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劇文學學會

中國戲劇文學學會

中國戲劇文學學會為國家一級學會,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1983年成立,為司局級建制,1990年改制為部委直屬的學術團體,首任會長為著名劇作家曹禺,曹禺先生病逝後,由著名劇作家魏明倫先生繼任,現任會長是著名戲劇家曾獻平先生。

學會為國內戲劇文學界最高級別的學術組織與研究機構,在國內外戲劇界享有較高知名度。著名學者、作家如林克歡余秋雨沙葉新杜高劉厚生吳祖光相繼擔任該會的副會長、理事等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戲劇文學學會
  • 外文名:The Chinese Theatr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 等級:國家一級學會
  • 所屬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 首任會長:曹禺
相關獎項,理事成員,團體會員,組織刊物,組織章程,

相關獎項

全國戲劇文化獎是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頒布的國家級大獎,是文化部“評比、達標、表彰”八大保留項目之一,是華語戲劇文化的最高獎。由文化部主管的中央直屬全國性學術團體中國戲劇文學學會主辦。全國戲劇文化獎評選項目包括:劇本、劇目、戲劇理論,戲劇文化傳播、戲劇文化遺產保護等幾個大項。
劇本評獎延續了原中國戲劇文學獎的評獎方式,劇目評獎採用優秀劇目調演的方式,理論評獎注重戲劇創作實踐與理論的結合,戲劇文化傳播側重於對傳媒和為戲曲傳播做出貢獻的個人表彰,戲劇文化遺產保護主要表彰對戲劇文化遺蹟、文物、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另外還專門設立了戲劇大師獎和用於表彰為戲劇藝術發展傳承做出特別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戲劇文化特別貢獻獎。
2009年12月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由中國戲劇文學學會主辦的“中國戲劇文學獎”改為“全國戲劇文化獎”。該獎項是經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而頒布的國家級大獎,是文化部“評比、達標、表彰”八大保留項目之一,是華語戲劇文化最高獎。

理事成員

總顧問、名譽會長、顧問名單
總顧問:張穎 艾青春
名譽會長:魏明倫 沙葉新 杜高 孟冰 鄒安和 顏振奮
顧問:(按姓氏筆畫為序)
刁成志 中傑英 方洪友 方掬芬 王貴 王仲德 王曉鷹 叢兆桓 鄺少真(台灣) 孫德民 嚴福昌 張羽軍 鄒憶青 陳中秋 陳世雄 周傳家 周志強 鄭懷興 荊樺 姚遠 段昭南(美國) 趙明普(台灣)徐棻 屠岸 梅子(香港) 寒聲 溫大勇 游默 游本昌 董健 蔡曙鵬(新加坡) 薛殿傑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會長:曾獻平
常務副會長:李應該 李東才
副會長:(按姓氏筆畫為序)
馬國發 王笑林 喬嘉瑞 華翔 呂建華 孫曉燕 羊馳 何玉人 吳騰駿 張先 張桂芳 張健鐘 李 勇 李遠強 杜家福 楊雪英 肖媄鹿 陳晶 周明夫 趙釜墨 趙曉瑜 姜彤林(梧桐) 徐森榮 康天賜 黃心武 謝柏梁 燕燕
秘 書 長:孫曉燕
副秘書長:姜彤林(梧桐) 楊紅 林水坤 高克芬 羊犇
辦公室主任:董麗紅 鄭飛
理事名單(按姓氏筆畫為序)
馬國發 馬福文 從容(女) 尹文錢 文硤(女) 王強 王效忠 王文淑(女) 王評章 王建平 王茂龍 王笑林 王景珊 車承濱 蘭寧遠 馮季平 馮建亭 厲震林 史長生 喬嘉瑞 任哨兵 任新寧 劉大敏(女) 劉元鳴 劉擁政 劉忠誠 劉呼同 劉曉電(女) 劉曉明 華權 華翔 呂建華 孫士權 孫曉燕(女) 朱衡 朱正雄 許生德 齊建華 嚴偉 何娟(女) 何玉人(女) 吳麗生(女) 吳騰駿 宋安群 張先 張明 張人俐 張龍光(台灣) 張啟蓉(女) 張金海 張建蓉(女)張法德 張孟佳 張思遠 張桂芳 張健鐘 張海君 張海明 張新秋 張鵬健 李亭(女) 李勇(女) 李仁義 李東才 李偉民 李良振 李應該 李遠強 李勝英 李春華 李富春 杜小鐸 杜家福 楊紅(女) 楊馳 楊東標 楊麗娟(女)楊雪英(女) 沈經偉(女) 肖媄鹿(女) 邱永沫 陸軍 陳晶(女) 陳小澄 陳家和 陳湧泉 單躍進 鄭飛 周明夫 周虎元 周林海 孟令河 林廣 林潔(女) 林水坤 林桂華 林超俊 羅大軍 羅新元 鄭彥清 鄭集思 侯露(女) 侯洪濤 俞立華(女) 姜彤林 姜朝皋 柏華英(女) 胡安娜(女) 胡應明 胡棟榮(澳門) 趙永莊(女) 趙光毓 趙曉瑜 趙隨意 趙新華 趙新林 趙釜墨(女)郝蔭柏 唐煌 徐森榮 秦桂珍(女) 秦錦屏(女) 耿可貴 袁海南 賈祥龍 錢愛東(女) 唐遼 高小江 高龍民 高克芬 崔明偉 康天賜(香港) 曹柱國(香港) 梁雁(女,香港) 梁湛華 梅曉 章志明麻先德 黃心武 黃森林 龔知敏 傅晉青 強巴雲丹 彭德安 曾桂森 曾獻平 董麗紅(女) 謝萬智 謝玉蘭(女) 謝成駒 謝存禮 謝柏梁 謝添崧 韓晗 褚銘 翟景峰 顏全毅 黎繼德 燕燕(女)

