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能源局和國際能源署聯合聲明

中國國家能源局和國際能源署聯合聲明是由國際組織在2011年10月18日,於法國巴黎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環境(資源能源)
  • 簽訂日期:2011年10月18日
  • 生效日期:2011年10月18日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法國巴黎
  2.我們的聲明已考慮到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2015)、《中國應對氣候國家方案》(2007年6月)、《中國的能源狀況與政策》(白皮書,2007年12月)、修改版《可再生能源法》(2010年1月生效)、《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中長期規劃》(2007年6月)、《節約能源法》修訂版(2008年4月生效)等中國政府實施的相關政策,以及IEA認同的目標。中國的規劃、方案和法律包含促進中國社會經濟及可持續能源發展的措施,而且多數可使我們通過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共同受益。中國實施多項措施並增強機構能力以實現其“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降低16%、單位GDP二氧化碳減排17%的目標,並將非化石能源在2015年前的比例提高至能源總量的11.4%,加速了新能源技術發展和部署。這些規劃的目標均與IEA相一致,IEA願意為中國實施上述雙方共同關心的規劃作出貢獻。而且,中國實施這些政策的經驗將給其他國家以啟示。
3.在這一聲明中,我們以中國政府和IEA悠久的合作傳統為基礎,並遵循IEA與原國家計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IEA認識到國家能源局在IEA與中國政府部門的合作中起牽頭作用。國家能源局將為IEA提供適當的支持。當IEA與中國其他機構進行相關合作時,也將告知國家能源局。
4.除聲明中有關今後合作的基本原則外,具體的聯合行動將根據雙方進一步的探討而更新。雙方將繼續為合作活動提供現金或其他適當的資源支持,並在規劃和審查本聯合聲明下的內容時就支持方式進行討論。國際能源署的培訓和能力建設小組已成為出色的會議召集人,我們呼籲該小組為我們雙方同意開展的活動提供適當支持。
參與IEA體系
5.我們就中國政府資深官員將以觀察員身份繼續參與(每年至少一次)IEA執行董事會會議以及(每年至少一次)其各高級委員會會議達成一致意見。中國科技部將繼續收到能源研究和科技委員會(CERT)和化石能源工作小組(WPFF)會議的邀請。中國國家能源局將收到其他會議的邀請。IEA成員國和中國政府在這些論壇上就關鍵能源政策及戰略的討論將成為我們共同合作的核心。我們將共同探討中國是否可能成為IEA的高級委員會定期觀察員。能源及安全夥伴會議可提供一個有效的多邊平台,是中國和IEA雙邊工作的補充。
能源安全
6.國家能源局和IEA同意建立一個雙邊熱線,由指派的掌握最新信息的聯絡人組成,以在全球石油和天然氣供應中斷(或有中斷可能)時期協助各級交流和信息傳播。我們將繼續交流關於石油、天然氣和電力發展的新的緊急預案,政策和規劃的信息。這將包含IEA繼續邀請國家能源局派員參加未來的緊急應對演習,並共同探討在中國合作舉辦緊急應對演習的潛力。
7.IEA定期就其成員國的反應能力進行應急反應能力評估(ERRs)。評估專家來自各成員國和國際能源署秘書處。我們同意在雙方以及受評估成員國認可的前提下,每年中國的兩名專家將參加一個成員國的ERRs。
8.中國和IEA均關注不必要的石油價格波動,並同意支持國際認可的打擊操縱市場的行為,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和可預見性,從而減少市場混亂和價格波動。每年,中國和IEA專家將繼續商討舉辦研討會,以探討國際石油和天然氣市場的發展和前景。我們將以促進市場信息的準確度和透明度為共同目標,並逐步地繼續為該目標共同開展工作。
環境可持續性
9.能源相關的環境問題,包括氣候變化,對維護和改善各國人民生活水平所需的可持續性能源系統提出了緊迫和共同的挑戰。以互惠互利為原則,雙方將加強這些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可再生能源
10.中國和IEA認識到,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推廣是今後全球能源系統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我們承諾將共同努力加速這些技術的部署。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技術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包括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能、太陽能熱水器和太陽能光伏組件。在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將有助於中國和其他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加速學習過程,從而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
11.我們將繼續開展國際和國內各種可再生能源技術路線圖的研究和合作,加強相關政策、部署實踐以及區域和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的信息交換和意見交流。
