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婚姻家庭·繼承

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婚姻家庭·繼承

《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婚姻家庭·繼承》是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郝惠珍。本書中作者引用案例介紹了婚姻問題上繼承權問題。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婚姻家庭·繼承
  • 作者:郝惠珍
  • ISBN:9787503687501
  • 頁數:262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10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版次:第一版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郝惠珍,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事務所主任、朝陽區律師黨委副書記、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華律師協會民商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業務指導委員會委員、北京女律師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光明日報社、朝陽區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顧問。
郝惠珍律師堅持一專多能,多年來專注於婚姻家庭領域的研究,在辦理婚姻家庭法律事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律師行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被大家公認為行業的領頭人。
作為北京市人大立法委員會諮詢專家,先後參與了《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婚姻登記條例》、《民法典》、《物權法》、《貫徹“十五”“十一五“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綱要》的立法討論。作為中國律師的代表,她參加了《國際家庭法研討會》、聯合國在中國召開的《消歧公約》、《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等專門工作會議;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婚姻家庭分會場,她與英國首相布萊爾夫人切麗·布思、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等同行共同探討了國際間婚姻家庭問題;她還代表女律師參加了香港女律師協會反對家庭暴力的研討會。在中美保護婦女權益座談會上,她作了《完善法律體系做好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工作》的發言。在北京大學與挪威政府開展的“娜拉的姐妹們”研討會上,她又作了題為《中國反家庭暴力的立法與實踐》的發言。

內容簡介

《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婚姻家庭?繼承》中,由於還要兼顧大量的社會工作、接待慕名而來的當事人、辦理未結的案件、進行顧問單位的正常維護,因此只能利用業餘時間進行,且本人水平有限,缺漏差錯在所難免,敬請專家學者和廣大讀者不吝賜教。
作為專業律師,近處來,我通過中央電視台和各大媒體的法制欄目,通過對典型案例的點評、具有特殊性指導性個案的討論、網上諮詢等機會把自己的觀點、看法和感受與廣大的讀者、觀眾進行了全方位的交流,但仍感到缺乏系統和深入的機會。感謝法律出版社給筆者提供了一個新的形式,得以對該領域的訴訟程式做個專門化、獨立化、系統化的介紹,以期把自己辦案的實踐經驗、頗多的感受體會和訴訟技巧與讀者交流。目的是遵循婚姻家庭的內在規律和要求,實現糾紛的徹底處理,從而有效調整婚姻家庭關係,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律師的貢獻。

目錄

第一章 案件的受理
第一節 當事人走進律師事務所
一、接待當事人
二、對案件進行初步分析
第二節 受理案件
一、簽署委託代理協定
二、簽署授權委託書
第三節 律師著手工作
一、收集、了解、掌握案件基本事實和證據
二、證據的蒐集、整理
三、確定代理策略、制訂實施方案
第四節 訴前調解階段
一、律師調解的一般原則
二、律師的調解技巧
第二章 立案
第一節 確定案由
一、人格權糾紛
二、婚姻家庭糾紛
三、繼承糾紛
四、適用特殊程式案件案由
第二節 訴訟文書的起草
一、起訴書的起草
二、承認外國法院判決申請書
三、民事裁定書
四、在起訴的同時還需要提出的幾種權利
五、確定管轄地
第三節 婚姻案件起訴的特別要求
第四節 訴訟費的交納及交費標準
一、案件受理費
二、交納時間
三、訴訟費用交納範圍
四、訴訟費的交費標準
第五節 人民法院對起訴書的審查
第六節 當事人答辯
第七節 庭前證據準備與交換
一、證據交換的法律規定
二、舉證時限
三、反訴、變更訴訟請求的舉證
四、證據應當列明清單
五、證人出庭
六、逾期舉證的後果和對策
七、新證據
第八節 開庭通知的送達
第九節 律師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一、迴避的條件
二、迴避申請要提交證據
三、迴避提出的時間
四、申請迴避的處理
五、律師向當事人說明開庭的流程
六、律師庭前準備
第三章 一審審理程式
第一節 庭前準備
一、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
二、進入法庭
三、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
四、審判長宣布開庭
五、開始法庭調查
第二節 律師對婚姻案件審查的內容
一、對婚姻效力的審查
二、對感情破裂的認定
三、對子女撫養的標準掌握
四、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審查
五、離婚時房屋的分割原則
六、對公司股權的分割
七、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如何分割
八、雙方對財產價值有爭議時。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處理
九、離婚訴訟涉及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時,不追加為共同訴訟。而應當另案起訴
十、離婚案件中債務處理的原則
十一、離婚的限制原則
十二、損害賠償的提出
十三、離婚時的經濟幫助
十四、家務勞動的補償權
十五、協定離婚後,協定不能履行的問題處理
十六、離婚後一方當事人又發現新財產如何處理
第三節 開庭審理中需注意的問題
一、法庭調查——用事實和證據說話
二、法庭辯論——針鋒相對
三、法庭調解——情理交融
四、庭審筆錄——認真審閱
五、代理意見——及時提交
六、人民法院判決書的送達
第四章 婚姻案件二審的審理程式
第一節 二審的提出
一、抗訴
二、在抗訴程式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三、抗訴狀的格式和內容
四、被抗訴人的答辯
五、二審抗訴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節 二審的審理方式
一、開庭審理的原則
二、組成合議庭
三、做好庭前準備程式
四、抗訴案件的審理範圍的特別規定
五、抗訴案件的調解
第三節 第二審程式的特點
第四節 第二審的新證據
一、什麼是新證據,法律對新證據的規定
二、新證據對案件的影響
第五節 二審判決的下達
一、二審案件的審理結果
二、二審對不服裁定抗訴案件的處理
三、發回重審案件的特別規定
四、第二審程式的審限
第六節 訴訟中裁定書的套用
一、訴訟中止的裁定書
二、訴訟終結的裁定書
三、延期審理的裁定
四、準予撤訴的裁定
第五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再審提出的程式與原則
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二、再審程式提出的主體
三、提起的條件和程式
四、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限制
五、再審提出的時效
六、再審的受理與管轄
七、再審申請審查的期限
八、再審案件受理費
九、再審的原則
第二節 民事案件的抗訴
一、有關繼承的抗訴案件
二、確認繼承開始的時間
三、確定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
四、要審查有無遺贈行為的發生
五、遺贈扶養協定
六、繼承的其他情形
七、繼承權的喪失
八、確定遺產的範圍
九、繼承中的債務清償
十、律師如何代理公民繼承中國境外的遺產
第六章 執行程式
第一節 強制執行
一、執行
二、申請執行的時間
三、執行的管轄
四、申請變更執行管轄的理由
五、執行異議
六、案外人提出異議的理由
第二節 被執行人的處罰措施
一、律師在代理執行案件時應引導和督促當事人自覺主動地履行義務
二、律師對協定離婚後,一方不履行財產分割的協定,另一方不能
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結案
一、案件結案歸檔案材料
二、歸檔的時間
第八章 律師辦理非訴法律事務內容與程式
第一節 代書
一、財產約定協定書
二、分居協定
三、離婚協定
四、遺囑
第二節 律師見證
一、律師辦理見證業務的範圍
二、律師辦理見證業務的程式
三、審查
四、注意事項
五、遺囑見證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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