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報刊

中國以宣傳法制,研究法學,普及法律知識為主要任務的各類報刊。“文化大革命”以前,這類報刊數量極少,1978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才有所發展。1979~1986年全國先後創辦法制報刊81種。多數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司法廳、局主辦;有的由公安機關、社會團體主辦;有的是各級政法委員會的機關報。都以宣傳法律、報導民主與法制為主要內容。發行量最大的是《中國法制報》(1988年改名為《法制日報》)和《民主與法制》月刊。其次是陝西《法制周報》 (發行80多萬份 )、《法律與生活》月刊(發行70多萬份)、河南《司法》月刊(發行60多萬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法制報刊
  • 職責:以宣傳法制,研究法學,法律知識
  • 版本:漢文版、維吾爾文版和藏文版
  • 時間:1988年
介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青海省的法制報,除了出版漢文版以外,還分別出版維吾爾文版和藏文版。地方法制報刊都面向民眾,面向基層,內容通俗生動,具有地方特色。在全國研究法學和法制的刊物中,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中國法學》、法務部主辦的<法制建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法學研究》、 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主辦的 《法學》等,具有較大影響。它們多數是月刊或雙月刊,在國內外公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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