能源市場分析和改革
12.中國和IEA將繼續就能源市場改革(比如電力體制改革)交流經驗,並著眼於研究市場有效運行所需要的政策實踐、市場手段以及過度性政策調整。
13.我們應繼續開展建設性的信息及意見的交流,以提高我們各自關於全球能源市場的分析工作水平,包括評估最佳實踐和編制有關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和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前景展望,以及價格波動等問題。
清潔煤
14.未來很多年,包括IEA成員國和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將持續以煤炭作為主要的能源來源,尤其是發電行業,中國和IEA均致力於改善煤炭的使用方式並同意在該領域交流經驗。我們將繼續開展合作,支持開發和部署更清潔和節能的煤炭套用技術和實踐。
15.IEA相信國際上必須共同努力來尋找機會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儲存(CCUS)系統,對化石燃料能長期環保使用作出貢獻,尤其是煤炭。IEA已經建立CCUS的研究及合作部門。我們將考慮在CCUS技術、政策、法規和財政方面開展項目合作的可行性。
16.中國有著利用煤礦瓦斯和煤層氣的巨大潛力。我們將探討在這一領域的合作,考慮將其作為更廣泛的非常規天然氣供應的一部分。
能源技術合作
17.我們均贊同加強和鞏固能源技術合作。尤其是中國和IEA專家將共同編寫《能源技術展望》系列中有關中國的章節,並與其他國專家就最重要的清潔能源創新技術共同制定國際路線圖。
18.中國有關單位已經成為IEA負責的國際能源技術實施協定中13個正式會員和2個贊助會員。中國和IEA會員國技術專家的交流合作證明中國的參與將使很多其他正在執行的協定受益。科技部已經資助並在中國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成立了聯絡處,以促進中國參與IEA的能源研發工作。國際低碳能源技術平台可以以多邊形式提供更多的合作機會。
19.我們將繼續在清潔能源部長會議及其他國際論壇中產生的能源技術活動上加強合作,例如,由中國和美國聯合主導的電動汽車倡議。
能源統計
20.精確、完整和及時的能源統計信息對所有國家的重要性在於確認政策有效性和保持市場穩定。中國(包括中國國家統計局)和IEA的專家們將就中外能源統計體系、能源統計指標以及統計口徑的可比性加強溝通和交流。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合作推進包括傳統化石能源、非傳統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以及節能領域的能源統計與國際接軌。
21.中國和IEA將進一步加強數據交流並提高數據透明度,以此加強全球能源市場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我們均贊同中國和國際專家共同商討,並向中國政府和IEA提出更多的合作建議,從而進一步加強雙方在能源統計方法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方法體系等方面的合作。
國家審查
22.IEA秘書處和成員國的專家定期對成員國進行能源政策的深度審查(IDR)。我們已認同每年繼續由一名中國專家參加對一個成員國的審查。國家的選擇由雙方同意並由該會員國認可。
23.中國正在採取措施來解決她在不同能源市場和行業上面臨的挑戰。如果中國認為深入審查有效,可能邀請IEA對中國的一個或多個能源行業進行審查。
人員訪問
24.我們均贊同加強人員借調、訪問和短期工作。中國官員和培訓生可以訪問IEA總部,參加專業培訓,包括能源市場、緊急預案、節能、能源統計和指標、能源相關的環境政策,以及能源模型。IEA秘書處每年將從中國國家統計局及其地方分支機構接受培訓生,並且計畫派遣IEA秘書處和成員國專家到中國參與培訓和深入的磋商。我們也會盡力將這些交流推廣到其他雙方認可的領域。
IEA分析和出版物
25.在善意和對所有國家保持客觀的原則下,IEA將繼續盡力保證在所有出版物上準確地反映中國的情況。同時也為了豐富和改進IEA出版物。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中國國家能源局指定的專家可以在IEA的重要出版物,如《世界能源展望》和《能源技術展望》上貢獻他們的知識和專長。同時,他們可以就技術發展路線圖、短期和中期的石油天然氣市場分析做出及時的貢獻。在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其形式可能包括為審核專家草案提供分析支持和參與研討會,以及根據專業起草相應章節。
26.為便於中方聯絡IEA及使用其工作成果,我署建立了中文網頁並上傳中文摘要、報告等其他檔案。IEA會與中國相關部門合作尋求資源,將中國關注的IEA出版物翻譯成中文。我們會繼續物色合適的場合和方式,及時將IEA重要出版物在中國發布,使相關人士了解出版物的重要成果。同時,IEA會與中國科技部在中國煤炭科學研究總院設立的聯絡處在技術研發方面合作,將相關信息通過網站傳播出去。
總結回顧
27.我們認為上述措施將有助於加強中國與IEA的關係以及應對能源政策挑戰的合作。我們均贊同IEA將在2013年派出代表團到中國舉辦高級別研討會來準備這一聯合聲明的進展報告,該報告將於2013年初遞交給IEA執行董事會會議和中國相關官員。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簽署於法國巴黎。
中國國家能源局國際能源署(IEA)
代表代表
吳貴輝理察•瓊斯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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