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15日至25日,在廣州召開了致公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回顧和總結了“三大”以來的工作,通過了政治報告和《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大會一致決議“以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所制訂的共同綱領為本黨的政治綱領”。大會確定本黨今後的任務是“加強和中共及民主黨派的團結合作”,“鞏固人民民主的專政,加緊恢復和發展生產,完成新民主主義的偉大建設”,並指出“本黨應特別關切華僑,幫助華僑,團結和教育華僑,並號召華僑踴躍投資國內的生產建設,發揮華僑革命傳統的愛國精神。”?大會修改並通過新黨章,將中央委員會主席制改為中央委員會主席團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致公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 外文名:China of the fourth national congress
- 類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 時間:1950年4月15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