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鋪協會

中國商鋪協會(網)組建於2002年,是獲得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批准,網迅傳媒旗下直屬事業單位,是經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全國性商鋪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商鋪協會
  • 屬性:協會
  • 組建於:2002年
  • 隸屬於:網迅傳媒
基本信息,協會簡介,協會職責,會員單位,職能任務:,職能:,任務:,辦事機構和委員會,成員名單,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五章 專業委員會,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九章 附則,

基本信息

英文譯名: CHINA COMMERCIAL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CCA
標

協會簡介

與全球最大的中文商鋪信息入口網站--中國商鋪網是關聯單位,屬同一運營平台。實現線上線下,口碑與經營的有機結合。經過10多年的發展,中國商鋪協會(網)組織結構日益健全、組織力量日益壯大。在商業,店鋪領域已有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地方商鋪協會單位會員200萬家。

協會職責

中國商鋪協會(網)是一家一站式,中小型企業(公司)較大型商鋪全流程企業經營服務機構。從開店選址,店內裝飾,人才招聘,經營指導,運營輔助,品牌宣傳,招商加盟,網路推廣,出租轉讓為一體的全程服務。
一是加強行業自律、大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規範會員行為,加強自我監管。協會組織制定並實施了商鋪行業自律規範,積極開展對違法商鋪的勸誡、點評工作,商鋪經營中法律諮詢工作、全國商鋪行業精神文明先進單位評選表彰活動。
二是以最佳化產業結構、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產業升級為出發點,積極開展中國商務以及店鋪業企業資質認定工作,贏得業界和社會的支持和認同。
三是以提升商鋪從業人員素質,維護商鋪行業人才市場秩序為宗旨,努力推動建立全國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體系,使商鋪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四是開展行業培訓、交流活動,實施多層次人才培養計畫,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會員單位

“會員單位”是中國商鋪協會(網)聯合百度公司針對中國範圍內所有商戶三方合作的事業性項目。“會員單位”是繼企業、公司的商標註冊,網站、網際網路的域名備案後,針對商鋪領域的又一次行業規範性質的舉措,意在為廣大的中小型商鋪提供信息化以及套用產品的標準化而服務。提升中小商鋪在其固有領域的品牌保護權益以及核心競爭力,是商鋪領域的大勢所趨。此次中國商鋪網聯合百度公司全面邀請所有優質商戶入會,並享受協會內部針對商鋪經營行為的一切相關支持與服務。望社會各界積極配合,特此感謝。
成為會員單位的受益:
1 可免費獲得價值5600元的百度推廣。
2 會員單位以及相關推廣關鍵字具備唯一性,因此會員資格具備投資性。升值空間50%至500%不等。
3 可獲得中國商鋪協會(中國商鋪網)授權會員單位榮譽證書。是店鋪榮譽的象徵。
4 商戶入會後可享受半價會員服務。內容包括:開店選址,品牌宣傳,網路推廣,經營指導,運營輔助,人才招聘,招商加盟,轉讓出租等。
5 如出現與工商,稅務,消防等部門的法務糾紛。可獲得相關法律援助及危機解除。
成為會員單位的標準:
1 商鋪具備合法運營權。
2 商鋪運營的業務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 入會本人必須為商鋪的合法法人或直接投資人。
4 商鋪經營年限為一年以上者優先入會。

職能任務:

職能:

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領導下,承擔著抓自律、促發展,指導、協凋、服務、監督的基本職能.同時,全球最大的中文商鋪信息入口網站---中國商鋪網。於2010年,正式成為中國商鋪協會的官方網站。並承載著中國商鋪協會除非盈利板塊外一切對外業務的直接執行權和運營權。

任務:

●制定行業自律規定,規範經營行為,開展爭創文明先進單位活動,促進商鋪市場
●開展企業資質評審話動,扶植優勢企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最佳化調整。
●抓好行業培訓工作,確保從業人員的上崗資質,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與教育部門聯合共同進行商鋪專業大專班、本科班、研究生班的招生教學工作。
●加強商鋪學術理論研究,積極開展中外商鋪學術理論交流,促進和引導中國廣告思想理論的發展。
●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與世界各國商鋪協會建立聯繫,代表中國商鋪界參加世界商鋪組織和活動,組織中國商鋪界參加國際性的商鋪賽事。
開展商鋪發布前諮詢工作,企業、商鋪、媒介商鋪部提供法律援助。
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為行業提供信息服務。
●舉辦好中國商鋪節等會展活動,評選創意製作精良、商鋪效果好的優秀商鋪作品,推舉新人,樹立商鋪界的良好形象,促進商鋪業的發展。
●積極參與商鋪業的立法立規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的意見和要求,提出合理建議。
●辦好現代商鋪雜誌,及時傳遞行業管理信息,發布行業統計數據,促進商鋪思想理論的發展和經營秩序的規範。
組織機構