團體會員

中國戲曲學院戲文系、北京大學戲劇系、中央戲劇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北京電影學院中山大學等高校均為學院的理事單位。文化部直屬的北京金孔雀文化演出公司也掛靠在中國戲劇文學學會名下。

組織刊物

學會與香港特區康樂署、澳門戲劇學院聯合主辦的《中國劇本》雜誌在兩岸三地發行,影響頗大。設立的“中國戲劇文學獎”為國內三大戲劇獎之一,被稱為“純專家評獎”、“華語戲劇界的諾貝爾獎”。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中國戲劇文學學會。英文全稱:The Chinese Theatr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CTLA。
第二條 中國戲劇文學學會是由中國各民族劇作家(包括舞台劇、電視劇、廣播劇作家),以及戲劇文學研究家、評論家、教育家、翻譯家、編輯出版家和戲劇文學組織、經營、管理家自願組成的全國性學術團體,本團體屬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開拓和創作精神,為提高我國戲劇文學的創作水平和理論水平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住所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 組織劇作家深入生活、參觀訪問、觀摩演出和參加國際交流,舉辦讀書會、筆會和培養青年作者為主的戲劇文學講習所;
(二) 組織討論劇作家的新作品,總結新經驗,以提高戲劇文學的創作和理論水平;
(三) 舉辦劇作家與評論家,劇作家與觀眾座談會;
(四) 加強與各文化部門、劇院團、電台、電視台的合作,推薦劇作家的作品上演、出版、拍攝,必要時擔任劇作家的代理人;
(五) 對有爭議而又有藝術價值的作品開展討論,必要時組織力量進行內部排練演出,以便於爭鳴。
(六) 創辦出版機構,編輯、出版內部流通或公開發行的戲劇文學書刊,給戲劇文學工作者提供交流信息和發表作品的園地;
(七) 創辦適應市場經濟的服務機構,舉辦戲劇文學及相關藝術門類的諮詢、培訓和評獎活動;
(八) 依法維護本會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有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 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取得了一定成果或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 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 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1999年4月24日中國戲劇文學學會第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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