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畫名人聯合會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書畫名人聯合會在名單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書畫名人聯合會
  • 成立時間:1994
  • 籌建期間:著名畫家何海霞
  • 主要任務:繼承和發揚中國書畫藝術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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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籌建期間

籌建期間由著名畫家何海霞出任會長、著名畫家姚少華、韓美林先生出任副會長,姚景林先生任秘書長,負責日常事務。聯合會的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數名理事組成的常務理事會負責聯合會的日常工作。同時,聯合會還特聘了一批文化藝術界、科學界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以及全國人大、政協等有關方面的國家領導人為顧問中國書畫名人聯合會籌建成立以來,廣泛團結、聯繫書法家、畫家及社會知名人士,著力堅持弘揚祖國傳統文化,為促進文化藝術的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評

主要任務

繼承和發揚中國書畫藝術傳統,在普及的基礎上努力提高書畫藝術水平,關心和支持國內的民眾性書畫活動,開展對會員的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開展理論學術研究,舉辦書畫作品展覽。主要是網上傳播、網上展覽、網上欣賞,把會員本人和作品在網上交流,讓會員的作品在網上發表,讓全國與世界書畫愛好者和收藏家們在網上欣賞、在網上收藏到自己心愛的作品,是不是真正的好作品,讓全國書畫愛好者來評選吧。

近年發展

發展

近幾年來,聯合會曾先後多次與有關機構和部門合作,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頗有影響的活動。同時,配合一些全國性的大型活動,如為中國體操隊參加奧運會壯行,支持世界婦女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愛護環境、保護野生動物,慰問嚴打一線公安幹警,迎接香港、澳門回歸,為抗洪搶險支援災區、支持殘疾人事業、西部大開發等,聯合會及時開展了捐贈、義展、義賣活動。近一時期,通過積極努力和有關部門合作正籌備為北京迎接2008年奧運會開展大型書畫筆會展覽和弘揚奧林匹克精神等有關活動。以使中國傳統文化來充分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為了更好的促進聯合會的發展,使其更能積極充分地將聯合會的職能體現出來,為二十一世紀發揚祖國傳統文化書畫藝術在全世界各民族之間展現輝煌,希望全國各地書畫界人士積極參加聯合會。投身於書畫藝術領域裡,為發揚傳統文化事業而奮鬥
聯合會將始終堅持以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為指南,廣泛聯繫、團結海內外的書法家、畫家及各界知名人士,為進一步將東方藝術推向世界進行不懈的努力。

章程

第一條 中國書畫名家聯合會系全國各民族書畫家自發組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是廣大書畫家、書畫工作者一個溫暖的大家庭,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和專業特點開展藝術、學術和社會活動。
會 員
第三條 中國書畫名家聯合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四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港、奧、台及海外華人,在書畫藝術領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較高的思想文化素質,符合入會條件,贊成本會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請,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本會個人會員只隸屬一個團體會員。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者可提出入會申請: 1 、在創作上有較高水平; 2 、在理論研究上有較高成就; 3 、從事書法教育、編輯出版、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或有突出貢獻。
第五條 本會會員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有退出本會的自由。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按時交納會費,完成本會交付工作的義務,有為本會建設做出奉獻的責任。
第六條 本會會員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一定程式後,由本會主席團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會籍、取消會籍的處理。
任 務
第七條 本會以最廣泛地團結書畫家和書畫工作者繁榮書畫事業為己任。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職責。
第八條 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書畫家和書畫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九條 重視、支持基層書畫組織和民眾性書畫活動,並以多種方式加強與各界的聯繫,促進書畫藝術的普及與提高。
第十條 依據有關法律和本會章程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並建立相應權益保障組織機構。
組 織
第十一條 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成員,有對本會建設、發展和社會公益事業多做奉獻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二條 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榮譽職務不兼任理事。
第十三條 對於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經過民主程式, 予以調整、罷免或撤換。
經 費
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修改權屬中國書畫名家聯合會,解釋權屬本會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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