩步旅),都部署於京廣隴海線上,與第15空降軍毗鄰,戰時可以實施快速投送,是我軍最靠近台海前線的戰略預備隊。第54集團軍還轄有軍屬直升機大隊、電子對抗大隊、特種兵大隊、第?坦克師(坦克322輛)、防空導炮旅、地炮旅等技術兵種,全集團軍8萬9千人,鎮守中原,向北增援北京,南可馳援南京、廣州戰區,是擔負戰略任務的快速反應部隊,集團軍的主要作戰和保障部隊只要6小時即可動員完畢,投送至北京或台海前線只需15小時。第162師是"拳頭師",擔任最快戰役反應任務,127師屬下的379團,就是著名的葉挺獨立團。原屬54軍的第134師轉制為武警部隊。

乙類集團軍

第12集團軍(南京軍區,軍部:徐州)第179摩步旅,第34旅,第36、37步兵師、坦克2師(有1個團已換裝88C),另有一個反坦克旅,一個陸航團。
第24集團軍(北京軍區,軍部:承德),轄70、71步兵師、坦克1師 。
第31集團軍(駐福建),轄有第91、92、86三個滿裝步兵師,該軍轄有獨立的高炮旅和地炮旅,另外還有一個坦克旅和軍直屬偵察隊,是我軍唯一擁有兩個獨立炮兵旅的集團軍(其中一為第3炮兵旅),31軍屬下有第13防空旅,31軍的坦克以63式系列為主。
第42集團軍(軍部:廣東惠州)1996年台海形勢緊張後,中央軍委從戰略上考慮,重新按甲類軍裝備第42集團軍,實行一軍四師制。現第42集團軍下屬:廣州軍區戰備值班師第124機械化師(駐羅浮山飛雲頂下的長寧鎮),第125(駐惠州)、126步兵師(駐汕頭),以及軍屬炮兵師(即炮兵一師,駐韶關市曲江縣城馬壩鎮,將改制成導炮旅)、坦克旅(駐花縣,也許是裝備322輛坦克的坦克師)、舟橋團(駐湖南)、高炮團(另說為防空旅)、特種兵大隊、電子對抗分隊等,還有一個在第42集團軍編成內直屬總參陸軍航空兵局的陸軍航空兵團,配有武裝直升機和攻擊直升機。第42集團軍的武器裝備,已接近甲類軍,具有較強的攻擊作戰的能力,特別是124師的作戰武器已全部實現裝甲化和摩托化。
第63集團軍(北京軍區,軍部:鷹潭),為簡編乙類集團軍,下屬的第189師改制為山西省武警總隊,軍以下只有第187、188兩個步兵師,其中只有187步兵師實現了摩托化,另轄第7裝甲旅。如果將陸軍的 39軍、54軍列為一等戰鬥力部隊,第12、20、31軍列為二等戰鬥力部隊,第63集團軍充其量也只能算三等部隊。已於2000年調屬南京軍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