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械工業金屬切削刀具技術協會

中國機械工業金屬切削刀具技術協會

中國機械工業金屬切削刀具技術協會,簡稱“中國刀協”,英文名稱 CHINA METAL CUTTING TOO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縮寫為CMCTEA。由從事刀具切削技術的科研、開發、生產、套用、教學、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技術性行業社會團體,屬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並接受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的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機械工業金屬切削刀具技術協會
  • 外文名: CHINA METAL CUTTING TOO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 簡稱:“中國刀協”
  • 縮寫為:CMCTEA
建設宗旨,業務範圍,理事成員,協會章程,

建設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發揚“講實際、辦實事、求實效”和艱苦奮鬥的工作作風,貫徹機械工業的方針政策,依靠技術進步,努力促進我國金屬切削技術的發展,不斷提高切削加工水平,為實現“發展切削技術、建設製造強國”的奮鬥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

業務範圍

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金屬切削加工領域的產、學、研、用單位搭建合作共贏技術平台,開展刀具套用性試驗研究、技術攻關和技術諮詢,推進切削技術成果的產業化。積極組織推廣、交流和總結國內外金屬切削刀具新技術和管理經驗。 收集整理並向會員及有關單位提供國內外刀具技術情報。組織技術講座、舉辦短訓班、進行技術諮詢,舉辦刀具展覽會,幫助工廠培訓技術人才。向政府部門反映切削技術發展的動向和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有關建議。維護會員合法權利。

理事成員

名譽理事長
倪志福 中華全國總工會原委員長
趙明生 機械工業部原副部長
艾 興 中科院院士、山東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沈烈初 機械工業部原副部長
顧問委員會
權義魯 中國工具機總公司原總經理
邢 敏 中國工具機總公司原總經理
於成廷 中國工具機工具工業協會原總事長
王陸洲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所長
理事長
郝 明 中國工具機總公司總經理、高工
副理事長
商宏謨 (常務)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教授級高工
毛予鋒 中國工具機工具工業協會副秘書長
鄒偉文 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總工藝師、教授級高工
李 屏 株洲鑽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教授級高工
朱正芳 株洲華電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教授級高工
張雲山 長春一汽天奇精銳工具有限公司總經理、高工
黃傳真 山東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副院長、教授
郭 銳 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副院長、教授級高工
戚元平 常州西夏墅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長
魏華亮 哈爾濱量具刃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教授級高工
吳沖滸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主任、教授級高工
蕭偉鋒 上海工具廠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工程師
秘書長
黃寧秋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副總師、教授級高工
副秘書長
湯巧秀 中國刀協秘書處、高工
辛節之 《工具技術》雜誌社主編、教授級高工
張麗萍 中國如意技貿中心部門經理、高工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中國機械工業金屬切削刀具技術協會”,簡稱“中國刀協”,英文名稱CHINA METAL CUTTING TOO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縮寫為CMCTE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從事刀具和切削技術的科研、開發、生產、套用、教學、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技術性行業社會團體,屬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發揚“講實際、辦實事、求實效”和艱苦奮鬥的工作作風,貫徹機械工業的方針政策,依靠技術進步,努力促進我國金屬切削技術的發展,不斷提高切削加工水平,為實現“發展切削技術、建設製造強國”的奮鬥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在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24號,成都工具研究所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金屬切削加工領域的產、學、研、用單位搭建合作共贏技術平台,開展刀具套用性試驗研究、技術攻關和技術諮詢,推進切削技術成果的產業化。
(二)積極組織推廣、交流和總結國內外金屬切削刀具新技術和管理經驗。
(三)收集整理並向會員及有關單位提供國內外刀具技術情報。
(四)組織技術講座、舉辦短訓班、進行技術諮詢,舉辦刀具展覽會,幫助工廠培訓技術人才。(五)向政府部門反映切削技術發展的動向和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有關建議。
(六)維護會員合法權利。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對刀具科研、生產、推廣、使用、教學有貢獻的單位、團體和對刀具技術發展有貢獻的勞動模範、工程技術人員、教師、工人、管理幹部等。
第九條 本協會的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四)單位會員應有指定一名現職負責人代表本單位參加協會活動,並指派一名聯絡員與本協會聯繫。負責人應由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託的代表擔任。個人會員應徵得所在單位同意。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協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優先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如技術講座、人員培訓、刀具展覽會和經驗交流會等);
(三)優先取得各種技術情報、刊物、簡報的權利;
(四)有權參與協會的重大問題決策和財務審計;
(五)有權對協會的工作和各種活動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制度,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協會活動,按要求向協會提供情況、數據和資料,積極完成協會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 根據協會工作需要,單位會員由本單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託的代表參加協會有關工作。
(五)單位會員應對協會活動積極支持,並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二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本協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調整或罷免理事;
(三)審查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審議協會的活動計畫;
(四)決定協會的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過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本協會理事會以單位理事為主組成,對推進切削技術進步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會員可以特邀為本協會理事。單位理事須經會員單位推薦的相關負責人員出任,理事成員退休離職或離開原職崗位時,理事單位應及時推薦新的相關負責人員出任理事。
第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更換人選,需經理事會討論同意。對在刀具領域中做出過重大貢獻、德高望重而未在本協會中出任現職理事的知名人士,理事會將聘請作為協會名譽理事長或名譽理事,並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制定協會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或免職;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承接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委託的任務井組織會員單位實施;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本協會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要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會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每年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 70歲,秘書長必須專職,最高年齡不超過65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而工作確實需要繼續任職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為一屆,最多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 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人選,報請理事會決定;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秘書處是理事會的辦事機構.秘書長的職責如下:
(一)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注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於二○○七年四月八日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