辦事機構和委員會

中鋪協設定辦事機構和專業委員會:辦事機構由綜合事務部、會員管理部、學術培訓部、對外聯絡部、信息諮詢與技術開發部、《現代商鋪》雜誌社六個部門組成;專業委員會設有商鋪主委員會、報紙委員會、廣播委員會、電視委員會、商鋪公司委員會、鐵路委員會、公交委員會、學術委員會。
領導機構
中鋪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和執行理事會執行大會決議,行使大會職權,領導辦事機構開展工作。
信息諮詢中心
中鋪協信息諮詢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中國商鋪協會所屬的諮詢服務機構,開展的主要業務有:
一、商鋪發布前諮詢[4]
1995年《廣告法》正式實施後,在國家工商局廣告司的指導下,中國商鋪協會開展了這項業務,主要是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對商鋪內容合法性進行發布前諮詢。由於《商鋪法》基本上屬於框架性的法規,在執行中還可能遇到許多需要具體分析的問題,因此,成立這一機構,為廣大會員及商鋪經營單位提供諮詢幫助是非常必要的。中心受理除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外各類產品的商鋪,主要程式是:商鋪經營單位(商鋪公司、媒介或公司)完全出於自願,提供商鋪文案、腳本或播出製成品,交納諮詢費;中心對商鋪中與法律、法規不符的創意和設計不當的內容提出修改意見(對難以定論的問題,由中心請示商鋪司),出具《初步諮詢通知書》;對合法的、製作完成的商鋪進行認證,複製存檔,出具《諮詢認證書》,並對諮詢結果承擔相應的法律連帶責任。
中心以“置身市場、服務會員、促進自律”為宗旨,在諮詢時間的安排上,接待客戶原則上沒有作息時間的限制,以客戶需求為已任;在諮詢周期的確定上,承諾三個工作日內作出諮詢答覆,力爭24小時內完成諮詢;在諮詢工作的態度上,牢固樹立客戶是上帝的觀念,耐心、周到、事事從客戶的角度設身處地著想,誰擺架子,誰就必須離開諮詢崗位;在諮詢業務的水平上,盡力準確把握商鋪法規的尺度,既要合法,又不人為地設定障礙,力求諮詢的結果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商鋪經營者按《諮詢認證書》內容投放時是如果遇到問題,中心負責進一步與有關單位溝通與協調,並盡力去維護廣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中心開展諮詢業務三年多的時間,在商鋪界具有了一定的影響,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媒介單位的認可,為廣大會員和商鋪經營者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幫助,在貫徹落實《商鋪法》、協助商鋪管理機關規範廣告市場,維護公平競爭方面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為了能夠更好的體現商鋪發布前諮詢的作用,建議前來諮詢的單位,從商鋪腳本階段開始諮詢,這樣可以避免盲目製作造成的巨額損失,而諮詢費用反而比直接送播出帶更便宜,這也正是事前諮詢的主要意義所在。
1998年9月,國家工商局頒布了《關於停辦商鋪審查機構的通知》,禁止工商管理部門進行廣告事先審查,從而為進一步解決部分地方行政部門對商鋪進行強制審查的問題提供了保證,也使中介機構做好諮詢工作有了更廣闊的天地。中鋪協諮詢中心將以更好的服務在新的一年裡為廣告界同仁排憂解難。
二、中國商鋪協會網路站點的維護
中國商鋪協會與北方國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合作,在Internet網路上建立了站點,網站上設定了行業新聞、廣告公司名錄、展會信息、媒體報價、廣告法規、招聘求職、學與思和網上商鋪協會等眾多欄目。中心將負責在網站上不斷完善設定內容和形式,增加商鋪行業動態信息量,並通過網路增強與全國商鋪經營單位的溝通和聯繫,也歡迎更多的業內人士訪問和關注這一站點,並提出寶貴意見。
三、其它服務項目
1、商鋪監測:由中國商鋪協會和原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合作,對全國32個城市160多個地區的商鋪進行監測,提供14大類、141小類商品商鋪投放統計資料和監播報告(以書面、軟碟或在線上查詢等方式提供),並接受委託進行市場調查和商鋪效果分析等。
2、全國商鋪行業統計資料:主要媒介、公司、省(市)年度商鋪營業額、從業人員、經營單位數量等數據資料。
3、海外最新商鋪資料錄像帶:按月錄製美、英、法、德、意、日、西班牙、香港電視台首播的電視商鋪,當月提供上月的錄像帶,可隨意購買其中任何一盤錄像帶。
4、產品推薦:以中國商鋪協會的名義,對產品質量優良、售後服務有保障的商鋪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推薦,以促進產品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的提高。
中國商鋪協會中國商鋪協會

成員名單

中國商鋪協會首批成員名單(摘自國際商鋪)
一、奧美整合行銷傳播集團
二、廣東省商鋪有限公司
三、海潤新時代有限公司
四、博達大橋國際商鋪傳媒有限公司
五、智威湯遜 — 中喬商鋪有限公司
六、廣東黑馬商鋪有限公司
七、靈智精實整合行銷傳播集團
八、中視金橋國際傳播集團
九、麥肯光明商鋪有限公司
十一、揚羅必凱北京商鋪有限公司
十二、上海同盟商鋪有限公司
十三、盛世長城國際商鋪有限公司
十四、分眾傳媒(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十五、陽獅商鋪有限公司
十六、北京商鋪公司
十七、達彼思(達華)商鋪有限公司
十八、北京青騰聯廣商鋪有限公司
十九、實力傳媒
二十、北京視新天元商鋪有限公司
廿一、上海李奧貝納商鋪有限公司
廿二、北京互通聯合國際商鋪有限公司
廿三、北京電通商鋪有限公司
廿四、北京世邦聯合有限公司
廿五、傳立媒體
廿六、兌立媒體
廿七、尚揚媒體
廿八、靈立媒體

協會章程

中國商鋪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中國商鋪協會
英文譯名: CHINA COMMERCIAL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CA
第二條 本會性質:中國商鋪協會是中國商鋪界的行業組織,由全國範圍內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商鋪、商鋪經營者、商鋪發布者自願組成,是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改革、開放的方針,代表和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團結全國商鋪工作者,推動商鋪事業的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
第四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本會接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部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辦公所在地是中國北京。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有關商鋪管理法規、政策,協助政府搞好行業管理;反映會員單位的意見和要求,就有關商鋪管理、行業規劃向政府提出建議。
二、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為會員單位和工商企業提供經濟、技術、市場、行業等方面的信息諮詢服務。
三、開展國內外人員培訓和學術理論研究,提高商鋪從業隊伍的思想水平、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四、組織開發、引進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設備、材料和工藝,舉辦本行業的全國性和國際性展覽會、展銷會,促進商鋪設計、製作、發布水平的提高。五、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代表和統一組織中國商鋪界參加國際商鋪組織及活動。
六、開展行業資質檢評活動,向社會推薦資質優秀的單位,促進會員單位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七、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商鋪經營秩序,反對不正當競爭,堅持商鋪的真實性,提高商鋪的思想性、科學性和藝術性;向社會提供商鋪行業法律諮詢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中國商鋪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單位會員、榮譽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商鋪行業內具有良好的資質和一定的影響。
(一)會員單位:
與本協會有經常性工作聯繫的單位或組織;
具有一定經營規模、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較強的服務能力、合法經營三年以上並基本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廣告經營單位
(二)榮譽會員:曾為中國商鋪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外人士。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執行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經執行理事會討論通過的單位會員,由相關專業委員會備案;
四、榮譽會員由協會辦事機構提名,執行理事會批准授予;
五、由執行理事會或執行理事會授權協會辦事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榮譽會員擁有上述二至五項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長期不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執行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許可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執行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以及專業委員會主任或秘書長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執行理事會須有2/3以上執行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執行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執行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秘書長為專職;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業務主管單位提名,經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由業務主管單位提名,由理事會決定任免。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由會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執行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執行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二、 協調各專業工作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工作;
三、提名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選,交理事會或執行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專業委員會

第三十條 中國商鋪協會設立報紙、廣播、電視、商鋪公司、公交、鐵路、廣告主,以及執行理事會認為有必要設立的其他專業委員會。第三十一條 中國商鋪協會設立學術委員會和法律委員會,分別從事商鋪學術研究和法律諮詢服務、調解行業內部糾紛及訴訟代理工作。學術和法律委員會吸收個人委員。
第三十二條 法律、學術等各專業委員會是中國商鋪協會的專業工作機構,受執行理事會的領導,日常工作由執行理事會授權各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領導和協調。
第三十三條 各專業委員會設立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常委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由委員會協商提名,報中國商鋪協會執行理事會批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常務委員會選舉,報執行理事會批准;秘書長由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常務委員會批准,報執行理事會備案。
第三十四條 各專業委員會職責:
一、根據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各委員會規章制度和自律措施;
二、按本章程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的任務,在本專業範圍內開展活動;
三、反映本專業會員單位的意見和要求;四、向中國商鋪協會提供本專業商鋪經營情況和其他有關資料;
五、完成中國商鋪協會交辦的任務。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二、社會捐贈;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七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管理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四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執行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八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會業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註銷登記即為終止。
第五十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 年 月 日第 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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